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小學輔導主任,涉 1 年間於住所及酒店,與一名約 13 歲女童多次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事主其後割腕,父親追問下意外揭發事件。被告周五( 28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陳廣池押至明年 1 月 8 日判刑,候索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與女童性交時,多次沒使用避孕套,改叫事主服避孕藥。事主又指感覺受騙,因被告已婚,但曾對她說,這些行為無對錯之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已婚小學輔導主任,涉 1 年間於住所及酒店,與一名約 13 歲女童多次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事主其後割腕,父親追問下意外揭發事件。被告周五( 28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陳廣池押至明年 1 月 8 日判刑,候索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與女童性交時,多次沒使用避孕套,改叫事主服避孕藥。事主又指感覺受騙,因被告已婚,但曾對她說,這些行為無對錯之分。
正清拆重建的石硤尾大坑西邨,有居民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審查回遷資格、沒妥善安置、要求聲明放棄追訴權等做法,屬不公義、不合理及越權,而城規會早年把安置條款列為指引性質屬錯誤。
高等法院高浩文早前駁回許可申請,周五(28 日)頒下判詞,指居民的申請理據不涉公法,亦與尋求的濟助沒關聯。判詞又多次批評撰寫入稟狀的大狀,指其內容冗長、令人費解,浪費申請人金錢及法庭時間,直至原告更換大狀情況才改善。官指對申請人而言,可說是個「不幸的開端」,惟撇開這一點,本案仍未能滿足申請門檻。
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於負責工程合約時,隱瞞自己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收賄 4 萬元,又涉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太太洗黑錢。工程師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8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胡雅文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6 日,屆時再處理充公令,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廉署人員在被告辦公室搜出 4 萬元現金,橡筋上有分判商東主的 DNA,並發現被告與妻子由 2012 至 2019 年間,收到過千萬來歷不明款項,而兩人支出遠比他們的合法入息高。被告又與分判商東主關係友好,二人多次用膳及一同外遊,但沒申報關係。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死亡人數累計增至 94 人。火災翌日,終審法院審理一宗販毒上訴案前,首席法官張舉能稱:「鑑於早前發生的可怕火災,造成極為慘痛的人命與財產損失」,帶領庭內人士默哀片刻。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白偉雄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白被指處理蔡發出免針紙後的 726 萬元收入,案件周四(27 日)踏入第 23 日審訊。
白作供指,他不會過問蔡有關診所的事,又認為蔡發出免針紙,是根據專業判斷。他沒有一絲懷疑蔡會犯法,認為案件只是一場誤會。他平時會協助蔡處理診所收入,但不知道該些錢與發出免針紙有沒有關係。至於蔡的診所於 2022 年 6 月至 8 月收入大增,他稱認為是元朗可打針的診所不多,且蔡口碑優良,又是元朗少有的女醫生。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至少 65 人死亡,災難肇因與政府監管成焦點。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去年 7 月至今對屋苑工程共巡查 16 次,曾經檢視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資料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
處方另指,巡查亦曾發現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已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消防處指,截至周四晚上 8 時,事故共造成 65 人死亡、70 人受傷,消防人員傍晚在宏道閣救出一人。
編按:截至周五(28 日)下午 3 時公布,死亡人數增至至少 128 人。
49 歲九巴車長前年被發現在九龍灣車廠天台受傷倒地,搶救不治。九巴否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案件周四(27 日)進入第二日審訊。維修主任供稱,事發時發現事主躺臥天台停車場路面,面部向天,形容事主頭部後方「應該穿咗」,但地面沒血跡。
控方亦傳召維修經理作供。於案發同年,他曾撰寫安全評核報告。辯方盤問時提到,報告沒發現車廠天台有危險,維修經理同意。惟在控方覆問下,經理同意文件並沒有探討,凌晨有大量巴士停泊在車廠天台行車通道,以及在清晨委派多名排車員到天台排車,有否安全問題。
首日審訊|九巴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 排車員稱泊車近需側身過
社企「膳心小館」去年遭食環署查封及檢走月餅,其後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署方決定及賠償。食環署職員其後在審訊供稱,月餅為刑事案證物,行動前已徵詢律政司意見。裁判官彭亮廷關注,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干預,「膳心小館」決定放棄申訴。
案件周四(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食環署一方指,法庭不應批准「膳心」一方撤回申訴,而是由法庭撤銷其申訴。官問兩者有何分別?署方指,「法庭嘅裁斷,確立當時食環署行動係無錯、係正確,對食環署之後執法,有深遠意義喺度」。官押至 12 月 23 日裁決。
42 歲小販管理主任被指於今年 7 月 6 日,在機場禁區盜竊另一人的行李、手提電腦等,涉款逾 3 萬元。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2 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