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尾,兩名中學生涉嫌於派對場所,向警員出示虛假疫苗接種紀錄,被警員發現該紀錄屬於他人,而二人從未接種疫苗。兩名學生分別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周四(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二人暫毋須答辯,辯方指需時給予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獲裁判官批准押後至 8 月 11 再訊,兩被告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去年年尾,兩名中學生涉嫌於派對場所,向警員出示虛假疫苗接種紀錄,被警員發現該紀錄屬於他人,而二人從未接種疫苗。兩名學生分別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周四(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二人暫毋須答辯,辯方指需時給予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獲裁判官批准押後至 8 月 11 再訊,兩被告准保釋。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兩名 28 歲及 30 歲男子,指他們多次於連登討論區及 Instagram 等社交平台,發布涉及「港獨」的帖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兩名被告早前提堂時申請保釋遭拒,其中一人周四( 30日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保釋覆核被拒。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指法庭未能信納被告陳冠旭,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他的保釋申請。被告放棄 8 天的保釋覆核權。
2019 年《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灣仔一帶爆發衝突,多人被捕。案發時 31 歲廚師早前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周四( 3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43 個月(3 年 7 個月)。 區院法官王詩麗指,相比案發同日另一案件,本案被告有實際行為,他不但現身以壯大聲勢,還拾起磚頭,又擠身傘陣前線位置,「目睹示威者暴力行為,表明認同示威者行為,是積極參與對抗」。被告離庭前向友人稱:「睇住我阿媽!」
2020 年母親節,有示威者響應網民呼籲參與「九龍大遊行」、「母親節行街」等活動,及後於旺角爆發衝突,二百多人被捕。當中 5 男被控非法集結等 3 罪,一名案發時年僅 13 歲的少年,周三(2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 裁判官梁雅忻把案件押後至 7 月 15 日於少年庭判刑,並下令為少年索取勞教、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其間少年還押候判。
中環雲咸街本月 10 日發生槍擊斬人案,疑有黑幫持刀襲擊另一幫派,受襲一方開槍還擊後逃去。警方早前落案起訴 8 人,日前再拘捕 2 名印度裔及巴籍無業漢,控以串謀有意圖傷人及販毒共 2 罪,周三( 29 日)解往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5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毒品和手提電話,期間被告須還押。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青年被指以傘襲擊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准申逾 3 萬元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提出覆核,2021 年 2 月在裁院被拒申請,其後向高院再提覆核,周三(29 日)亦被拒絕申請。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衡在判詞指,上訴方的理據是答辯人自招嫌疑,不應獲訟費,惟法官接納答辯方所指,事發過程短短兩、三秒,不應以「顯微方式過份解讀答辯人的每一動作」,又指審視案件後,不干預裁判官在覆核聆訊中給予訟費的判決,因而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其中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三( 29 日)在區院法院續審。 17 歲男生的父親供稱,兒子平時在家不會談論時政,而案發前一周,兒子曾向他借用螺絲批修理滑板滾輪,及後兒子一直放在背囊沒有交還,至案發當晚被捕時搜出。 另外,因應 7.1 灣仔一帶的封路安排,辯方申請明天延遲至 10:30 開庭,及提早於下午 3:45 散庭,獲法官批准。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三(2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科學館保安員供稱,案發早上看到一批人從後門衝入,「後門俾佢哋夾硬抆開咗」。另一名保安主管供稱,該批人士要求放下身上物品,他遂着同事提供膠袋,而他則向該批人士稱:「除出嚟嘅嘢就扔喺度」。 他又指,警方到場後,他「第一時間」告知警員,並帶警員起回相關物品,又向警指「我睇住佢哋除出嚟。」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35 歲骨科專科醫生,涉於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准保釋至周三( 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溫紹明指,事主發現事件後隨即要求管理員下架,惟被告再次上傳影片,反映他有預謀犯案,嚴重侵犯事主私隱,同時違反誠信。溫又指,被告或是一個好醫生和好人,但在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刑時,除須顧及被告外,亦要對事主、其丈夫,以至整個社會負責,最終決定判囚一年。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即時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