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歲輕度智障女子在西貢龍尾村屋倒斃一案,道士張子材謀殺及非禮罪成判囚終身,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協助及教唆非禮罪成判囚 10 年。兩人周二(4 日)獲批上訴許可。
張一方提出,張對死者灌酒、將頭撞牆的舉動,單獨來看並非致命因素,但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未作出相關指引。律政司雖然反對,但在口頭陳詞時同意就「因果關係」有合理爭議,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向張批出定罪上訴許可。
薛偉成另同意,原審就非禮罪判處法定最高刑罰屬罕見,認為可由上訴庭評定,遂向兩人批出刑罰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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