《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 2024 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林紹桐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案件排期下周二(22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預料審期 2 日。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將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原訟庭法官譚耀豪審理。其中譚耀豪月初處理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案,正候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 2024 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林紹桐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案件排期下周二(22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預料審期 2 日。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將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原訟庭法官譚耀豪審理。其中譚耀豪月初處理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案,正候判刑。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庭上播放科大生被告的錄影會面,講述性交過程,又指與事主有共識以性行為「交學費」。
辯方指,有警員向被告稱「認咗好小事,但係如果你唔認罪,令到阿 sir 難做,都唔會畀你好過」,被告因受到威嚇、誘使,故作出招認、虛構情節;負責錄影會面的警員庭上一概否認。案件周五續。
5 人涉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行賄,包括提供賭場籌碼、裝修服務、利是,金額最高達 50 萬元,以投得大維修工程合約,或要求協助就涉招標的民事案達成和解,被廉署分 3 案起訴。
涉及柴灣茵翠苑和葵涌怡勝花園的兩案周四(17 日)在區院提訊,被告張烱權及其前僱員擬不認罪,排期明年 8 月 25 日開審,官准兩人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另一案則押後 12 月 10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
宏福苑大火後需進行加固工程,3 名工人涉在宏泰閣一單位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案件周四 (17 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至 12 月 10 日再訊,以待控辯商討及提供法律意見。
第三被告張博凱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拒絕申請。3 名被告繼續還押候訊。官強調本案應從速處理,希望下次提訊可得悉被告的答辯意向。
筲箕灣周二(15 日)凌晨有一名女途人疑遭非禮及箍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9 歲男子,案件周三(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林子康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若非有人及時制止,後果難以想像,判被告即時監禁 4 周。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當時被事主身穿迷你裙吸引,欲上前搭訕,再攬住事主的肩膊並試圖親吻她。事主大聲呼救時,身處附近健身室的途人上前協助事主。
4 名被指「唱高散貨」集團骨幹成員,否認串謀在「萬成金屬包裝」股份買賣中意圖欺詐投資者,包括推高股價造成交投活躍表象然後大量沽貨。案件周三(16 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周四續,將開始傳召證人。
控方指,有 38 名交易者透過對盤交易囤積股票及推高股價,首被告的證券戶口在股價大跌前拋售 168 萬股,次被告任唯一董事的公司曾購入 800 多萬股。第三被告則持有「萬成」的重要文件,包括支票存根、期權持有人資料等,可推斷他與「萬成」有緊密關係。
香港本月有多個珠寶首飾展,一名斯里蘭卡商人上周日(13 日)報案,指其攜來參展的珠寶在赤鱲角富豪機場酒店大堂失竊,事後 32 歲北非男子被捕,控罪指他涉盜竊 1,074 粒顏色寶石,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 11 月 11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44 歲水警及 46 歲女子,被指今年 5 月兩度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襲擊一名外籍女傭,令事主頭、手受傷。兩人共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三(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新增 14 項控罪,以及修訂原有兩項控罪,指兩人今年 3 至 5 月期間,先後 16 次襲擊該外籍女傭。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雙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1 月 18 日,期間兩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後被起訴。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否認襲警罪,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天審訊。
報稱受襲警員否認曾主動觸碰被告,辯方播放 3 條涉案片段後,他則改稱同意曾觸碰被告,但否認有推對方。辯方指出,當時是警員「篤」及推被告,施襲者實為警員。警員指「同意有掂、有篤,但當時我冇推佢」,解釋因不想對方再向前走,以及準備拘捕。
另外,控方原擬傳召一名當日在場的意大利裔證人來港作供,但控辯商討後決定毋須傳召。該男子庭外稱,早前受傷須縫 19 針,但仍自費來港作供,因自覺有責任亦因熱愛香港。裁判官周四將決定表證是否成立。
35 歲醫療助理涉今年一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同事臀部,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原定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承認其行為有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可給予機會,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官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案件押後至 10 月 8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 4,500 元保釋,每周五到警署報到、不得返回律敦治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