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休班男警被指在今年 5 月,單日內偷拍共 10 名女子私密部位,被同袍巡邏時揭發。男警早前承認 10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周四(12 月 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法庭早前為被告余健華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周四指,兩報告內容正面,被告願接受輔導、重新做人,其中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希望法庭畀多次機會被告」,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處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輔導。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9 歲休班男警被指在今年 5 月,單日內偷拍共 10 名女子私密部位,被同袍巡邏時揭發。男警早前承認 10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周四(12 月 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法庭早前為被告余健華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周四指,兩報告內容正面,被告願接受輔導、重新做人,其中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希望法庭畀多次機會被告」,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處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輔導。
45 歲「實惠家居」男經理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在員工衣帽間放置手提電話偷拍 42 歲女員工更衣,警誡下稱傾慕對方而偷拍。他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周一(17 日)在西九龍判裁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12 個月。
24 歲青年於今年 3 月第五波疫情期間,涉為父親上載虛假的快測陽性相片,申報陽性個案,及兩度阻礙個案追蹤辦公室職員執行公務。他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及兩項「阻礙公職人員」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一(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接受 12 個月感化令。 連同本案,目前已有兩宗涉虛報快測結果的案件,兩名男女分別被判囚 14 日及感化。警方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強調罪行嚴重,被告行為浪費政府資源,亦增加市民的抗疫壓力,相信判刑已有一定阻嚇。
兩名青年被指於 2019 年 9 月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內,用噴漆噴上「HK 人加油」等字句。二人 2021 年已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惟案發時 20 歲的男生因吸食大麻而違反感化令,周五(23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撤銷感化令,改判入戒毒所。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所干犯的刑毀罪足以判監,而法庭已給予他多次機會,另引述報告指,被告態度迴避,是一名「不受約束嘅年輕人」。裁判官改判被告入戒毒所,又提醒他戒毒後,「好好地重新做人,清唔清楚?」
今年 6 月,25 歲男生涉嫌於非禮案守行為期間,在中大圖書館女廁內偷拍兩名女子,並在被捕後稱因「做人做嘢讀書都好大壓力」而犯案。他早前承認兩項窺淫罪,周二(13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還押逾 2 年半、58 歲的郭偉賢,被控前年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周三(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感化 12 個月。 法官黃崇厚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同是受害者,毫無疑問「好愛佢過身嘅太太」。但被告親手了結太太生命,非一時衝動犯案,判刑同時須顧及社會利益。 案情透露,妻子臨終前曾向家人稱希望香港有「安樂死」。法官指,被告面對的困境時有所聞,明白重病者盼有尊嚴地生活,稱本案「提醒我哋究竟需唔需要喺法例、條文上處理同類型極端、絕望情況下嘅人嘅意願」,有待政府考慮及跟進。 文字報道: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判感化 12 月 官:被告毫無疑問很愛太太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後投案,至今還押逾 2 年半。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周三(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感化 12 個月。 法官黃崇厚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同是受害者,毫無疑問「好愛佢過身嘅太太」,又指被告的行為,「清晰顯示佢希望太太可安祥離開…亦相信咁做,佢太太最終可解除所有痛苦」。 但法官指,被告始終親手了結太太生命,非一時衝動犯案,考慮被告已還柙兩年半,同時顧及社會利益,決定寬宏處理,判感化 1 年,相信有助被告融入社會,回復正常生活。 案情透露,妻子生前曾想尋死,並向家人稱希望香港有「安樂死」。法官特別提到,同類困境時有所聞,明白重病者希望有尊嚴地生活,並指本案「提醒我哋究竟需唔需要喺法例、條文上處理同類型極端、絕望情況下嘅人嘅意願」,有待政府考慮及跟進。
2021 年 8 月中旬,一名 17 歲女子,疑不滿另一名 14 歲少女與心上人性交,遂帶同 6 名朋友在尖沙咀酒店內輪流羞辱,除掌摑、腳踢及將其撼牆外,又要求她舐鞋底,甚至將摺疊的拖鞋塞進其陰道,事後更在朋友間分享有關影片。年僅 14 至 18 歲的 7 女 1 男,早前承認非禮、襲擊致身體造成傷害等共 10 罪,其中 5 人周二( 23 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協青社職員讚揚次被告態度盡責、勤奮,又形容她是協青社的榜樣。但裁判官崔美霞指,次被告在案中指使他人犯案,考慮到事主無力反抗,對其造成永久且具大的傷害,認為有需要讓她接受長時間的教導,最終判入教導所,並分別判處其餘 4 人感化、教導所及更生中心。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妻子後自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 辯方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死者的親友亦有到場支持被告。辯方表示,被告顧家、受人愛戴,照顧患癌妻子,令他壓力達至臨界點,患重度抑鬱。而被告已還押 2 年半,現時正從悲劇中康復,需要協助多於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法官黃崇厚指,按法律要求需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早上判刑。 求情:需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友善、顧家、受家人愛戴,死者的親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自妻子患癌開始照顧她,至案發前壓力達至臨界點(stretched to a breaking point),使他亦患上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及重度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律師指,被告沒有重犯風險,對社會沒有威脅,相信他重獲自由後,在親友支持下能很快重投正常生活。而被告正從悲劇中康復,現時需要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冀判 12 個月感化 法官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辯方今指,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均沒有建議被告繼續接受臨床治療。而感化報告,亦認為被告可重投社會,及適合接受感化令。 辯方續指,以往法庭在同類案件的判刑,均採取「十分諒解的方式」(a very understanding approach),曾判處 2 年監禁或感化令等。而被告從案發 2020 年 1 月至今,已還押 2 年半,已不需要進一步懲罰。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而 12 個月是適當的感化期。 法官指,法律規定判處感化令前,需先徵得被告同意,故於庭上詢問被告意向。被告表示願意接受感化。法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31 日判刑。 案情:妻患末期癌感痛苦 按摩助入眠後燒炭送「最後一程」 … Read more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拘捕「健仔」曾志健等 4 名青年,同為反修例案被告,涉嫌匿藏逾一年半。其中 21 歲男生王愷銘,在另一刑事損壞案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被指匿藏期間沒依時聯絡感化官、吸食大麻,違反感化令,周二(16日)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改判入戒毒所。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本案最初索取感化報告,反映本案案情不輕,考慮被告年紀、有大麻毒癮、意志力薄弱等,遂接納報告建議,撤回被告感化令,改判王入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