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南丫海難|上訴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難屬:「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前笑」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兩名死者家屬入稟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去年 11 月被駁回再提上訴。上訴庭周三(26 日)裁定家屬得直,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上訴庭認為,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too restrictive),裁斷有錯。判詞又指,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包括「南丫四號」圍板高度不達標、「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等,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上訴庭最後指,死因研訊「遺憾地姍姍來遲」,但希望可為家屬就事件劃上句號。有家屬指,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形容「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 文字報道: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

【影片】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上訴庭發還重審 陳:對年輕被告非常不理想

社工陳虹秀等 14 人於 2020 至 2021 年被判「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就其中 13 人分兩案提上訴,並重新拘捕各人。上訴庭周五(14 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陳虹秀等 4 人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至於 9 名早前已離境的答辯人,由於文件未能按法律要求送達眾人,法庭撤銷律政司的上訴。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處理證據上嚴重犯錯,缺乏證據下作出各種有利辯方的臆測,裁決有違常理,沒有充分考慮整體證據及掌握全貌。分析證據亦流於偏頗,脫離現實,事實裁斷站不住腳。法庭強調,針對已離港 9 人,若非因文件沒妥為送達,必然會批准律政司上訴得直。 陳虹秀在庭外表示,早有罪成的心理準備,當初決定不離開香港,亦已預計會被收起旅遊證件,有機會被發還重審。反而是程序上「嗰種拖住」,對於年輕人而言非常不理想,她本人則「年紀大無所謂」。陳笑指,若然當時被裁定罪成,或許已差不多完成服刑,現時案件須重新排期,相信會為年輕被告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 文字報道: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 上訴庭發還重審

【影片】《立場》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旁聽席聞言嘩然,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結案陳詞時指,涉案 17 篇文章並非失實,亦沒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強調《立場》只是記錄時代呼聲。若法庭接納被告的目的,煽動就不是唯一合理推論。余又質疑,控方在結案陳詞訂下傳媒新守則,例如「反中亂港分子」的資訊,可報道但不可訪問、相關言論可引述但不可詳盡引述,質疑「我都唔知(守則),你又話我犯咗,有啲死不閉目」。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影片】《立場》案|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針對辯方質疑檢控「雙重標準」,控方指即使是同一篇文章,都要考慮發布者意圖及當時背景,稱「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控方又指,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舉例警方曾就「8.31 太子站」等事件交代,但「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 辯方同日亦開始結案陳詞﹐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本案控罪的「串謀」元素並不清晰,又指被告之間的串謀協議「就係創刊辭」,指《立場》僅希望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控方引多個案例指毋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但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案件周三(28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影片】《立場》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的控方伍淑娟,周一(26 日)獲准坐下作結案陳詞。她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大公報案」,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她又指,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煽動罪會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的罪行。另外,控方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案件周二(27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影片】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開死因庭 家屬上訴:只想找真相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發生逾 10 年,警方於 2020 年 11 月指不會再有檢控,死因庭同月決定毋須召開研訊。有遇難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去年 11 月被駁回。其中兩名家屬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周五(16 日)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三位法官聽畢家屬一方陳詞,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 對於原審法官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上訴方強調,召開研訊可以釋除疑慮,亦可讓死難者家屬參與研訊,藉此讓事件告一段落,完全符合公眾利益。上訴方又指,在海難的調查報告出爐後,出現了些新證據,疑與「南丫四號」快速沉沒有關。再者,從公眾利益而言,「並非只有海事處需從海難中汲取教訓」,其他持分者都應該獲得改善建議。 文字報道: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影片】6.12四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382人罪成判囚 近半料2025年或之後出獄

2019 年 6 月 12 日,引起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警方嚴密佈防,示威者佔領金鐘,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武器清場,首度爆發警民衝突,並為日後連串衝突揭開序幕。從 7.1 衝擊立法會、8.5「三罷」、9.29「反極權遊行」、10.6 反《禁蒙面法》遊行,至 11 月理大事件等,警方在多場衝突拘捕逾萬人,起訴逾 2,900 人。 據記者統計,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共 862 人次被控暴動罪,當中 58% 案件審結,定罪率為 87%。大部分被告被判監禁,有 46% 被告判監 4 年或以上。另外,有 156 人的案件仍未開審,當中 52 名被告,由事發至開審日料相距逾 4 年。 反修例運動至今 4 年,今年繼續有人被控,包括 1 人上月被控 6.12 金鐘暴動。《法庭線》整理暴動案件數字,追蹤檢控進度,讓社會透過數據,持續掌握相關情況。記者亦嘗試計算被告的出獄日期,假設他們獄中行為良好、減刑三分一,近半判囚被告料 2025 年或之後獲釋。 文字報道:6.12四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58%審結 382人罪成判囚 近半料2025年或之後出獄

【影片】聽障青年襲警獲判無罪 母子走過4年爭取公平審訊 母:「堅持,就可以幫到人」

23 歲的羅鎮傑(傑仔)「古靈精怪」,與普通年輕人無異,還不時跟媽媽鬥嘴。不過,傑仔自初中不慎撞傷後失聰、接近全聾,從此要戴上助聽器。努力適應期間,又於 2019 年遇上另一個難關。他 2019  年 9 月在銅鑼灣被捕,後來被控襲警。由被捕、原審罪成、上訴得直、到重審獲判無罪,傑仔與媽媽爭取公平審訊之路,行了近 4 年。 羅媽媽說,堅持為兒子討回公道,因為她深信兒子清白,亦希望兒子的經歷可以幫助別人;傑仔則盼自己的經歷能成為案例,讓法庭明白在審訊時如何照顧聽障人士的需要。 羅媽媽與傑仔受訪期間,不時十指緊扣、勾肩搭背,有時傑仔會作弄媽媽、跟她鬥嘴,但心中還是疼錫對方。羅媽媽最後寄語兒子:「嚟緊要諗吓條路應該點行啦,諗清楚,你就大步踏出去行、做⋯你選擇乜嘢,媽咪都支持你。」 聾人慈善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在傑仔審訊期間一直陪伴,認為原審裁決指「不信傑仔會聽錯」,正正凸顯一般人對聽障人士的不理解。他指在重審時,司法機構改善了傳譯方式,而案件又促使平機會於 2022 年 11 月發布《聾健司法平等指引》,認為在爭取聾人權益的路上,已經跨進一大步。 文字報道:專訪|聽障青年襲警獲判無罪 近4年爭取公平審訊之路 母:希望我哋經歷幫到人平機會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龍耳」邵日贊談「聾人與公平審訊的距離」

【影片】蔡玉玲查車牌罪成終極勝訴 蔡:「過去呢幾年嘅堅持,已經係一件有意義嘅事」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被指為跟進元朗 721 襲擊事件,向運輸署虛報車牌查冊用途,2021 年被裁定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 6,000 元。蔡申終極上訴,經聆訊後,終院 5 名法官周一(5 日)一致裁定蔡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罰款。 蔡玉玲在庭外受訪時形容,今次裁決對所有記者而言是喜訊,「對我嚟講,好似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嘅事,可能對好多人嚟講,都有咁嘅感受」,最大意義是法院再次肯定,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她指,由她被捕至今歷時 30 個月,事件已為新聞工作者帶來不少採訪限制,希望業界就終院裁決能作出適當安排,「唔好因為今次案例而嚇怕咗」。 蔡玉玲強調,今次終極勝訴,並不是她一個人可做到的事,「係成個社會嘅支持、認同,亦係法律業界嘅幫忙,去促成呢件事發生」。她最後指,「呢幾年可能我哋都發現,好多嘢無聲無色消失咗,但我相信心入面嘅信念,始終好難畀人攞走,無論今日勝訴定敗訴,我覺得過去呢幾年嘅堅持,已經係一件有意義嘅事」。 文字報道:蔡玉玲查車牌罪成終極上訴得直 終院判詞:原審推斷造成嚴重不公

【影片】聽障男生被控襲警重審、獲判無罪 被告母親感討回公道:好開心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於第五天審訊,獲裁判官裁定罪名不成立,其母親陪同離開法院時指,起初面對案件時感彷徨,幸得協助聽障人士的慈善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協助,至今天的結果。她指「好開心」,感到討回公道。 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錄取口供時,沒有合適手語專家在場,又指他當時受傷,不論原因為何,都不應在此情況下錄取警誡口供。裁判官裁決時又指,案發時環境混亂,人群擠湧或令被告失平衡跌向警司,令他誤以為被告想搶奪其手上的胡椒噴劑。 他又指,當時有片段錄到,一名不知名警員對其他警員說「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認為「不論該不知名警員說以上說話時,只是態度輕率,沒有好好選擇他使用的字詞,還是另有別情,從當時環境來看,都是令人不安」,終裁定罪名不成立。 文字報道: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官裁定罪名不成立 指有警稱「我同阿sir對埋故仔先」令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