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藏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男經審訊後定罪,周四(15 日)即事發將近 5 年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7 至 22 星期。
控方庭上解釋延誤,指律政司於 2020 年中已決定起訴,惟因案件分批處理,「速龍警員(當時)由朝做到晚,想像到所有案件,區院、裁院一齊做,啲證人會重疊晒」,指已盡量處理,惟「事實上會有『時差』出現」。
辯方求情指,本案延誤影響被告升學、工作。裁判官陳志輝考慮延誤、有被告妻因本案須停職、接受紀律聆訊,可能被撤銷紀律部隊宿舍資格等,酌情減刑 2 至 3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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