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 3 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指罵他為黑社會,對他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 3 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作上述言論。案件周二(1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涉案片段共約 20 段片段,亦涉過百篇新聞報道文章。聆案官何志賢指,料本案至少需時 15 天,下令與訟雙方就同意的新聞報道文章,以及片段、播放的時間長度於表格列出及交予法庭,屆時由主審法官處理爭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何君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 3 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指罵他為黑社會,對他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 3 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作上述言論。案件周二(1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涉案片段共約 20 段片段,亦涉過百篇新聞報道文章。聆案官何志賢指,料本案至少需時 15 天,下令與訟雙方就同意的新聞報道文章,以及片段、播放的時間長度於表格列出及交予法庭,屆時由主審法官處理爭議。
2019 年 11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在港島區集結,灣仔爆發警民衝突。8 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4 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餘下 4 人罪成,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10 個月至 3 年 9 個月。法官李俊文指,本案在同類案件中偏向輕微,但有被告攜有大量物品,屬裝備供應者。
其中一名 31 歲女被告解聘律師,庭上自行陳情:「我還押近兩年從來冇後悔過……好自豪我選擇咗企出嚟……政府話我哋被利用被煽動,但其實我哋係真正關心香港嘅人……」法官聞言打斷,指政治宣言非法庭目的。
被告則稱「明白,最後一句」、「未被捕之前有好多倖存者嘅內疚,但我依家鬆咗一口氣,可以同其他因為熱愛香港而企出嚟嘅手足,一齊承擔呢個代價,係我榮幸,未來見。」散庭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高呼「未來見!我愛你哋!」。
經營借貸公司的商人林義雄,指他曾於早年借出超過 4 千萬元予華懋慈善基金,讓對方與陳振聰打官司,爭奪龔如心的千億遺產,但隨後未獲還款。林早前入稟高院,追討欠款連利息逾 1.6 億元,今年獲裁勝訴。
2019 年,27 歲髮型助理疑因瑣事與髮廊女同事結怨,女方其後「吹雞」,其中 17 歲少年響應到場,爭執時遭被告多次刀傷,送院不治。被告經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成,周一(11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4 年 3 個月。據了解,扣除還押刑期後,被告料可即日獲釋。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好明顯呢件事係一個悲劇」,本案因小事引發雙方「先口角,繼而動武」,事情理應在女同事掌摑被告一巴後完結,惟她氣極難平、不接受被告道歉下「吹雞」,而死者只得 17 歲,「呢個咁樣嘅悲劇,如果雙方能夠節制,唔好咁大脾氣,根本唔會發生」。
宣判刑期當刻,坐在旁聽席的死者母親站起,大聲質疑法官判決,「死咗一個人」,及指著被告哭喊,「你個仆街仔唔會有好結果㗎!你咁樣殺死我個仔!我個仔得 17 歲咋!」隨即被保安帶離法庭。
2022 年初新冠病毒肆虐,5 名男女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倡議以暴力手段及武器,攻擊警員、公職人員及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實施一場大屠殺」,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現年 17 歲女學生否認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一(11 日)在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群組表面上為反對抗疫措施而建立,實則是灌輸激進主義,並鼓吹對敵人動武。至於針對女被告的內容,她曾詛咒所有支持防疫政策的人士應「最好快啲死晒佢」;控方又指她積極參與籌劃武裝鬥爭,提出應該備存武器等。
控方讀畢承認事實後指,辯方不爭議控方案情,控方不傳召證人。法官練錦鴻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則指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法官終下令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裁決,另下令控辯雙方期間呈上有關法律議題的書面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2017 年,一名女子到尖沙咀一間美容院注射透明質酸,事後前額部分動脈周圍皮膚及組織有損傷,及印堂位置皮膚缺血和組織壞死等;她隨後入稟,向替她注射的美容師索償,聆案官於 2021 年,下令美容師須賠償事主 296,045 元兼訟費。美容師亦被落案起訴「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事隔逾 6 年,案件周一(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缺席聆訊。
庭上透露,被告於開庭 2 日前入院,並轉介到精神科,「據稱係因為幻覺有問題」,未知出院日期,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提訊,被告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 3 日,中年漢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涉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其後遭「私了」。被指襲擊陳真的 3 人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當中一名 20 歲學生被告改認罪,准保釋至周二(12 日)讀出案情;另一名 61 歲被告則料將作供。
51 歲女文員被指於區議會選舉期間,在 Facebook 群組轉載由前區議員李文浩發布、呼籲他人杯葛選舉的帖文,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周一(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庭上表示只是開玩笑,「有轉載但唔知道係煽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被告保釋,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再訊,候她索取法律意見。廉署另發新聞稿指,獲法庭簽發手令通緝李文浩。
社運老將古思堯上周五(8 日)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同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周一(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古思堯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他表示 12 月 8 日打算到選舉事務處抬棺材示威,但出發前已被國安處拘捕,並稱不認罪。
古提出保釋申請,控方則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其擔保,古須還押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再訊。他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2 月 19 日作保釋覆核。散庭時,旁聽人士向古思堯稱「撐住呀啊古」、「支持你」等,古揮手回應後步入法庭羈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