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級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 2019 年發電郵指控警方;另涉於翌年六四當日發電郵予同事,內容「可被理解為」邀請參與違反社交距離措施的活動。他其後被停職、接受紀律聆訊,並遭裁定行為失當。黃於 2024 年被革職,失去服務逾 30 年的退休金。
黃周四(6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律 101 文章),指自己曾任輔警及檢控官,發電郵予警方只是給建議。至於六四發出的電郵,「可被理解為」字眼性質含糊。黃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紀律聆訊的裁定,以及將他革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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