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灣仔一帶爆發衝突,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一宗涉 9 人的案件,第九被告,案發時 16 歲少女開審前認罪,餘下 8 人不認罪受審, 7 人被裁定罪成,1 人無罪;案件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 辯方提及,案發時 16 歲的第九被告長年患抑鬱症,報告指被告受藥物影響,會「好眼瞓、唔專心」,故不建議判入教導所。但辯方指,被告「好想入教導所」,僅因「技術性問題」致報告不理想。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考慮後,批准索取另一份報告,並押後至 9 月作求情及判刑。其餘被告則於 8 月 26 日判刑。眾被告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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