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傳票罪,案件周一(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辯方盤問負責警誡會面的衞生署調查員時指,王曾向他稱,「我嗰頭講完,轉頭媒體比政府記招仲早將我的行蹤或接觸咩人登晒出嚟,我一啲病人私隱都冇」,強調如不確定來電者身分,將不會補充行蹤;調查員否認王曾説上述內容。

辯方又仔細問調查的權力從何而來、調查涉案閉路電視的情況等,一度被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質疑為「fishing(提出無基礎的試探性問題)」;辯方否認。官則指「睇嚟我要重新學習『fishing』…我熱切期待住你嘅陳詞係用得返佢所有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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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盤問控方專家時稱指控「最少會有案底」 官打斷問目的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盤問控方專家時稱指控「最少會有案底」 官打斷問目的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明知提供虛假資料」傳票罪,案件周五(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控方專家證人、港大腦神經科教授張德輝日前供稱王入住感染控制中心後,「個人好清醒」;張周五續作供,續稱王年輕、身體好,「冇乜證據顯示(新冠病毒)影響到腦袋」,又指辯方醫生不曾為王作認知方面的檢查。

辯方於盤問時向張指出,「其實被告人都係受害人,佢確診咗新冠病毒 」,又提醒控罪嚴重,「最少會有案底嘅指控」。裁判官此時打斷「你係咪認為專家知道咗幾多條控罪、係咪嚴重,會影響到佢嘅證供?」辯方否認。案件下周一(1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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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表證成 被告稱似「審政治犯」 強調音符「不帶政治色彩」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表證成 被告稱似「審政治犯」 強調音符「不帶政治色彩」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

裁判官陳慧敏周一(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供稱一直到處拉二胡,從不曾持許可證,又批評申請許可證條件刻薄、過時。被告強調,法庭應為中立,審訊「有點像在審政治犯」,又表示藝術與政治應分開,自己非「港獨分子」,「站在藝術那一邊」。

控方則傳召一名警署警長,申請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稱曾以約 3 周研究《願榮光》,同意旋律與暴動、港獨等有「高度聯繫」。庭上呈上警長違紀紀錄,包括曾缺勤、曾被裁沒遵守警例等。裁判官指,會考慮其證供可信性。案件周二(25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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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男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其女兒照片案 控方擬傳警員作專家證人 辯方質疑資格

49歲男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其女兒照片案 控方擬傳警員作專家證人 辯方質疑資格
49 歲工程經理被指 2022 年在 Twitter 發布警員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被告否認「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等兩罪,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擬傳召一名偵緝警員作 Twitter 的專家證人,辯方反對。法庭召「案中案」爭議警員的專家資格。警員供稱,曾接受兩個警察學堂課程了解 Twitter 的簡單操作,曾處理超過 100 宗相關案件。

盤問下,警員一度稱 Twitter 總部在紐約,辯方更正是在三藩市,警稱「咁可能我會記錯」。辯方又問警稱 Twitter 在港受歡迎的基礎,警答稱「受歡迎嘅定義係,向香港每一個人講 Twitter,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有玩過」。案件周三續,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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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還押7.20判刑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還押7.20判刑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周三(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歌罪成,還押至 7 月 20 日判刑,是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表示,被告在片中未有刪去旁白及掌聲,反映他是刻意及主動挑選片中國歌部份來修改,不會是出於無知,行為有損國家象徵及標誌。而影片有超過 10 萬點擊率及數百個留言,可見侮辱的延續性強。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將國歌滅聲,未有加入粗言穢語,侮辱程度偏低,又指影片並非於 2019 年社會運動期間發布,對公眾影響程度不大,希望法庭考慮判處長時間緩刑,或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則明言判監機會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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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涉辱國歌 辯方指警專家多次違紀 質疑誠信有問題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涉辱國歌 辯方指警專家多次違紀 質疑誠信有問題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被控違反《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被告不認罪,是首宗涉侮辱國歌受審的案件。案件原訂周四(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但辯方表示,較早前得悉本案「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警署警長,過去曾數十次違紀,須接受紀律聆訊,控辯雙方同意就此重召證人。

警署警長庭上承認曾 40 多次在撰寫記事冊時有遺漏、兩次沒有佩帶警槍執勤、一次當值時「貪方便」,離開警署「攞返自己部私家車」及購物,因而缺勤半小時被扣薪金。他解釋自己因「疏忽遺漏」犯錯。

控方指警長沒按程序辦事,但不涉誠信問題,接受紀律聆訊後沒再犯錯,亦獲晉升。辯方則指其違紀行為,與誠信「絕對有關」,「一次可能係意外,我接受;兩次係偶然,我接受;三次係疏忽,但佢係幾十次,唔係疏忽解釋到,係選擇嚟。」希望法庭重新考慮是否接納其專家資格。裁判官屈麗雯考慮後決定維持其專家資格,案件押後至 7 月 5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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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認遲交兩警專家證供 官批不合理、指未達無法彌補不公准呈堂

47人案|控方認遲交兩警專家證供 官批不合理、指未達無法彌補不公准呈堂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控方早前指擬傳召兩現職警長作專家證人,講解 Facebook 及 YouTube 運作。何桂藍的代表大狀反對,質疑控方延誤提交專家證供。法官最終批准警專家證供呈堂,但指不等於已接納內容,專家資格仍有待確認。

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周四(23 日)頒下裁決理由,批評律政司的延誤理據不合理(時序見內文表),但認為現時距離控方傳召兩警長前仍有時間,考慮到專家證據的性質及內容,相信何桂藍一方仍有足夠時間考慮,及在需要時取得辯方專家證供;情況不會對何一方構成無法彌補的不公,亦不礙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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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首周審訊|控方開案引多場合發言 「墨落無悔」成關鍵 播戴耀廷會議片

47人案 第一周審訊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首周審訊完成,何桂藍、林卓廷等 16 名被告逐一答辯,否認控罪。他們原被指控以「威脅使用武力」及「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履行職能,不過控方作出修訂,庭上讀出的開案陳詞只提及「非法手段」。

控方亦在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戴耀廷倡議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並指有 33 名被告簽署了承諾遵守初選計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控方亦播放 2020 年新界西協調會議,指顯示戴耀廷曾提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該片鏡頭晃動,畫面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

控方其後逐一讀出 16 人分別於記者會、初選論壇,以及宣傳片段等多個場合的發言節錄,另又引述部分人的文章和筆記內容,指證他們在案中的角色和行為。控方預計下周一(13 日)起將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 4 名認罪被告作供,連同辯方盤問需時大約 6 周。

同時在法院外,一連多天有逾百人排隊輪候聽審,部分人帶同被鋪、糧水。不同人向記者聲稱,輪候及聽審可獲酬。司法機構採取新措施,由法庭保安員記錄離庭人士的籌號和時間,而回應《法庭線》查詢時又指會因應情況,容許延伸庭人士轉往正庭旁聽。

《法庭線》整理首周審訊的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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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五日審訊 控方認沒遵從指示向辯方及早遞交專家證供 10保釋被告准撤宵禁令

47人案第五日審訊 控方認沒遵從指示向辯方及早遞交專家證供 10保釋被告准撤宵禁令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林卓廷、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不認罪被告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5 天審訊,主要處理案件管理事宜。

控方擬引警方專家講解 Facebook 、YouTube 運作,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反對,質疑控方提交證供延誤,又指涉及《國安法》案件,辯方難找專家回應,惟法官陳慶偉指此屬「speculation(猜測)」。控方則承認沒遵從指示及早遞交,但辯方亦沒把握時間準備。最終法庭批准警方專家證供呈堂,但重申不等於法庭已接納內容,專家資格有待確認。

控方亦透露,4 名「共犯證人」料用 6 周時間作供及盤問,另擬傳召協調會議的目擊證人作供,但未說出姓名。10 名獲准保釋被告,周五起獲撤宵禁令及赴警署報到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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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奏《願榮光》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 控方擬傳專家證歌曲事關社會事件

二胡奏《願榮光》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 控方擬傳專家證歌曲事關社會事件

六旬翁被指於 2021 年三度在港鐵旺角東站外拉二胡,被票控 3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周四(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他之前亦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 被告早前已否認傳票控罪,控方透露擬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以證明曲目與社會事件相關,演奏會「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作審前覆核。 控方擬傳 11 證人 控方透露,上次法庭押後讓律政司再作考慮,現時控方決定繼續檢控,並不新增任何控罪。而因應早前被告另一宗於西九法院處理,獲裁無罪的案件,控方現已修訂案情,並擬傳召 11 名證人,包括一名街外證人,7 名警員證人,兩名有關演奏歌曲的專家證人,以及一份「牌照科」人員的供詞。 控方在裁判官查問下進一步解釋,指本案控罪元素包括「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地演奏,而該兩名專家則會講解,被告演奏的歌曲內容與社會事件相關,演奏會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在公眾地方演奏並不合理。 被告要求即日有定案質疑控方浪費政府資源 被告以普通話親自應訊,他批評本案案情簡單,即使罪成「大不了罰款兩千元」,但已就本案第三次出庭,質疑浪費政府資源。他提及自己另一案件已被裁定無罪,強烈要求本案於今天有「定案」。 裁判官解釋,檢控決定在於控方,而本案與上次案件的時地均有所不同,控方需時舉證,現時定案太倉卒、不切實際。被告反駁,稱本案已歷經「3 個年頭」,「即使罪成只是罰款,值得嗎?」裁判官則表示,被告不需要發表評論及感想,終決定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李解新(68 歲,退休人士)被指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3 日、8 月 18 日及 9 月 9 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在港鐵旺角東站 B 及 C 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揚聲器。 曾被控東涌無許可奏二胡 在東涌一案,被告被票控於 2022 年 4 月在東涌無許可下奏玩二胡。主審裁判官聽畢控方案情後,一度認為控方沒有就被告有否獲許可,提供任何證據,裁定他表證不成立。但 4 天後裁判官自行提出覆核,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被告有責任提證,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故改裁被告表證成立。 裁判官最後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拉奏二胡構成滋擾,亦未能證明被告沒有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