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 辯方連日質疑趙家賢證供 指趙非誠實證人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本周盤問趙家賢,數次質疑趙家賢早前庭上證供,趙反問「辯方律師想我點答呀?」Beel 又展示趙家賢個人 FB 帖文,有「#抗爭無退路」、「#香港正式進入準戰爭狀態」等字眼,質疑看似抗爭派的帖文;法官問趙是否屬本土抗爭派。 趙一度稱不記得帖文,其後又稱帖文應是由他聘請的太古城居民發出。法官關注 Beel 的盤問方向,提醒或會引來「反效果」。Beel 則續質疑趙口供可信性,指趙定位自己政見溫和等,趙激動以英語回應「I just told the fact!」。 Beel 又指,趙作供時卸責予他人等,質疑為減刑作供;趙否認。Beel 在盤問尾聲,再指簡單而言,趙不是誠實的證人。法官陳慶偉則稱,此應向法官交代。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認違令判囚3月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頒下匿名令及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身分。 現因「47 人案」還押、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一名男子,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相片。兩人承認藐視法庭罪,其中黃之鋒周一(17 日)在高院被判監禁 3 個月;男子則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 1 年,法官高浩文表示擇日頒下判詞。 12港人兩被告提刑期上訴 指未計行為良好扣減 2022 年 7 月,鄭子豪、廖子文先後就「12 港人」潛逃及 2019 年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原審法官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由於兩人在爆炸品案判刑時,已服畢潛逃案刑期,懲教署無法遵循相關命令,令實際刑期較判刑多出半年。兩人不服刑期,早前獲准保釋提上訴,周三(19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許可申請。 上訴方代表,大律師吳靄儀指,鄭子豪還押 21 個月期間行為良好,惟部分刑期不獲根據《監獄條例》扣減三分一。她指,即使原審建議下調爆炸品案刑期,但導致被告延遲 3 個月獲釋,建議將爆炸品案刑期下調至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