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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判感化 12 月 官:被告毫無疑問很愛太太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判感化 12 月 官:被告毫無疑問很愛太太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後投案,至今還押逾 2 年半。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周三(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感化 12 個月。

法官黃崇厚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同是受害者,毫無疑問「好愛佢過身嘅太太」,又指被告的行為,「清晰顯示佢希望太太可安祥離開…亦相信咁做,佢太太最終可解除所有痛苦」。

但法官指,被告始終親手了結太太生命,非一時衝動犯案,考慮被告已還柙兩年半,同時顧及社會利益,決定寬宏處理,判感化 1 年,相信有助被告融入社會,回復正常生活。

案情透露,妻子生前曾想尋死,並向家人稱希望香港有「安樂死」。法官特別提到,同類困境時有所聞,明白重病者希望有尊嚴地生活,並指本案「提醒我哋究竟需唔需要喺法例、條文上處理同類型極端、絕望情況下嘅人嘅意願」,有待政府考慮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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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迫舐鞋底、塞拖鞋入陰道 5 童黨判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感化令

認迫舐鞋底、塞拖鞋入陰道 5 童黨判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感化令
2021 年 8 月中旬,一名 17 歲女子,疑不滿另一名 14 歲少女與心上人性交,遂帶同 6 名朋友在尖沙咀酒店內輪流羞辱,除掌摑、腳踢及將其撼牆外,又要求她舐鞋底,甚至將摺疊的拖鞋塞進其陰道,事後更在朋友間分享有關影片。年僅 14 至 18 歲的 7 女 1 男,早前承認非禮、襲擊致身體造成傷害等共 10 罪,其中 5 人周二( 23 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協青社職員讚揚次被告態度盡責、勤奮,又形容她是協青社的榜樣。但裁判官崔美霞指,次被告在案中指使他人犯案,考慮到事主無力反抗,對其造成永久且具大的傷害,認為有需要讓她接受長時間的教導,最終判入教導所,並分別判處其餘 4 人感化、教導所及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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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 求情:被告已還押 2 年 需協助多於懲罰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 求情:被告已還押 2 年 需協助多於懲罰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妻子後自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 辯方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死者的親友亦有到場支持被告。辯方表示,被告顧家、受人愛戴,照顧患癌妻子,令他壓力達至臨界點,患重度抑鬱。而被告已還押 2 年半,現時正從悲劇中康復,需要協助多於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法官黃崇厚指,按法律要求需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早上判刑。 求情:需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友善、顧家、受家人愛戴,死者的親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自妻子患癌開始照顧她,至案發前壓力達至臨界點(stretched to a breaking point),使他亦患上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及重度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律師指,被告沒有重犯風險,對社會沒有威脅,相信他重獲自由後,在親友支持下能很快重投正常生活。而被告正從悲劇中康復,現時需要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冀判 12 個月感化 法官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辯方今指,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均沒有建議被告繼續接受臨床治療。而感化報告,亦認為被告可重投社會,及適合接受感化令。 辯方續指,以往法庭在同類案件的判刑,均採取「十分諒解的方式」(a very understanding approach),曾判處 2 年監禁或感化令等。而被告從案發 2020 年 1 月至今,已還押 2 年半,已不需要進一步懲罰。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而 12 個月是適當的感化期。 法官指,法律規定判處感化令前,需先徵得被告同意,故於庭上詢問被告意向。被告表示願意接受感化。法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31 日判刑。 案情:妻患末期癌感痛苦 按摩助入眠後燒炭送「最後一程」 … Read more

青年夥「健仔」失聯逾 1 年半被捕 涉違感化令 改判入戒毒所

青年夥「健仔」失聯逾 1 年半被捕 涉違感化令 改判入戒毒所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拘捕「健仔」曾志健等 4 名青年,同為反修例案被告,涉嫌匿藏逾一年半。其中 21 歲男生王愷銘,在另一刑事損壞案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被指匿藏期間沒依時聯絡感化官、吸食大麻,違反感化令,周二(16日)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改判入戒毒所。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本案最初索取感化報告,反映本案案情不輕,考慮被告年紀、有大麻毒癮、意志力薄弱等,遂接納報告建議,撤回被告感化令,改判王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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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失聯逾 1 年半被捕 涉違感化令 因染疫還押 8.16 再訊待索報告

男生失聯逾 1 年半被捕 涉違感化令 因染疫還押 8.16 再訊待索報告
警方於本月 13 日在西貢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涉沒有按法庭指令歸押,包括中槍男生「健仔」曾志健,以及 21 歲男生王愷銘。王於 2020 年承認警總正門外牆寫上「condom」和「con」字眼,裁判官當時就一項刑事損壞罪,判王接受一年感化。王 2020 年底失聯逾 1 年半後被捕,他被指違反感化令,案件周五(2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引述懲教署表示,被告因確診新冠肺炎而未能出庭,他需要被隔離至 8 月 1 日,希望把案件押至 8 月 2 日再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打算為他索取報告,而被告正被隔離無法會見感化官,故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6 日再訊,待他完成隔離,並索取感化、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戒毒所報告,被告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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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發短訊恐嚇炸《東方日報》 男子判感化一年 官:正當新聞對文明社會十分重要

認發短訊恐嚇炸《東方日報》 男子判感化一年 官:正當新聞對文明社會十分重要
47 歲巴士司機稱因不滿《東方日報》改版,令其失去賭博「貼士」,遂於去年 10 月中旬,透過短訊揚言會「炸 X 咗《東方日報》」,企圖捉弄旗下員工。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准保釋至周二( 2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

裁判官陳炳宙強調,正當的新聞報道對文明社會十分重要,法庭不容許任何人對正當的新聞工作者作出威嚇,但考慮到被告犯案與干預編採的性質不同,且過往無案底、認罪,最終決定網開一面。陳特別提醒,本案有其獨特性,其他欲威嚇新聞工作者的人不應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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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黨公廁摑女童搶手機 5 女認襲擊判感化或社服令 官指本質不壞籲家人勿離棄

童黨公廁摑女童搶手機 5 女認襲擊判感化或社服令 官指本質不壞籲家人勿離棄
2019 年 5 月,一名案發時 12 歲女童,在將軍澳寶康公園女廁內,遭 5 名 14 至 16 歲女子掌摑,並搶去其手提電話。其中一名女被告聲稱,因不滿男友與女童約會,遂夥同案其他女子犯案。其男友、即案中首被告警誡下則指,當日負責「睇水」,承認事後與其他被告以 700 元變賣 X 手機。6 人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中 4 人另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

除男被告因染疫、押後 8 月 12 日判刑外,其餘女被告周二(26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五女先後哽咽、流淚求情,指「呢次係我做得好錯嘅一次」、「想同受害人講聲好對唔住」。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你哋做咗嘅錯事,件事係社會唔容許,傷害到事主」,但認為五人本質不壞,「覺得你哋係會行返條正路」,遂接納報告建議,判 4 人一年感化令,1 人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寄語 5 人「好好珍惜機會」,又指人人都曾經犯錯,籲家人與被告好好溝通,「唔好離棄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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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酒店禁錮大學生勒索五千 15 歲少年獲判感化 官:要帶眼識朋友

認酒店禁錮大學生勒索五千 15 歲少年獲判感化 官:要帶眼識朋友
一名大學生 2020 年被 9 名 13 至 24 歲青少年禁錮酒店房間,威逼他和親友交出 5,000 元。9 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勒索等罪,其中兩男早前擬認罪被拆成另案處理,當中案發時 13 歲少年周二( 19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院)獲判 12 個月感化令。

暫委法官許肇強引述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僅 13 歲,因不想得失朋友,在不知情下偕他們上酒店,負責看守事主,可說是「年少無知、少不更事…受人指示,愚蠢地參與事件」。

法官考慮被告角色被動、參與程度有限,被捕後向警員和盤托出事件,及因案已還押 7.5 個月(相當於監禁逾 16 個月)、失去讀書機會,接納報告判他感化令,並寄語被告,「法庭畀咗機會,希望你要好好珍惜,識朋友你真係要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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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泳池遇溺亡 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認作假口供 判 160 小時社服令及 1 年感化

女童泳池遇溺亡 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認作假口供 判 160 小時社服令及 1 年感化
一名 7 歲女童去年於馬鞍山帝琴灣凱琴居泳池懷疑遇溺身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涉嫌向警方作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3 人先後各承認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當中 2 人周一( 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救生員的感化報告正面,接納建議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而泳池負責人同樣報告正面,適合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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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少年追求女友 聯童黨圍毆對方及逼吃樹葉 17 歲男生認襲擊判感化一年

不滿少年追求女友 聯童黨圍毆對方及逼吃樹葉 17 歲男生認襲擊判感化一年

案發時 17 歲男生不滿 16 歲少年追求其女友,前年 8 月聯同童黨在觀塘後巷圍毆對方,其後挾對方到飛鵝山拍攝裸照,並要求他吃樹葉及做掌上壓。男生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周三(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感化一年。暫委法官黃士翔指案情嚴重,一般而言會判處羈押式刑罰,惟考慮被告已還押約 5 個月、行為良好,已獲得學位及工作,法庭決定給予被告多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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