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九西超區衞服|無罪李予信旁聽:喺度一齊面對 何啟明友:出面等你

47人案求情.九西超區衞服|無罪李予信旁聽:喺度一齊面對 何啟明友:出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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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律政司確認已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出上訴

47人案|律政司確認已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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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47人案裁決日法院外全紀錄

47 人案的 16 名不認罪被告周四(30 日)裁決,當中 14 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則獲判無罪,律政司表明有意上訴。近百市民清晨開始排隊輪候旁聽籌,多國領事亦前來排隊旁聽;法院外有大批警員在場巡邏、警方裝甲車戒備。社民連 5 人開庭前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未能入庭與丈夫見面。 獲裁無罪的劉偉聰、李予信在庭外接受訪問,劉稱希望大家留意 47 人案判詞,繼續關注案件其他朋友;李則指心情平和,「睇到同感受到大家嘅愛」。二人續以原有保釋條件外出。 14名罪成被告須還押,法官暫定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求情。

【影片】47人案供詞整合|由議員、記者、護士到大狀 庭上述說的理念與初衷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歷逾百日審訊後,明日(30 日)裁決。16 名不認罪被告中,10 人親自作供,當中有資深立法會議員、亦有政治素人,均於香港土生土長,抗辯時提及政治理念、參選初衷。他們為何會與初選扯上關係?又怎樣看五大訴求、港版《國安法》?

【影片】47人案案情整合|16人否認串謀顛覆政權 被告有沒有協議否決預算案?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歷逾百日審訊後,下周四(30 日)將迎來裁決。《法庭線》由〈墨落無悔〉、協調會議至抗爭派記者會,逐一整合控辯證據,梳理控方如何指控被告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辯方又如何提出證據力證無罪。

47人案|口頭結案完成 李予信、何桂藍方指非法手段 須涵武力及涉刑事罪

47人案|口頭結案完成 李予信、何桂藍代表爭議非法手段 指須涵武力及涉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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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0-2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0-26

認違國安法不獲全數減刑 呂世瑜終極敗訴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因認罪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呂世瑜不服刑罰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二(22 日)一致裁定呂世瑜敗訴。判詞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條文,明顯以強制性措辭訂明刑罰下限。當《國安法》與本地法律有不一致之處,須按《國安法》第 62 條優先採用《國安法》,故本地量刑的法律及原則,要在《國安法》訂下的量刑框架內運作。 至於《國安法》第 33 條所列出、可減刑至超出刑罰下限的 3 個條件,例如自動投案等,判詞指目的明顯是為犯罪者或潛在犯罪者提供誘因,鼓勵放棄犯罪,故不能考慮與該目的無關的因素,例如「適時認罪」。 按照終院裁決,初犯、認罪等求情因素,在《國安法》下仍可獲全數減刑嗎?《國安法》第 33 條又在甚麼條件下才適用?《法庭線》訪問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法律評論員黃啟暘,為讀者解讀判詞重點,了解判決對日後國安案件的影響。另外,《法庭線》特備 Podcast ,嘗試以另一種刑式,同大家講講「呂世瑜案」《法生咩事》。 47人案|衞服界4參選人就確認選民資格現分歧 控方指達共識需約束 余慧明不同意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5 日)展開第 114 天審訊,余慧明第三日作供,完成主問。綜合庭上,初選衞生服務界 4 名參選人,就如何核實投票人的選民資格有分歧,並對投票安排的 4 個方案有不同取態,戴耀廷終因應情況決定結果不具約束力。 控方盤問下,余同意想結果有約束力,而戴的決定是「無可奈可的方法」,指因戴說如各人不接受就不會為該界別辦初選。控方指出,事實上余與其他參選人達成共識,即初選的結果要有約束力;余答,「不同意,因為我哋無討論到囉。」 余另供稱,不認為「抗爭派記者會」的目的,是在組織者中止初選後,宣布繼續「35+」計劃;稱按其理解,計劃在初選投票日後已經結束。案件下周續。 《願榮光》禁令案|官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 惟拒批寒蟬效應理據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於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就判決提出上訴,法官陳健強周三(23 日)批出上訴許可。 判詞指,律政司 19 頁「草擬上訴理由書」,提出 … Read more

47人案|李予信完成作供 稱公民黨不支持攬炒 理解黨對否決預算案有彈性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2 日)展開第 111 天審訊,李予信完成共 4 天作供,辯方案情至今處理 46 天(見內文表),預料參選衛生服務界的余慧明周三開始作供。

李供稱,有看過〈墨落無悔〉聲明但沒深究。控方引用公民黨為初選參選人準備的論壇文件,寫有可透過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等。李予信供稱,文件沒約束力,並反映彈性「好模糊地存在」,而自己於初選論壇沒說過否決預算案等。

控方又引用公民黨 Facebook 帖文,指沒提及否決預算案是有彈性,問李有否問譚文豪,與他對質?李稱沒有,「但係佢鼓勵我繼續去持有我本來想講嘅政綱」,並指獲賴仁彪致電參選超區時,「佢亦都無俾任何嘅壓力,叫我一定要去講某啲嘅承諾」。案件周三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1日審訊 李予信稱沒深究〈墨〉內容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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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1日審訊 李予信稱沒深究〈墨〉內容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1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2 日)展開第 111 日審訊。李予信第四天作供,續接受控方盤問。他供稱,有閱讀過〈墨落無悔〉聲明,而在 2020 年 6 月 13 日獲公民黨支持參與超區初選後,沒再繼續深究聲明內容,因為當時自己不太重視。

李又供稱,認為公民黨不支持「攬炒」與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有矛盾,曾與一名黨的資深顧問談論兩者的彈性及矛盾,而對方着自己「講返我想講返嘅嘢」。

周一審訊時,控方引楊岳橋於公民黨記者會稱政府若不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每個法案及撥款,並稱為「莊嚴承諾」。李稱,理解該承諾未必會兌現,而自己不會跟隨黨立場否決預算案,因與參選初衷有關。控方質疑,李沒公開提及不跟從黨立場;李確認沒有,但重申過往曾發生議員投票與黨不一致,而若屆時申豁免隨黨立場投票不獲批,「都會照跟自己嘅意向投票」。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李予信完成作供 稱公民黨不支持攬炒 理解黨對否決預算案有彈性
周一報道:
47人案|李予信稱不會跟隨公民黨「莊嚴承諾」否決預算案 法官屢質疑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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