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 12 日, 王姓男學生被指在金鐘參與反修例示威,事後與另外 5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惟王 2020 年底上庭前聲稱肚痛須求醫後失聯,被法庭發出拘捕令。 事隔一年半,警方周三(13日)在西貢拘捕王和荃灣示威中槍男生「健仔」曾志健等共 4 人,其中 3 人下午被帶到區域法庭應訊,王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由早前頒發拘捕令的裁判官劉綺雲處理。王庭上即席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危險藥物罪。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指王早前缺席聆訊,因他「當時誤信朋友唆擺」、「擔心個法律後果」。 裁判官聞言指,「聽唔到有咩合理解釋點解唔嚟法庭」,最終充公其 2,000 元擔保金,並應控方要求,押後 8 月 31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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