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退休漢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及非法行為,去年 11 月 29 日被捕。他被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周四(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頭髮灰白,身穿深色外套出庭。控方指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61 歲退休漢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及非法行為,去年 11 月 29 日被捕。他被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周四(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頭髮灰白,身穿深色外套出庭。控方指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還押候訊。
王岸然周三(31 日)在高等法院自行申請保釋,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其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再訊。
68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9 月至今年 11 月期間,於 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他被控「23 條」新煽動罪,案件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警方已完成調查,可進行答辯。辯方表示上周才收到控方約 2,000 頁文件,需時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押後至明年 2 月 27 日再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被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周二(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天審訊,控辯完成結案陳詞,押至明年 2 月 11 日裁決。
控方指,涉案保單為信託保單,受保人亦即受益人,即使郭鳳儀沒簽署保單權益轉移回條,該保單屬餽贈,她成年後會「自動」成為擁有人。辯方則指,本案控罪的立法原意針對「制裁」或「反制措施」,防止市民支援在外國危害國安的人,並非處理「一個人好耐之前買嬰兒單」的情況,形容現時的檢控「變相係對親情嘅檢控」。
第三日審訊|長子稱成年後父曾代處理保單、不知父赴日晤胞妹
還押逾 5 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與另外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一月中處理求情。判詞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指他無論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又指在《國安法》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含蓄及隱晦,他的意圖依然如故。
究竟 855 頁判詞有何重點?法官眼中的《蘋果》代表甚麼?為何認為黎怨恨中國?判詞又為何要大篇幅提及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
《法庭線》整合案件裁決日,以及判詞相關的所有報道,方便讀者重溫。
現年 21 歲青年被指 2020 至 2022 年篡改國歌歌詞、網上發布「港獨」口號等,他爭議法律議題失敗後承認舊煽動罪等 4 罪,被判入教導所,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刑罰上訴。
上訴方指,計及還押及在教導所日子,青年已被羈留約 9 個月,有足夠阻嚇性,建議改判短期監禁及以緩刑處理。律政司則指教導所羈留時間為 3 年,青年中途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就算未坐爆都要繼續」,惟法庭亦可考慮改判勞教中心或監禁。
法官短暫退庭考慮後指本案情況特殊,裁定刑罰上訴得直,撤銷原審的教導所命令,青年即時釋放、毋須再服刑,官稍後頒布判詞。青年聞判面露微笑。翻查資料,本案為首宗「舊煽動罪」被告方上訴得直的案件。
編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 3 罪成,與另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法庭線》除裁決日報道,另外刊出兩篇判詞解讀,回顧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1|為何大篇幅提黎《國安法》前言行?其性格與串謀有何關係?
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頒下 855 頁判詞,講述黎智英人生、國際聯繫,當中不少篇幅提及,黎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黎的政治立場及性格。
判詞強調,《國安法》沒有追溯力,黎在《國安法》生效前請求制裁的行動、言論,不構成刑事指控,黎亦非因政治立場受審。那麼,法庭為何要大篇幅提及黎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撰文、訪美,甚至是 2017 年安排美國前官員赴台為蔡英文諮詢?
另外,辯方審訊時力陳,即使黎與串謀者在《國安法》前有協議,在法律改變下,協議已失效;「請求」制裁必須傳達給外國並獲對方接收,法庭最後如何裁定「串謀」、「請求」?《法庭線》以 Q&A 形式整理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2|法庭眼中的《蘋果》代表甚麼?為何認為黎怨恨中國?
裁決日主稿: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黎智英案判詞速讀|黎被裁定串謀勾結及煽動3罪成 裁決理據一覽
已還押 5 年的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等罪成,港澳辦、中聯辦、國安公署、特首李家超等先後回應,批評黎智英「可恥、歹毒」,另外多名司局長、6 支紀律部隊均有發文支持裁決。
15 個政策局中,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一已見記者回應,其餘 14 個政策局均透過社交媒體發文,當中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的帖文最長,達 1,100 字,提到晚清時期「多國侵華掠奪令民不聊生⋯這些歷史事件,讓後世的我們明白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
另外,飛行服務隊指判決彰顯法治精神,會繼續與各紀律部隊緊密合作,維護國家安全。懲教署則指會嚴防監獄成為「反中亂港」基地。
裁決日主稿:黎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周一(15 日)被裁定罪成。黎在審訊供稱不認識「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法官引述報道、訊息、Twitter 帖文反駁,指黎了解 IPAC 運作,並透過創辦人收到活動資料,裁定黎不可信。(見報道)
IPAC 發聲明指,黎被錯誤指控曾參與 IPAC 的活動,甚至有 IPAC 成員在案中被列為串謀者,強調組織從未與黎合作,譴責裁決不公。特區政府周一發稿指,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在頒下黎智英案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裁決日主稿:黎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