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31 人認罪,今年 6 月 至 9 月已分六批完成處理求情,共歷時 12 日。
司法機構網頁周二(29 日)顯示,案件已定於 11 月 19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由法官作判刑,暫定需時一天。本案被告於 2021 年 3 月被起訴,至今逾 3 年 7 個月。
47人案求情、裁決報道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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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31 人認罪,今年 6 月 至 9 月已分六批完成處理求情,共歷時 12 日。
司法機構網頁周二(29 日)顯示,案件已定於 11 月 19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由法官作判刑,暫定需時一天。本案被告於 2021 年 3 月被起訴,至今逾 3 年 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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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直播方式作供,周一(28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3 名法官聽畢陳詞後,拒絕鄒的申請,將擇日頒下判決理由。
23 條立法修訂了現行法例,規定在國安案件中,法庭不可批准讓證人在海外透過視像直播作供。鄒幸彤陳詞時稱,新規定令國安案與非國安案件存在差別待遇,「構成國安案與訟人同非國安案與訟人,係法庭面前嘅唔平等」。
鄒透露欲傳召 5 人作供,包括美國政治及社會學教授 Larry Diamond、關注中國人權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周鋒鎖及方政。控方指,應要考慮在與訟方之間有否構成差別對待。法官陳仲衡問,控方是否都不能傳召內地憲法專家視像作供?控方同意。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周三(23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馬一方透露,委員會書面解釋指「有資料顯示馬俊文與黑暴人士有聯繫」,惟沒有交代詳情,而馬在獄中只有一日考慮是否申述,亦不能索取法律意見,形容是「無法反抗」。
懲教署一方則指,馬在申述書承認曾於囚室寫港獨標語,又指見心理醫生後「危害國安風險日漸減少」,反映他知悉委員會的考慮涉國安評估。懲教方又強調,國安委曾就本案作判斷,其決定不容司法覆核挑戰,故即使申請方勝訴,懲教署長仍須考慮國安委判斷。法官李運騰擇日頒判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法官郭偉健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
林紹桐不服定罪,周二(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馬一方質疑,懲教於 3 月 23 日通知馬不能提早獲釋時,僅口頭通知他評審委員會的考慮,未有給予書面解釋,便要求馬簽署通知書,涉程序不公,並要求傳召會見馬的塘福懲教所監督盧浩權接受盤問。
盧確認,事隔兩日在馬提交書面申述反對後,才予他書面解釋。申請方另質疑,兩人在 3 月 23 日的會面只有 30 秒,而盧當日僅稱「3 月 25 號唔走得,一年後再評估,有冇申訴」,未有交代「23 條」下國安罪行囚犯獲釋的新安排;盧一概否認。案件周三(23 日)續審,由懲教署一方陳詞。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今年 9 月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獄中行為良好應獲減刑並提早釋放,但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與國安委接連介入後,高院駁回張敬生的申請。 懲教署一方代表律師極力反對張敬生的申請,多次指政府部門不信納提早釋放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一度稱,傾向讓張保釋。庭上實況為何?「人身保護令」又是甚麼?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港大評議會案張敬生爭提早獲釋失敗 國安委介入作決定指本案煽惑傷人罪涉國安
早前有報道指,作為天主教徒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懲教署拒絕向神父領聖餐的要求,患糖尿病亦未獲適切治療,而且欠缺足夠日照,影響其身體健康。而黎的「海外律師團隊」向聯合國的酷刑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
在國安案中代表黎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周五(27 日)發聲明澄清,黎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又指黎知悉他可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須神父為黎一人主持彌撒。由於安排上較為不便,神父暫未提出要求。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鍾沛權周四(2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21 個月,林紹桐則被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當庭釋放。
辯方庭上補充林紹桐的健康情況,指他患有罕見、複雜疾病,擔心若他被判監禁,面對延誤治療等情況,會致生命危險,獲法庭接納予以減刑。至於辯方補充求情指,鍾沛權發現不恰當文章時已即時下架,法官郭偉健反駁,《立場》在「中大理大暴動期間」、「可以話係香港最暴力嘅時間」,報道「屠龍小隊」行動,質疑「有咩意思呀」,惟法官強調此文章非控方檢控基礎,他不作考慮,「我只係想講,有啲對辯方不利嘅文章,我已經擺低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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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法官郭偉健周四(26 日)判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考慮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患罕有病、易受感染,再收監或有生命危險,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林當庭釋放。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履行新聞工作者職責、誤墮法網,予以減刑,郭在判詞逐一反駁。
郭偉健另提到,鍾沛權營運《立場》是為支持和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又指法例早已提供指引,傳媒可發布或不可發布甚麼,質疑「只有那些意圖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心誤墮法網」。
郭偉健又指,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抗爭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又指被裁定屬煽動的 11 篇文章中,發布時間大部分是「處於香港社會過半民眾最不信任中央和特區政府、警隊和司法機關的時間」,強調本案所做成的傷害「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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