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男子涉以「搭棚」手法,就 6 隻股票反覆發出及取消交易指示,7 次逐步提高股價,藉此沽貨獲利逾 11 萬元,被證監會起訴。他承認 7 項虛假交易罪,周四(12 日)被判 220 小時社服令、繳交罰款及調查費用近 32 萬元。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惟念及被告背景不差,可給予他一次改過機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男子涉以「搭棚」手法,就 6 隻股票反覆發出及取消交易指示,7 次逐步提高股價,藉此沽貨獲利逾 11 萬元,被證監會起訴。他承認 7 項虛假交易罪,周四(12 日)被判 220 小時社服令、繳交罰款及調查費用近 32 萬元。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惟念及被告背景不差,可給予他一次改過機會。
38 歲居深圳家長被指 2024 年賄賂屯門一間中學的助理校長,對方拒絕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調查後,二人涉刪除相關電話訊息,同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助理校長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待控辯處理好文件、證據事宜才會安排審期,遂押後至 3 月 10 日處理審前覆核及正式答辯,期間兩被告續准保釋。家長被告獲撤銷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
54 歲輔警涉去年 11 月帶有彈簧刀,在機場安檢期間被發現,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押後至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另透露將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輔警駐守將軍澳警區,現已被停職。
54 歲男警被指 2023 年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亦涉指示另一名警長銷毀刑事調查資料,被控 3 罪。同案另有一名律師與 65 歲男子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周四(12 日)在區院再訊。
男警暫未答辯,辯方指正候索涉案錄音,官准押後 3 月 5 日再訊。律師與 65 歲男子則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2 月中開審,料以英文審訊 10 日。3 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屯門井頭村本周一發生命案。63 歲男子在屋內身亡,其 51 歲妻子被控謀殺,涉曾以鈍物襲擊。案件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身體不適,現時留院,申請押後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押後至下周一再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港鐵旗下圓方商場、西九龍柯士甸道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兩工人在地底管道昏迷,其後不治。工程大判及二判的董事及經理被控誤殺罪,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陳志輝批准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3 月 19 日在東區法院再訊,待處理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控方另申請增加保釋金及改為每天到警署報到,官最後維持原有條件,即 15 萬元現金擔保及每周報到兩次。
有 14 項性罪行案底的 38 歲男子,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九度肛交,其中一少年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告承認「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周三(11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10 年。
法官潘兆童透露,被告曾因性侵 14 歲少年入獄 8 年,出獄後拒絕繼續治療,一年後便干犯本案,反映上一案的判刑阻嚇力不足;心理和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和戀童癖,他沒對行為承擔責任,諉過於伴侶和事主,重犯機會極高,判刑須平衡保護社會的作用。
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於 2023 年受損,引國際關注。芬蘭當局調查後懷疑是船錨拖拽造成,指事件與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有關。據報中國調查後承認事故,指屬意外。
「新新北極熊」船長周三(11 日)在東區法院,否認刑毀及兩宗海事處傳票控罪。庭上透露審訊時會爭議其他船員的證供、船上運作、專家證供等議題,辯方亦需尋求專家意見,被告亦擬作供。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5 月作審前覆核,被告續還押。他至今已還押逾 270 天。
政府在新冠疫情時設「防疫抗疫基金」紓解特定行業營運困難。53 歲男子承認兩度企圖欺詐基金共 186 萬元,周三(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48 個月。案情指他在首次申請零售店資助失敗之後,再以相同名稱申請美容服務行業資助,涉虛報交易及薪酬紀錄等。
區院法官練錦鴻指,本案是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案發時香港時值社運及疫情,民生經濟滿目瘡痍,政府以公帑改善營商環境,被告卻趁火打劫,其行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令人齒冷,極為缺德,又指他為騙款而註冊 26 個商業登記、簽 19 份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