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黎智英、吳靄儀、李柱銘及梁國雄等 7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周一(28 日)在高院處理許可申請。上訴方指,「組織」是指「事前」準備,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有份組織,又以韓國梨泰院、香港蘭桂坊的人踩人事件為例,指出「流水式」集會協助疏散人群,亦有其重要性。聆訊周二(29 日)續。 社民連成員開庭前在法院外高呼「和平示威集會無罪 政治打壓可恥」, 主席陳寶瑩指若不涉暴力及破壞社會安寧,涉案控罪以往大多數判罰款,又指當日集會非常和平,惟 9 名被告被重判,「公民權利、和平集會權利基本上係冇㗎啦」,又指對上訴結果不感樂觀。
【影片】47人案|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 初選源於與戴耀廷等人飯局 指戴稱立會過半成憲制武器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6 天審訊。控方傳召首名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 區諾軒供稱,初選「一切由飯局開始」,指在 2020 年 1 月與李永達、李卓人、黃浩銘與戴耀廷飯聚,戴指 2019 年區選民主派大勝,需思考在立法會選舉中「再下一城」。眾人席間討論建立參選協調機制,而戴「比較堅持用公民投票形式」。 區又指,戴提到若民主派能佔立法會議席逾半,「將會係一個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他指,自己當時同意戴的願景「會係好大嘅進步」,遂答應任籌劃者,「貢獻我視之為民主運動嘅工作」。審訊周二(14 日)續。 文字報道:47人案|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 初選源於與戴耀廷等人飯局 指戴稱立會過半成憲制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