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歲男子涉於 2024 年 8 月,拍攝東區裁判法院的照片,以及將法院內拍攝的片段上傳至社交平台「小紅書」。該男子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兩罪,案件周四(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6 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准。
自行應訊的被告質疑一再押後,「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官最終著控方「唔好再延誤個案件啦」。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0 歲男子涉於 2024 年 8 月,拍攝東區裁判法院的照片,以及將法院內拍攝的片段上傳至社交平台「小紅書」。該男子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兩罪,案件周四(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6 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准。
自行應訊的被告質疑一再押後,「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官最終著控方「唔好再延誤個案件啦」。
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在 Face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據了解內容包括「仇恨中共」、「台獨」、「革命」,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周一(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確認不修訂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再訊,以候被告新的法律代表索取指示,以及終院「快必煽動案」之結果;被告則在不申請保釋下繼續還押。
前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2023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5 天。陳提出上訴。
案件原排期明日(19 日)處理定罪及刑期上訴,陳朗昇周一(18 日)在社交媒體表示,由於其法律團隊有「47 人案」被告的代表律師,原本申請將其案件改為下午審理,以遷就明日判刑的 47 人案。主審法官最終則將上訴案押至 9 個月內審理。
陳朗昇在社交媒體表示「咁幾好啦,律師可以去陪 47 人案的被告,我可以去做報道」。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未有聆訊日期。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另外 8 名成員或義工,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 3 次擺街站,遭票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共 26 張傳票,案件周五(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陳寶瑩親自陳詞,庭上稱有兩案與本案相關,望等待該兩案判決後,再決定本案的答辯方向。裁判官梁雅忻下令押後至 10 月 31 日再訊。
陳散庭後在法院外見記者,指「政府無所不用其極,不斷收窄我哋嘅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嘅空間 」,又指他們事發時沒有呼籲人們捐款,亦都沒擺放任何宣傳物品,僅展示二維碼,「就當我哋係一個籌款活動,我哋覺得係非常之唔公道」。
內地房地產開發商碧桂園(2007)遭入稟清盤,周一(29 日)在高院處理清盤呈請聆訊。法官陳靜芬將案件押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再訊,候各方商討債務重組。庭上透露,債權人除了涉建滔集團(0148)子公司,亦涉澳門國際銀行。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
47人案求情、判詞分析、裁決日報道一覽
44 歲男警涉於 2023 年 1 月休班時,於深水埗破壞一間食肆的玻璃門,以及與多人打鬥。他被控 「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聆訊數度押後,案件周四(2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指審訊將由另一位大律師接手,建議先訂下審前覆核日期。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拒絕,指辯方已有相當多時間準備,明言不會再容許押後。辯方遂指,需傳召案發時聲稱與被告發生爭執的證人,另不爭議將有關片段呈堂。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11 日開審,預料需時兩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後再被加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周一(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
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5 日作第二次提訊日,以繼續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基於「87A」條的報道限制,傳媒不可報道聆訊大部分內容。3 人續還押。
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她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分別票控有關處所的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案件周四(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其中一被告「莫特麥克唐納香有限公司」的代表解釋指,收取「好大量控方嘅文件」後,需時找專家證人,現正草擬合作文件、待準備專家報告,申請押後至 3 月 4 日答辯。
暫委裁判官馬安琪詢問,第二被告早前指「好有信心,上次係最後一次押後…如果今次本席再批准押後,係最後一次啦嘛?」辯方代表均確認,控方亦不反對。官最後批准,惟指案件早於 2023 年 3 月排期首次上庭,強調「(今次)係最後一次押後」。
媒體《香港 01》母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南海控股」創辦人于品海,早前被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入稟高院呈請破產,聆訊周二(19 日)於高院處理。
于品海一方指,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並同意押後處理本案。聆案官何展鵬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