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案發時 21 歲的男生周三(14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求情稱明白「治亂世,用重典」,法庭須判處最重的刑罰,暫委法官鄭紀航聞言打斷表示:「法庭用合適嘅刑罰,唔好講最重,誇張咗啦」,又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指監禁是合適刑罰。男生還押至同案被告審訊完結後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案發時 21 歲的男生周三(14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求情稱明白「治亂世,用重典」,法庭須判處最重的刑罰,暫委法官鄭紀航聞言打斷表示:「法庭用合適嘅刑罰,唔好講最重,誇張咗啦」,又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指監禁是合適刑罰。男生還押至同案被告審訊完結後判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工大學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被捕後獲釋。事隔近 3 年,今年 7 月被控暴動,控方透露他回港時被捕。 案件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指被告需時考慮答辯意向,但不反對將本案與另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合併;該案將於 2023 年初開審。辯方指保留分拆案件的權利,獲法官陳廣池批准。 辯方又指,希望保留三份一認罪判刑扣減,惟法官指僅處理合併事宜,提醒如答辯意向改變可去信法庭,並稱「無論多少都肯定有折扣」。
警方 2022 年 7 月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男子,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他與另外二人,青年馮清華及 16 歲少年的 3 宗案件,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再訊,同由法官高勁修處理。 3 案因法援申請、向控方索文件,官准押後至 11 月不同日子再訊。3 人均沒有保釋申請,並將於下次聆訊時再處理他們的保釋金,期間續須還押。曾志健、馮清華依然長髮及肩。與曾同案、早前刑滿獲釋的理大博士生邱宏達,亦到庭旁聽。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原於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6 名被告開審前認罪,他們另面對的襲警等罪則存檔法庭。除了案發時 15 歲的男生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還押至 11 月 14 日求情。 案情指,當中 4 人被拍攝到於夏愨道集結,有人打開雨傘防護,有人拾起磚頭及投向政府總部;另外 2 人被指當日被警員截停時穿着黑色衣物,戴上面巾及護目鏡等防護物品。案情沒提及兩人被拍攝到任何行為。 餘下 3 名不認罪被告繼續受審,控方將於周三(14 日)讀出開案陳詞。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被捕者分成多案被控暴動,其中 11 人不認罪,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甫開庭,一名報稱登記護士的被告改認暴動罪,須即時還押,押後 10 月 25 日求情。其餘 10 人中,包括一名報稱當時為義務急救員男子。法官郭啟安提到其口供中曾招認「為受傷示威者急救」,而上訴庭早前裁定,救人非有效辯護理由。法官強調,並非要影響被告決定,但目前情況等同「佢認罪架喇喎」,要求辯方確認被告是否知悉上訴庭最新裁決、是否繼續不認罪。 辯方索取指示後,指被告繼續不認罪,獲官指,「你自己慢慢考慮喇,但要明白愈遲,對佢幫助愈少。」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還押逾一年後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周六中秋節(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9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以 21 個月為量刑起點,酌情扣減兩個月,判刑時又指涉案繪本荼毒兒童思想及「洗腦」,詢問被告「何時從思想的牢籠離開?」、「為何不提牧羊人無權管而離開?」
而在判刑前,前主席黎雯齡及前副主席楊逸意親自陳情,黎提到「有限制嘅自由係咪自由」時,被法官打斷,稱「再講落去就政治宣言」。楊指繪本是否散播謠言,「只有人心先可以審判」,楊亦先後被法官及控方打斷陳詞,她最後說「我冇後悔企喺羊嗰方」。有旁聽人士聞言拭淚。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案發時 18 歲的女生,8 月中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兩項暴動罪,周五(9 日)被判入教導所,兩罪同期執行。 區院法官陳廣池指,相信被告有悔意,能經一事長一智,又提及「不要被那些狂熱嘅分子推向前線、成為一場一場政治暴亂的炮灰」。法官並再促政府修例,擴大判刑時的酌情權。按其建議,法庭於修例後將可對 16 至 20 歲被告,不索報告下直接判監。 被告蓄短髮、身穿深色衣服出庭,旁聽席 10 數名親友向其揮手。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只是年少無知,出於同情心支持示威者,沒意圖做任何破壞行為,願意承擔後果,以後做事會三思而行,做個守法公民。
2019 年 9 月 29 日,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被控在金鐘暴動。本案 11 名被告,上月全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周五(9 日)判刑。 法官姚勳智形容,本案暴動規模較大、暴力程度高,歷時 20 多分鐘結束,只因警方作驅散。考慮到眾被告並非領導及號召角色,且案發至今長達 3 年,承受具大壓力,遂判案中 9 人監禁 3 年半、未滿 21 歲的 2 人則判入教導所。法官寄語眾人不要放棄自己,在獄中反省,重投社會後好好報答親友。 辯方求情時透露,其中一名女被告正懷孕,被捕後情緒受困,一度打算放棄孩子。但在家人支持下決定勇敢面對,已準備在獄中分娩。
2019 年 11 月 19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3 男 2 女在尖沙咀厚福街被捕,被控暴動罪,當中一人於開審前認罪,餘下 4 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郭啟安周三(7 日)判 5 人監禁 37 至 48 個月。 法官形容,本案聚集人群使用汽油彈,暴動目的為分散警力,企圖妨礙警方正當執行職務,以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均屬加刑因素。法官續指,暴動現場「人多勢眾」,部分人手持塞有毛巾的玻璃瓶作勢投擲,警方逼不得已拔搶,幸好警員「當機立斷」,否則可能受嚴重傷害。 法官又指,即使被告當時管有急救用品,仍可同屬暴動者,兩者並非互相排斥。
2019 年元朗 7.21 白衣人襲擊事件,被指為白衣人的 63 歲男子程偉明周三(7 日)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罪成,須還押至 10 月 27 日判刑。 《法庭線》按控方案情描述,找到相信為其中兩段呈堂片段。當中一段在鳳攸北街休憩處拍攝,顯示大批白衣人聚集,有人高呼「我哋呢一班係元朗嘅志願軍」,而被指為被告的男子,被近距離拍攝正面,與控方案情一致。他右手夾着疑似香煙,曾向鏡頭或拍攝者做出打招呼動作。 另一段為元朗站內大堂片段,顯示有持藤條、木棍等白衣人,在閘機外與市民衝突,此時與被指為被告男子衣着相似的人,從 G 出口進入元朗站,疑手持幼長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