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93 歲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去年裁定李有做出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的行為,但李因精神狀況不宜答辯,最後獲無條件釋放。
政府憲報周五(13 日)公布,醫委會信納李宏邦所患的神經認知障礙症已無法逆轉,而且會繼續惡化,認為他精神上不適合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會行使《醫生註冊條例》的權力,將李從普通科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8 年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93 歲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去年裁定李有做出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的行為,但李因精神狀況不宜答辯,最後獲無條件釋放。
政府憲報周五(13 日)公布,醫委會信納李宏邦所患的神經認知障礙症已無法逆轉,而且會繼續惡化,認為他精神上不適合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會行使《醫生註冊條例》的權力,將李從普通科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診所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梁申司法覆核遭駁回,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亦失敗。終院網頁顯示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將在 3 月 26 日處理梁的上訴許可申請。
憲報周五(20 日)公布,普通科醫生鄧佩儀盜竊罪成、判罰 8,000 元,並較規定遲 10 天才向醫委會報告罪行紀錄,醫委會研訊小組經研訊後裁定她兩項違紀罪成,判除牌 4 個月,暫緩執行兩年。
據憲報披露的案情,鄧涉 2022 年在屯門 AEON 超市內把 37 項、總值逾 1,600 元貨物放入購物車,僅替當中 4 項貨物付款。她在警誡下稱因不適致混淆等,無意偷竊,但原審官指說法難以置信,而上訴時法官亦維持相同結論。
2018 年,患甲狀腺亢進的女子疑於服藥後出現罕見副作用,她三度向醫生梁鑫暉求醫,其後因咳血、呼吸困難而送急症,兩日後不治。死因庭 2022 年裁定她死於不幸。
醫委會 2025 年對梁鑫暉展開紀律研訊,周五(6 日)憲報公告指,梁涉 3 次診症時未就事主病情作適當診斷,未能識辨病症可能由服抗甲狀腺藥物誘發,行為未達應有水平,裁定梁須負上專業責任,判除牌 6 個月。
醫委會小組又說,梁應明白事主的死亡與他不恰當地處方類固醇有關,但從梁的陳述書看來,他未能展示汲取深刻教訓,「為保障公眾,在梁醫生真正改過自新之前,研訊小組不能容許他繼續行醫」。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翌年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除牌半年。
上訴庭周一(12 日)駁回朱的上訴,指兩指控分別針對朱在病人表示腹痛後處理不當,包括未有做進一步檢查確認腹內有否膿腫,未能妥善處理腹腔內可能有異物,而醫委會裁斷朱的專業標準低於預期,不涉程序不公,朱亦未能證明事實裁斷有明顯錯誤。
判詞另提到,醫委會在事發後 5 年才開始研訊,隨後又拖延 4 年,情況極其不理想、不符期望,亦不符合司法公正。
骨科專科醫生婁子堅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經審訊後被裁定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判監一年。婁提出上訴,去年 4 月被高等法院駁回;他再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今年 6 月亦被駁回。
政府憲報周五(10 日)刊登醫委會的裁決,指就事件裁定婁子堅干犯可判監罪行,經聆訊後裁定他違紀罪成,下令除牌 9 個月、沒有緩刑。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張文龍,被指十多年前為一名患癌老婦治療時,在未取得病人及其家屬同意下,處方仍在臨床試驗階段的標靶藥。病人於 2013 年過身,家屬質疑醫生不當用藥,向醫委會投訴不果,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會方不召開公開研訊的決定。案件 2023 年在高等法院聆訊,法官高浩文事隔逾 2 年,周五(15日)駁回申請,家屬須付訟費。
高浩文指,家屬可能是出於悲痛情緒提出司法覆核。不幸的是,這位與病人家屬本是朋友的醫生,在長期照料罹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後,甚至令病人比同類個案存活更多年,卻多番被攻擊其專業操守。
判詞指,張醫生稱處方上述標靶藥前,曾向病人及其長子解釋。官又引述專家指,老婦所患的癌症,患者平均只有約 1 年壽命。而張醫生的療法,當時雖仍在臨床試驗階段,但病人最後存活逾 4 年,形容是「遠超預期」。
2023 年 5 月,有病人因喉嚨痛、咳嗽而向普通科醫生蔡文健求診,獲處方「撲濕痛」等藥物。病人另要求醫生處方咳藥、抗生藥,但對方經診所助理指,藥物不在其保險承保範圍內,須額外付費。病人最終沒支付額外費用,離開診所後向醫委會投訴。
政府憲報周五(8 日)刊出醫委會研訊結果,裁定醫生違紀罪成,除牌 4 個月,暫緩執行 18 個月,期間須完成醫委會安排的同業審核。
醫委會公告指,醫生主要責任是為病人提供妥善醫療護理,並時刻按病人最佳利益行事。雖然治療喉嚨痛、咳嗽,通常毋須使用咳藥或抗生素,但案中醫生承認,該等藥物按當時病情是有需要及適當。若病人保險不足以承擔費用,醫生理應另供選項,例如發處方信讓病人在外間藥房購買未獲承保的藥物。而在病人拒絕額外付費時,醫生應按病人需要處方其他合適藥物,例如咳藥水。
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自己有份投資的診所刊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予以譴責。梁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遭駁回;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上訴庭 2025 年 2 月判梁敗訴,須付訟費。
梁不服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上訴庭周五(4 日)亦駁回。據判詞,梁提出 4 項理據,指涉重大而具廣泛重要性,包括《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是否禁止醫生列出相關醫療服務折扣,以及按例如何構成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等。
上訴庭認為,沒證據指民眾對於有關折後價的看法存有分歧,而需要終院作出決定性裁決,又指裁定梁敗訴時是基於事實裁斷,而梁提出的議題並非合理可供辦,拒絕批出許可。
2022 年,29 歲醫生李永熙被指在港鐵車廂內,將「震蛋」貼在下體,從後貼近一女子的臀部,翌年經審訊後裁定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14 天;他提出定罪上訴,去年被高院駁回、維持原判,即時服刑。
政府憲報周五(4 日)公布,李永熙今年 5 月被醫委會裁定違紀,判罰除牌 9 個月。醫委會在公告指,李所犯的猥褻侵犯罪案情非常嚴重,損害了香港醫生的聲譽。
醫委會判詞提及,李曾傳召專家稱案發是一時衝動,但研訊小組拒納,指他案發時把震蛋放在陰莖等,事件是精心策劃。判詞又指,要讓公眾有充分信心,醫生都是正直、誠實、可信賴,缺乏有關素養都不適合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