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一(18 日)在區院踏入第 10 日審訊,由暫委法官黃士翔審理。
案發時 20 歲的被告供稱,有朋友談及擔心學生被困理大,兩人遂結伴到附近觀望情況,打算離開時一度走錯路,後遭警方包圍及拘捕。庭上片段所見,他當日身穿灰啡色上衣及深色短褲。
被告於警誡下指「我冇搞事」,辯方問為何被捕時不告訴警方?被告答稱,「因為當時啲警察好兇惡,我唔夠膽講」。他又於盤問下供稱,沒了解有否不反對通知書,「因為呢個唔係一個遊行或者集會囉」,並稱當時不知道有網上呼籲到理大附近「圍魏救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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