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13 日)高院資料顯示,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出上訴。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沒律師代表。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
計及上述 4 人,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8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及彭卓棋。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13 日)高院資料顯示,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出上訴。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沒律師代表。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
計及上述 4 人,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8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及彭卓棋。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9 日審訊,黎智英第 17 日出庭作供。辯方展示黎與不同人的對話紀錄,其中見黎助手 Mark Simon 於 2020 年 7 月 28 日向黎發訊息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及國務院其他人員表達觀點時,都不想多提黎的名字,因怕對黎不利,擔心其安全,並提到「而你在《紐約時報》文章提出有關價值觀之戰的觀點,正逐漸形成」。
黎回覆 Mark Simon 稱感謝他們的支持,著對方不用擔心,認為「他們現在不會對我有所行動」,因想向商界及國際社會證明,《國安法》沒影響市民的自由及法治,又指從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他們知道自己犯了大錯」。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Twitter轉發籲制裁帖文 黎稱李兆富犯錯 會為其疏忽負責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被控違反英國《國安法》,衞其後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四(12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Central Criminal Court)答辯,兩人不認罪續准保釋,案件訂於明年 3 月 10 日開審。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2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 天審訊。
拘捕及查問次被告李嘉濱的警員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警在拘捕時將李抬入後巷深處,用手叉頸及將他推向牆,遊說李指證「五飛」換取減刑,又用力拳打李的腹部,要脅稱「你條女都俾我哋拉埋,想佢冇事就自己識做」、「我要你認乜你就要認」,而李在脅迫下承認受「五飛」指使參與明愛醫院爆炸品案。
辯方又指,警員曾露出槍袋,要求李提供手機密碼,李唯有屈服。此外,辯方指警員 2020 年的供詞指值日官發現李有傷勢,但日前在庭上指是自己發現,質疑製造傷勢與他無關的假象。警員在庭上一概否認辯方的指控。審訊周五續。
第 14 日審訊|次被告錄影會面:欲在尚德停車場放煙彈 待警清場時釀混亂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8 日審訊,黎第 16 日作供。
針對黎 Twitter 帖文提到,英國為港人推出 BNO 簽證「救生艇政策」,稱「年輕人是我們爭取自由運動的脊梁」。法官杜麗冰關注「自由」的意思,黎指是「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免於獨裁的自由」,杜聞言指「免於中國內地的自由?即你想香港獨立?」黎重申不想港獨,是想有「法治下的自由」。
至於黎有 Twitter 帖文引述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演講內容,提到「自由世界必須戰勝這種暴政」,黎同意蓬佩奧言論涉提倡與中國敵對,但否認自己轉發演講片段,是間接提倡敵對。案件周五(13 日)續審。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四(12 日)踏入聆訊第八天,由聆訊各方陳詞。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押後至下周二(17 日)裁決。
家屬指,涉事車輛已服務 11 年,但沒證據顯示政府或外判按原廠維修指引,質疑難確保多年來的維修合規,亦質疑康文署失職,因涉事車輛有兩年沒做定期檢驗,在意外後才發現,同時批評政府換車標準沒考慮安全性,「所有嘅失誤都同政府不無關係,直接導致我母親嘅死亡」。
家屬又指,吊臂斷裂涉金屬疲勞,但未能找出成因,「令死因更加撲朔迷離及失焦」。政府代表則指,署方立場是他們沒有改裝涉事吊臂,又指事發後已針對機械和人手改善,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8 日審訊,黎智英第 16 日出庭作供。辯方展示黎與「徒弟」李兆富於 2020 年 7 月 21 日的 WhatsApp 對話,黎提及「中國只是一隻紙老虎」,又指中國軍隊腐敗,不可能與美國戰鬥。黎確認上述內容在其 Twitter 發布,而他不贊成「熱戰」。
另一帖文提到「年輕人是我們爭取自由運動的脊梁」,法官杜麗冰問,黎所指的「自由」是甚麼?黎回答是「來自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擺脫獨裁的自由」。杜聞言問,「即你想香港獨立?」黎否認想香港獨立,而是想香港有法治,強調是「法治下的自由」。杜問,那麼甚麼是「爭取自由運動」?黎指是「抵制中國侵犯香港自由的運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稱爭取「免於獨裁自由」遭官質疑想港獨 黎否認指想要「法治下自由」
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於 2015 年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珈球,放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女,被裁定謀殺罪成。許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許否認兩項謀殺罪,案件周三(11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許金山續作供,提及事發當日要負責手術,完成後發現有未接來電,然後獲妻子友人告知其妻被送往醫院,他遂趕往急症室,見妻子及女兒正在搶救,沒有呼吸脈搏,指自己當時十分震驚。他作供時亦哽咽。
許又憶述與次女的最後對話,稱自己指責她不能只顧著享樂,要專注讀書,否則會影響其未來。許在庭上提及時痛哭,以毛巾拭淚。
周二報道|許供稱與情婦發展經過 指妻與情婦單獨對話後相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7 日審訊,黎第 15 日作供。
庭上顯示黎與助手 Mark Simon 的訊息,對方轉達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助手 Mary Kissel 的問題,問黎是否真的不希望美國與香港斷絕聯繫,黎回覆此舉可令中國更易順應美國要求。黎庭上解釋,他當時只是解釋前因後果,嘗試理解美方做法,告知 Mark Simon 自己的推論,否認鼓勵美方撤銷香港特殊地位,他與 Mary Kissel 亦沒直接聯繫。
另外,黎在專欄文章〈時間就是武器〉提到《國安法》生效後,「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黎確認是指《國安法》侵犯示威權利,又指 2020 年七一已無人再外出示威。法官杜麗冰問,黎概括成「因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所以《國安法》侵犯示威權利?」黎稱,認為是示威的終結,「因為在《國安法》威脅下,這是不可能的,沒人會再這樣做,這已經實現了」。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1 日)於高院踏入第 14 天審訊。
庭上續播放次被告李嘉濱與警員的錄影會面,他提及打算於 2020 年 3 月初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放置煙彈,包裝成墓碑形狀,「等警察清場嗰陣造成混亂,呢個係我哋嘅目的」。
李在會面期間同意警員開啟其 Telegram 帳戶,在群組有兩段實驗片段,李解釋進行實驗希望「做到炸彈嘅威力」,而製作炸彈為令警方「唔可以肆無忌憚咁警暴」。不過他否認與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站兩宗爆炸品案有關。審訊周四續,控方將續播放李的錄影會面。
第 13 日審訊|次被告錄影會面:按「五飛」指示放煙霧彈 沒想過會爆炸或傷害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