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1 日審訊,黎智英第 19 日出庭作供。
庭上播放黎首度被捕獲釋後,於 2020 年 8 月 18 日參與的直播訪談節目。黎於節目中提到,「我沒有被手銬嚇倒或侮辱⋯⋯我戴著手銬,只是為了表明這是我們正面對的政權」。黎庭上否認意圖透過言論,煽動他人憎恨中央及港府,指自己只是陳述事實,傳達他遭受這樣對待是難以想像。
黎另於節目中提到,「如果我知道現在發生了甚麼事,我還會繼續走下去,做同樣的事情,走同樣的路嗎?我幾乎立即想到,我會,因為這是我的本性。」辯方問,黎提到「做同樣的事情」意指甚麼?黎指,即他過去一直走的路,自六四事件後成為社運人士。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訪談評林卓廷7.21事件被捕「沒黑白之分」 黎庭上指警方扭曲事實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