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已停職男警,被指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周四(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被告有一次同類型刑事定罪紀錄,今次於感化令期間再犯案。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1 日判刑,並索取戒毒所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翻查報道,一名同名男警於 2024 年,在葵涌警署內當值被揭藏毒,之後再在街上被截查時,被發現藏毒,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已停職男警,被指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周四(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被告有一次同類型刑事定罪紀錄,今次於感化令期間再犯案。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1 日判刑,並索取戒毒所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翻查報道,一名同名男警於 2024 年,在葵涌警署內當值被揭藏毒,之後再在街上被截查時,被發現藏毒,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時任主席丘嘉熙,被指利用虛假收據及報價單,申請政府資助活動開支,以及在劇團兼職時,詐騙 3 間學校支付活動費用,涉款共逾 4 萬元。她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欺詐等 6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成。周四(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涉事學校、機構及政府沒有實際損失,被告從中亦沒有得益。辯方又指,被告基於對法律意識薄弱而犯罪,事發後深感後悔,重犯機會低,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裁判官曾慶東考慮辯方求情及案例,被告亦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本案可能使其「前途盡毀」,但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終判處 4 個月即時監禁。另批准被告保釋待上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內「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環節,屬污衊、侮辱警方,記協聯同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局方和工會其後各就敗訴部分提上訴。至去年,上訴庭駁回通訊局上訴;工會、記協則獲判勝訴,並獲撤銷通訊局的警告。
通訊局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直接向終院申上訴許可。終院網頁最新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於周四(7 日)拒絕向通訊局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通訊局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上訴庭決定。
通訊局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備悉終院上訴委員會的決定,作為廣播業的法定規管機構,會繼續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則按《廣播條例》及相關節目守則,處理有關廣播事務的投訴,確保電視及電台節目符合公眾利益。
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一名 68 歲男子被指去年 7 月 20 日,於灣仔港鐵站內講粗口,被票控《香港鐵路附例》下的「粗穢言語」罪。案件周三( 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再度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答辯。
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以塗上強力膠水的膠片等特製工具,在九龍清真寺的捐款箱偷取逾 1 萬港元,並企圖於香港佛教醫院以類同方法盜取金錢,上周五(1 日)被捕。被告承認一項盜竊及兩項企圖盜竊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財務困難而犯案,被捕後與警方合作,坦白認罪,望法庭輕判。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被告使用特製工具,有預謀地犯案,考慮他沒有刑事紀錄等,判處監禁 8 個月。
90 歲婦人於 2023 年 12 月接到來電,對方訛稱孫子急需 5 萬元現金,前男警上門收款時被捕。他周三(6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罪,法官王詩麗押後至 8 月 29 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續還押。
案情指,老婦接獲索款來電之後,向兒子查證得悉孫兒安全。事件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在被告上門收錢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嚟收錢,入到屋先知係呃阿婆」。辯方於官追問下,確認被告知悉事件是騙案,只是不知道詐騙的對象是老婦。
2023 年 11 月,男病人被指在瑪嘉烈醫院的病房,於插尿喉期間猥褻一名女學護,包括掃背、摸胸等。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三(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一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任何案底,現年 55 歲,患很多長期病,需要覆診及較多的醫療支援,冀法庭輕判。
裁判官王證瑜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仍堅稱其性功能有問題,惟辯方醫生證人指被告「勃起冇問題」,認為被告說法「同辯方證人講法相違背」,顯示他沒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