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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已婚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 被告否認跪地求饒 「係俾人打到跪低」

休班已婚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 被告否認跪地求饒 「係俾人打到跪低」
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指於休班期間,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並抓其胸部一下,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究。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五(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 4 天審訊。

被告繼續作供,稱當日曾與事主討論生仔的話題,若咸濕「就話佢大波大胸啦」;又指兩人在休息室內聊天,事主曾提及「唔夠數」要求被告幫忙。他指,事後「跪低唔係做錯跪低,係俾人打到跪低」;又稱警方可事後拘捕涉案人士,「721 拉人都係之後先拉啦」,當時認為自己無犯法,所以趁機離開。

控方指,事主未曾提出借錢或接受其賠償;被告同意,但指騙徒的技倆非如此簡單。控方又指 WhatsApp 紀錄顯示,被告當日曾問太太女兒是否生病,為何沒趕快回家照顧妻女;被告解釋指視事主為契妹,「想聽埋佢講咩」才離開,並確認花費數千元購物。案件下周一(22 日)續審,繼續由控方盤問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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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表證成立 被告稱事主主動「攞個胸撞埋嚟」、屢稱遭非禮

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表證成 被告稱事主曾主動「攞個胸撞埋嚟」、屢稱遭非禮
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指於休班期間,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更抓其胸部一下,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究。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梁雅忻周四(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事主 X 為圈內「女神」,惟銷售手法「比較特別」,常對客「黐身黐勢」,更曾經「攞個胸撞埋嚟」,自己則嚴詞拒絕。被告又指,社會運動期間被 X 問及政見,X 又向他表示自己與丈夫是「黃色、深黃色」,更曾命名寵物狗為「popo」。

被告又指,事主經常聲稱遭非禮。被告亦提到,案發前因父親患癌、夫妻不睦和工作不順而開始酗酒,當日喝了兩杯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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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 辯方指兩人因錢爭執 事主激動否認

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 辯方指兩人因錢爭執 事主激動否認
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涉於休班期間,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並一度抓其胸部,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求。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三(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由裁判官梁雅忻審理。

辯方問及事主是否知道被告駕駛跑車、住「好大間、好靚嘅別墅」、帶寵物狗坐私人飛機,質疑事主因知道被告有錢,當晚向對方透露想辭職,要求被告幫忙並提及「關於錢嘅嘢」,惟被告不願協助,兩人一度推撞,事主激動否認。辯方另問及事主丈夫,是否討厭太太的客人、又質疑對方「非常憎差人」,丈夫一概否認。

另外,控方呈上的承認事實,顯示被告事發後曾接受醫療檢查,發現身上有酒氣、體內含酒精,同時有「適應障礙症 」而不當使用酒精,已轉介精神科跟進。案件周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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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休班督察涉強吻懷孕女子 事後跪求以過百萬元換取不予追究

已婚休班督察涉強吻懷孕女子 事後跪求以過百萬元換取不予追究
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涉於休班期間,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非禮懷孕女店長,事後提出百萬賠償換取不予追究。他早前指曾患適應障礙症,案件獲批押後待醫療報告。被告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二(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梁雅忻審理。

事主 X 供稱,被告為多年「熟客」,當晚購物時,曾看著自己胸部稱「你咁快谷奶 」,又隨她進入休息室,突然伸手箍其頸欲強吻。X 推開他並呼叫,被告再扯開其領口, 抓了右胸一下,她再呼「冷靜啲」,被告才停手稱「我飲大咗」。

事主隨即致電丈夫,丈夫到場並報警,被告跪地求饒。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哀求指「無心之失」、「冇咗份工,我真係會仆街跳樓死」,又提出可為胎兒「供書教學」、用餘生補償兩人。被告及後一度嘗試逃走,遭事主丈夫制服。事主在控方詢問下稱被告身上無酒氣。案件周三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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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3年前強姦、非禮兩表妹 47歲男無罪 另認非禮等8罪6.12判刑

涉33年前強姦、非禮兩表妹 47歲男無罪 另認非禮等8罪6.12判刑
現年 47 歲男子,涉 33 年前(1990 年,當年 14 歲)在家中與當時兩名年僅 7 及 10 歲的表妹獨處時,分別強姦、非禮二人,又用筆插入 7 歲表妹私處。被告否認一項強姦、非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3 罪, 4 女 3 男陪審團周三(10 日)於高等法院一致裁定被告此 3 罪罪名不成立。至於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及襲擊共 8 罪,法官張慧玲押後案件至 6 月 12 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在求情信形容,本案是自己「一生中最後悔的事」,因錯誤及幼稚的想法,為事主帶來難以想像的傷害。他強調自己並非出於淫慾而犯案,當時對性一知半解,因好奇才犯案,誠心向事主道歉,希望結案後兩名表妹能夠釋懷。法官形容案件令人唏噓,又批評被告「好霸王」,欺凌兩名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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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認33年前性侵兩表妹 庭上承認曾揭表妹內褲、指對方或記錯強姦

男子否認33年前性侵兩表妹 庭上承認曾揭表妹內褲、指對方或記錯強姦
現年 47 歲男子,涉 33 年前(1990 年,當年 14 歲)在家中與當時兩名年僅 7 及 10 歲的表妹獨處時,分別強姦、非禮二人,又用筆插入 7 歲表妹私處。被告否認強姦、非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 3 罪,案件周五(5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控方就著案情,就強姦罪新增一項非禮罪作交替控罪,被告承認交替控罪,但控方表明繼續就強姦罪提控。被告亦選擇作供,指他升中後不適應校園生活,校內曾遭受暴力對待,案發時又妒忌家人疼愛兩表妹,所以想「懲罰」她們。

他承認曾拳打她們,揭開 7 歲表妹的內褲,看其私處,但否認強姦。表妹於事發 28 年後 WhatsApp 被告憶述事發經過,被告對此表示內疚及羞愧,但認為表妹可能記錯相關的強姦情節,又指「唔知咁多年嚟件事對佢咁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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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非禮胞妹2罪罪成 涉街上撞胸等3罪不成立 官:不排除意外觸碰

少年涉非禮胞妹2罪罪成 涉街上撞胸等3罪不成立 官:不排除意外觸碰
現年 16 歲女童在 2015 至 2020 年期間,涉遭父親指插下體、脫去內褲稱「生咗好多毛,叻女」,又遭胞兄摸胸。兩父子被控 9 項非禮罪,父親早前認 4 罪還押;女童現時 17 歲胞兄就 5 罪受審,周五(5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

法官游德康指,針對被告在家摸胸、以陰莖從後磨擦對方,他認為被告不是貪玩,而是意圖猥褻女童,裁定兩項非禮罪成。餘下 3 項涉及撞胸的非禮罪,法官認為可能是兩人玩耍時碰撞,又指街上擠逼,被告摸女童胸時力度小、短暫,不排除是意外觸碰,考慮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押至 5 月 24 日判刑,另索取女童的創傷報告。辯方指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仍未完成考試,法官批准他候判期間繼續保釋,稱「仲有心去考試,唔好阻礙佢」,又寄語「點都好,繼續努力考埋呢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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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下體裝震蛋車廂內貼近女子臀部 非禮罪成囚14天 准保釋等候上訴

醫生下體裝震蛋車廂內貼近女子臀部 非禮罪成囚14天 准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 30 歲醫生涉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港鐵車廂內將「震蛋」貼在下體,從後貼近一女子的臀部,早前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成,周五( 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天。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不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但被告因不堪疫情間壓力而犯案,盼以罰款處理。暫委裁判官王詠文拒絕,指罰款未能反映嚴重性,惟認同被告「本應有大好前途」,亦無證據顯示事主心理受創,故採納指引中的最低量刑起點。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訴,獲准以 3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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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3年前性侵兩表妹 47歲男否認強姦等罪 認7項襲擊非禮 稱電芯「掂」陰部

涉33年前性侵兩表妹 47歲男否認強姦等罪 認7項襲擊非禮 稱電芯「掂」事主陰部
現年 47 歲男子,涉 33 年前(1990 年,當年 14 歲)在家中與當時兩名年僅 7 及 10 歲的表妹獨處時,分別強姦、非禮二人,又用筆插入 7 歲表妹私處。被告否認強姦、非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 3 罪,案件周四(4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承認因好奇而揭開 X 的內褲,「用電芯掂落去佢嗰度」,X 叫痛後停止行為。他亦承認曾拳打 X,指「覺得啲人錫哂佢哋」,如長輩會帶同 X  飲茶,「我咁耐都無,覺得係妒忌囉。」被告另否認曾以陽具摩擦 X 陰部,或以墨水筆插其下體。

兩事主於 2018 年分別發訊予被告,內文提到指稱的性侵事件,X 警告被告「喺街上見到我,你當過街老鼠走(開)去」;Y 則斥其「你洗定個屎忽等坐監啦,仆街禽獸無人性無良知性變態。」數天後 Y 報警,被告被警方以強姦罪拘捕。播畢片段後,控方表示已完成控方案情。辯方指被告需時考慮會否作供,法官張慧玲遂將案件押後至周五(5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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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歲男否認 33 年前強姦、非禮兩表妹等 3 罪受審 事主作供:「我需要公義」

47 歲男否認 33 年前強姦、非禮兩表妹等 3 罪受審 事主作供:「我需要公義」
現年 47 歲男子,涉 33 年前(1990 年,當年 14 歲)在家中與當時兩名年僅 7 及 10 歲的表妹獨處時,分別強姦、非禮二人,又用筆插入 7 歲表妹的私處。被告否認一項強姦、非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二(2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事主 X 視像作供稱,被告當時嘗試用下體,及後用筆侵犯她的私處,令她非常疼痛。她一直沒說出事件,直至 2018 年胞姐誕下女嬰,欲相約親戚家人用膳,令她憤怒,庭上哽咽稱「佢(被告)已經搞咗我...佢咁樣對我哋,點解仲要約佢呀?」

X 隨後與丈夫、胞姐及家人說明事件,最終報警。她庭上又稱「我需要公義」,「一定要公義先可以面對返自己呢段歷史」。辯方另透露,被告已承認另外 7 項針對事主兩姐妹的襲擊及非禮罪。審訊周三(3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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