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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32日審訊 辯方完成盤問 區諾軒接受控方覆問

47人案-第32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7 日)展開第 32 天審訊。彭卓棋代表大狀盧敏儀就控方文件,補充盤問區諾軒,然後辯方完成盤問。由主控周天行,向區諾軒作出覆問。周問及區組織者退出初選時,有沒有作出宣布指「35+」會暫停?區指,只有自己、趙家賢及戴耀廷的 FB 宣布,「無再進一步嘅聲明或者資訊。」

上周五續審時,主控萬德豪料本周可傳召另一認罪被告趙家賢作供。鄒家成的代表大狀引用〈墨落無悔〉聲明盤問。法官問及〈墨〉提及「共識」,但區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

全日稿:
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上周報道: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人案|第七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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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一個月解散 官裁定警索資料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1989 年民運期間成立、每年在維園申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翌年,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被要求兩周內交出自成立起所有職員和 2014 年起在港所辦活動、共同組織者的資料,以及資產和收支等紀錄。

副主席鄒幸彤等 5 名常委公開否認是「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沒合法基礎索取資料,表明拒交。5 人隨後被捕、被控,警方並搜查「六四紀念館」,帶走展板、圖片等物品。支聯會在接獲警方信件一個月宣布解散。鄒等 3 名常委不認罪受審;另兩名常委認罪。

法庭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控方亦以避免妨礙調查為由,申請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遮蓋呈堂證據,包括國安處對支聯會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獲得批准。國安處一名警司證人,亦獲准自行決定是否回答辯方盤問的相關問題。

本案為《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首案,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支聯會一方敗訴,5 人分別判囚 3 及 4.5 個月。《法庭線》整合聆訊重點,包括控辯和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的裁斷、部分呈堂證據在 PII 下被遮蓋的審訊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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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前副主席鄒幸彤、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 3 人罪成,判囚 4.5 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頒下裁決理由書,以附件方式披露 3 份呈堂證物的複印本,令國安處調查支聯會報告首度曝光。

審訊期間,控方獲法庭批准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為由,遮蓋報告的部分內容,並以代號標示相關組織及人士。曝光的報告顯示,28 頁中 22 頁有塗黑,部分是整頁塗黑。

調查報告亦顯示,國安處分析支聯會背景及綱領,包括六四晚會等在港活動及講者發言,並指出其屬「外國代理人」。報告亦簡短交代六四,稱中央政府「安排清場」、「四二六社論有效定性」,而劉曉波等 4 人發布的〈六二絕食宣言〉「煽動他人加入絕食行動」等。

案件整合: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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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七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七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0/3),第 28 日審訊:
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周三(22/3),第 29 日審訊:
區諾軒盤問下確認,即使立法會第一次否決預算案,是否解散立會的權力乃是在特首手中。區又提到對於「攬炒」派的理解,指「佢哋其實係表達緊一種絕望...所以要用盡佢哋抗爭嘅手段,去爭取一個破局,可能亦有一種意思就係,置諸死地而後生嘅意思。」

周四(23/3),第 30 日審訊:
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周五(24/3),第 31 日審訊:
法官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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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作供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31 天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在出庭 26 日後將完成作供;主控萬德豪庭上稱,料下周將可傳召另一認罪被告趙家賢作供。

庭上引用初選提名表格,有條款要求參加者聲明不曾被政府 DQ,區諾軒在法官提問下承認,大會知悉部分人曾被政府 DQ,稱「不過我哋作為初選嘅舉辦人,都可以叫打開門口做生意」,指沒想過要取消相關人士參與民主派初選的資格。

鄒家成的代表大狀引用〈墨落無悔〉聲明盤問。法官問及〈墨〉提及「共識」,但區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案件下周一續審。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1日審訊 區諾軒:不想將攬炒與解散立會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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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31日審訊 區諾軒:不想將攬炒與解散立會混為一談

47人案-第31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31 天審訊。區諾軒繼續接受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的盤問。區在陳及法官提問下稱,不想將「攬炒」與《基本法》之中解散立法會的機制混為一談,又指「攬炒係『人言人殊』」,而區認為戴耀廷的「攬炒」,是根據很多假設的沙盤推演,「我好想將呢一啲咁嘅概念區分開嚟。」

區周四作供時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參與港島初選的袁嘉蔚助選。法官問區是否支持其抗爭意念?區否認,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我無話特別支持邊個理念」。

全日稿: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周四報道:
47人案|區諾軒:初選停止各人不再受約束 曾為袁嘉蔚助選非認同其抗爭意念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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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立場》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鍾指「點會唔驚」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控方又提到,鍾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確認涉案 15 篇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將 15 篇文章「攬哂上身」。鍾沛權指,他作為總編輯要對所有內容負責,就算沒參與審批,文章內容「出事」,總編輯仍然責無旁貸。他又指,律師建議他保持緘默,但就新聞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隱瞞,「唔想因為保持緘默,警方再拘捕其他同事」。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47人案|區諾軒:初選停止各人不再受約束 曾為袁嘉蔚助選非認同其抗爭意念

47人案|區諾軒:初選停止後各人不再受約束 曾為袁嘉蔚助選但非認同其抗爭意念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3 日)展開第 30 天審訊。區諾軒作供時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

區又確認曾為參與港島初選的袁嘉蔚助選。法官問區是否支持其抗爭意念?區否認,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我無話特別支持邊個理念」。被問及知否袁有簽〈墨落無悔〉聲明?區稱,無關心任何人簽署;其後又指〈墨〉出現令他對「35+」計劃能否成功生疑。

另區在鄒家成代表大狀盤問下,同意戴耀廷在協議會議明顯未達共識下,仍把否決權列在文件上。法官問到此舉是否帶點「硬銷」意味?區其後答道,「咁你可以睇到佢不斷寫文,開會又講,咁都係幾硬銷嘅。」案件周五續審。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0日審訊 區諾軒:曾預期黃之鋒難通過政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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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控方又提到,鍾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確認涉案 15 篇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將 15 篇文章「攬哂上身」。鍾沛權指,他作為總編輯要對所有內容負責,就算沒參與審批,文章內容「出事」,總編輯仍然責無旁貸。他又指,律師建議他保持緘默,但就新聞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隱瞞,「唔想因為保持緘默,警方再拘捕其他同事⋯寧願我講晒畀你哋聽,你唔好搞其他人啦」。控方又問鍾為何被控後不申請保釋,鍾兩度質疑「係咪真係要講?」,其後指當時不申請因希望盡快獲釋、照顧太太。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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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另外,控方引《BBC 編採守則》盤問鍾沛權期間,將其中一項守則「fairly represent opposing viewpoints when included」,譯作「公平地包括相反聲音」。鍾聞言謂:「佢英文意思唔係咁,係如果文章包含反對觀點,表述反對觀點時要公平」,指控方「英文咁好,點解要刻意曲解呢句英文」。兩人一度爭論,法官郭偉健調停稱「大家唔好再問落去」。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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