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職員巡查荃灣海濱公園一地盤期間,發現有一塊木板上,有幾顆鐵釘突出約 25 毫米。總承建商「實力工程」及分判商「嘉輝建築」否認「在地盤留有突出釘子的木料罪」,案件周三(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勞工處職員巡查荃灣海濱公園一地盤期間,發現有一塊木板上,有幾顆鐵釘突出約 25 毫米。總承建商「實力工程」及分判商「嘉輝建築」否認「在地盤留有突出釘子的木料罪」,案件周三(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林逸華律師行因被指與「撞車碰瓷黨」有關而受警方調查,業務亦被律師會介入而終止。區院周三(10 日)處理 5 宗該律師行入稟的疏忽駕駛索償案(見內文表),被告方申請把林列入需負擔訟費一方,指稱他涉參與不當行為、串謀原告作虛假聲明。官限林 21 天內回應。
兩名原告和林逸華都沒應訊,官庭上提及本案相關事件正進行刑事調查,法庭、被告方與保險公司等正密切留意發展,以及原告取態等。官另暫訂 10 月 20 日再作指示聆訊。
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警方及廉署調查超過半年,周三(10 日)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等 7 人,以及宏業、鴻毅兩間公司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 25 項罪名。
其中何建業、吳躍、黃俠然及兩間公司,同被控 5 項誤殺罪,控罪書首度公開 168 名死者名單,在庭上逐一讀出。鴻毅與宏業另被指控在招標及監管過程串通造假,隱瞞宏業的訴訟紀錄,助宏業中標取得逾 3 億元合約。此外,黃俠然與妻子及友人涉於 7 年間洗黑錢逾 4,300 萬元,黃與公司亦逃稅,在兩個年度少報 216 萬元收入。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除侯華健及另一被告准保釋,其餘 5 人須還押。
42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假結婚後在 2018 年訛稱探望配偶來港,並謊稱對方是待產嬰兒生父,以獲得仁安醫院分娩服務。女子否認「串謀詐騙」等兩罪,案件周三(1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昨日審訊提及,案中關鍵的「金手指」證人失聯。控方今指該人已到庭準備作供,惟辯方反對開審,指該證人曾犯「洗黑錢」罪,涉款 800 萬元,質疑他會否為 8,000 元而犯本案,而控方仍未能提供資料供辯方盤問用。官押後至 7 月 15 日提訊,以檢視雙方進度。
首天審訊|「金手指」證人失聯 押後周三續審
32 歲中醫師被指在針灸期間五度拍攝三位女病人,案件周二( 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選擇出庭作供。他供稱,案發時經驗尚淺,故拍攝病人照片,希望記錄針灸位置及止血狀況,以便日後檢討改進,事前已告知病人並獲得同意。
被問及事主報稱肩頸痛,為何需要在胸部施針,被告引述解剖學解釋,指胸部肌肉與膊頭位置相關,需進行觸診檢查,亦因此發覺事主胸肌有痛楚。
33 歲警員於 2020 年購入牛頭角一個單位,申請九成按揭貸款共 463.5 萬元,惟該警員被指訛稱單位自住,但實際上出租約兩年並獲利約 30 萬元,違反借貸條款。
警員周二( 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5 日判刑,為他索取社服令報告,期間批准保釋。官亦下令警員須向政府歸還約 30 萬元得益。
57 歲的士司機被票控去年 8 月,在葵興停車時未展示的士司機證。司機周二( 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親自應訊,否認一項傳票控罪,並在庭上力陳自己「不嬲」、「24 小時」均會在車上展示司機證。裁判官劉綺雲將案件排期至 6 月 29 日審訊。
一名 43 歲男子涉 2023 年在住所內強姦及非禮 12 歲患有輕度智障的姪女,並與對方口交及肛交。被告周二(9 日)在高院承認強姦、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 5 項控罪。
辯方求情指,事主心理報告顯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而被告認罪令對方毋須出庭複述事件。法官張慧玲則指案情非常嚴重,不解為何被告育有 16 歲同為輕度智障的兒子,卻對智障兒童毫無同理心,要求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以評估其重犯風險。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判刑。
珠海學院財務總監葉錦真早前涉嫌挪用公款被捕,珠海學院周一(8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葉錦真等人及一間設計公司追討逾 2500 萬元。入稟狀指,葉等人以支薪、自動轉帳、學術支出等名義欺詐公款,要求被告連本帶利歸還款項,及就其串謀欺詐、違反誠信等行為賠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周五(12 日)聆訊。 入稟狀:被告以支薪等名義轉走款項 原告為香港珠海學院有限公司,被告為葉錦真、何鍾凌、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入禀狀指,本申索涉及一筆總額為約 2504 萬港元的被挪用款項,各被告策劃欺詐計劃,以支薪、自動轉帳、學術開支等名義轉走款項,該款項屬於不當得益,被告並無可爭辯的辯解理由。 原告現向葉錦真追討約 1730 萬元,何鍾凌則被追討約 381 萬元,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被申索約 392 萬元。 入稟狀:被告涉串謀欺詐、違反誠信 要求賠償 原告另要求法庭宣告,各被告以推定信託(constructive trust)方式持有原告的資產,命令各被告轉讓該款項,並基於被告作出欺詐失實陳述、違反保密責任、違反忠實責任及誠信義務,以及知情收受款項,作出不誠實協助、非法串謀欺詐、侵權行為評定賠償金額。 翻查資料,多間傳媒早前引述消息指,葉錦真因挪用珠海學院 77 萬元公款,4 月 30 日被捕,暫准保釋候查,報案人為珠海學院校長張珍。 HCA988/2026
歌手 Tyson Yoshi (本名程浚彥)被指向製作公司訂製 1,000 套演唱會光碟後,拒絕收貨及付款。製作公司周一(8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 Tyson Yoshi 、其經理人公司及一間製作公司追討約 64 萬港元。
入稟狀指,原告於 2025 年 7 月至 12 月間爲被告演唱會《The Villain Live in Hong Kong》設計及製作藍光碟及 CD 套裝。被告確認設計及數量,但在原告發出發票及發貨通知後,要求終止協議及取消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