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煽惑六四集結案時,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詢問法庭,可否傳召審理鄒幸彤案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高院法官杜麗冰出庭作辯方證人,表示有「相當關鍵性」。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佢嘅證供幫得到你手,先可以傳召」,又指並非涉及煽惑六四案的人士就是證人,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另外,彭滿圓申請保釋遭拒,案件押至 9 月 1 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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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旁聽鼓勵拍手等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遭控煽動 第 5 次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涉旁聽鼓勵拍手等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遭控煽動 第 5 次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

彭周五(5 日) 第 5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彭及同案另一被告將於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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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還押 9.16 再訊

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還押 9.16 再訊
兩名 28 歲及 30 歲男子,被指多次於連登討論區及 Instagram 等社交平台,發布涉及「港獨」的帖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他們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4 日)分兩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押後兩案至 9 月 16 日再訊。兩被告今年 6 月首度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其中 28 歲男是日再申保釋亦被拒,他放棄保釋覆核權,二人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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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漢涉號召上街被控煽動罪 官拒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 被告擬認罪押 10.26 答辯

自閉漢涉號召上街被控煽動罪 官拒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 被告擬認罪押 10.26 答辯

患自閉症的 22 歲送貨員,被指於 2021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號召市民上街參與「平安夜革命」等,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辯方今年 6 月指,被告打算承認所有控罪,惟煽動罪性質嚴重、屬「可公訴罪行」,故本案應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遭控方反對。 法官郭偉健周一(8 月 1 日)在區院頒布決定,指煽動罪屬「簡易程序罪行」,毋須轉介高院審理。惟被告所涉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已轉介區院審理,因此裁判官有權行使酌情權,將被告其餘控罪,即本案的煽動罪一併轉交區院審理。換言之,被告所有罪行都會在區院審理。 法官押後本案至 10 月 26 日再訊,屆時被告將正式答辯。 控辯爭議煽動罪應區院或高院審理 辯方爭議,《刑事罪行條例》第 10 條下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下稱煽動罪),是屬於「簡易程序罪行」抑或「可公訴罪行」,而這點將影響案件在哪一級法院處理、有否陪審團審理。 法官引述辯方指,辯方立場是煽動罪向來屬「可公訴罪行」,因此裁判官應轉介本案至高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而沒權轉介至區院處理。而就算過去不是「可公訴罪行」,在《國安法》條文下,或在羊村繪本案、「快必」案中,法庭都已分別確立了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與此同時,裁判官下令本案被告還押,而只有被告涉可判監的「可公訴罪行」,法庭方可下令被告還押,證明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 官:煽動罪屬「簡易程序罪行」 法官接納控方指,煽動罪一直是「簡易程序罪行」,此點在《國安法》頒布後依舊不變。官同意控方指,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凡罪行沒列明屬叛國、可公訴罪行,則有關控罪屬「簡易程序罪行」。既然煽動罪條文沒明言,則控罪屬「簡易程序罪行」。 法官亦不同意辯方稱,《國安法》頒布後,煽動罪性質由簡易程序變為可公訴罪行。官解釋指,他不認為《國安法》試圖篡奪《基本法》23 條賦予本港就叛國等罪立法的職能,若然《國安法》有此意圖,它必明確指出。因此,煽動罪仍屬「簡易程序罪行」。 至於辯方稱,若裁判官還押被告,被告所涉罪行必為可公訴罪行,法官亦不同意,並引非法移民為例,裁判官可就此罪扣留被告,但非法移民罪行屬「簡易程序罪行」。 官:一罪獲轉介區院 其餘控罪可一併轉介 法官續指,根據《裁判官條例》,被告被控控罪中,若有可轉介區院罪行且成功轉介,裁判官可行使酌情權,將其餘控罪一併轉介區院審訊,本案情況正是如此。辯方不爭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已轉介區院處理,則其餘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都可一併轉介區院。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所有控罪留在區院審訊。被告表示擬認罪,法官押後 10 月 26 日正式答辯,期間被告須續還押。 被告被控 4 項煽動罪行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於 2021 年下旬,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發文,號召他人平安夜上街、襲擊落單警員等,其後被國安處拘捕,在其電子設備中,發現約 9000 則類似貼文,遂控告被告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24-3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24-30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盼「安樂死」合法化

2020 年,56 歲男電工凌晨在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原被控謀殺。控方周二(26 日)接納被告承認誤殺。案情指案發當晚,被告見妻子狀甚痛苦,跟妻子說如果她不能忍受痛苦,可以「送你最後一程」,妻子點頭。遂為妻子按摩助其入睡、親吻妻子額頭後在睡房燒炭,並播放佛經、祈禱妻子能安詳離世。3 小時後查看房間,確認妻子斷氣後,再自行報警投案。

死者姊姊供稱,死者曾表示感到極度痛苦及想尋死。被告在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精神科專家診斷被告案發時,因照顧妻子而患重度抑鬱,指他當時無法理性思考,大程度上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意識責任」。高院法官黃崇厚押後案件至 8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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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官 9.7 裁決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六(30 日)繼續在區域法院由辯方結案陳詞。

辯方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近日發布的報告,指煽動罪範圍過寬,又引立法局文件指曾通過控方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或造成騷亂,惟不知何故沒有生效。

辯方又指,煽動罪的原意是維持香港本地的治安,而不是國家安全。《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只有一個「國家安全」的概念,又以父親買房子讓兒子居住作例,指父親作為擁有人,仍有權負責房子的保安。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9 月 7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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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中大遊行被控煽動 男生獲准放寬保釋條件  WhatsApp 限作學術交流擴至課外活動

涉中大遊行被控煽動 男生獲准放寬保釋條件  WhatsApp 限作學術交流擴至課外活動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事後兩人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當中 17 歲男學生獲批保釋,期間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應用程式;19 歲男生則須還押。案件周二(2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17 歲男生上次自行應訊,申請使用 WhatsApp 作學術交流獲批。他是日獲律師代表,再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亦獲法官郭偉健批准,將使用 WhatsApp 用途擴闊至課外活動,但須保留所有對話供警方隨時檢查。至於 19 歲男生的保釋申請則被拒,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 9 月 29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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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押 9.29 再訊 據悉辯方大狀周一才接指示出庭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押 9.29 再訊 據悉辯方大狀周一才接指示出庭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水警及指接種疫苗不安全,並偕同親友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共兩罪,案件轉介區院後周二(26 日)第二次提訊。

翻查司法機構案件列表,顯示阮是日自行應訊(in person)。至正式提堂時,阮由大律師黃樂希代表。據了解,黃於周一(25 日)接到指示代表阮出庭。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 9 月 29 日再訊,期間阮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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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羊村繪本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證明煽動意圖及明知發布可入罪

首宗不認罪的發布煽動刊物案——羊村繪本案,本周分別進行控方及辯方的結案陳詞。

控方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認為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而被告明知該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又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

辯方則指, 3 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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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繪本毫無煽動意圖 控罪定義模糊致寒蟬效應

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繪本毫無煽動意圖 控罪定義模糊致寒蟬效應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三(20 日)在區域法院繼續結案陳詞。

辯方強調, 3 本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問及,言論自由是否容許人發布假消息?辯方回應指煽動罪不是「假新聞」罪行。即使有人發布假資訊,也不需以刑法處理,指假資訊自然會被淘汰。

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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