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 7 月 3 日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 7 月 3 日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2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5 天審訊。
第四被告張家俊作供,他否認操作 Telegram 帳戶「Alpha Force」,該帳戶發訊息與其他帳戶討論製作炸彈。張供稱,該帳戶是他與其他人共用,不清楚涉案訊息是誰發出。
法官陳仲衡質疑,有帳戶向「Alpha Force」發訊息時,提及「搵你呀張家俊」。張否認與對方通訊。張亦反駁控方指稱他曾到深水埗公園與首被告接觸,他指自己當天沒到過該處,故控方指稱不可能為真。審訊周五續。
第114天審訊|第四被告稱被警員打胸口、踩膝蓋 「有意無意」展示配槍逼簽記事冊
2022 年 3 月 7 日,旺角海富苑發生謀殺案,七旬保安涉在凌晨時分,徒手勒斃同住的 32 歲女兒。保安隨後被捕,承認殺害女兒。保安否認謀殺罪,周四(12 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主有自閉症、躁鬱症等精神問題,常因瑣事與家人爭執。案發當日,被告稱他半夜醒來如廁,事主疑曾阻止,稱「唔畀你屙尿」,其後又怪責他如廁後沒有沖廁,大聲喝罵他近 2 小時,並曾用雨傘打他。
控方續指,被告稱他思考一小時後決定行兇,兩度用雙手捉住女兒喉嚨,每次約 5 分鐘,直至對方斷氣。他之後向前妻發訊息稱殺害女兒,被捕後亦向警方稱「對唔住,阿 Sir,我對住個囡太大壓力,先至摙死佢」,又指受夠女兒無理取鬧等行為,兩年前已萌生殺害對方的念頭,形容事件是「最後一根稻草」。
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 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四(1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案件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曾發布更多內容,申請押後待索取法律意見,又指預計「非常大機會有額外控罪」。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指不反對控方申請,另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 7 月 9 日再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12 日)展開第 28 日研訊。港燈時任海事主任鄧雲安早前供稱,南丫四號新船驗收時,留意到尾艙艙壁有通道口而沒有水密門,曾當面向財利職員提出,遭對方反駁「海事處批得即係得,合約寫明海事處 OK 就 OK」。
財利一方周四向法庭申請呈交鄧於 2013 年調查委員會的證供,指其證供與當年不一致。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考慮後,批准財利一方的申請,但指鄧早前作供時,各方均積極提問,財利方卻沒即時提出質疑,批評其做法對各方不公,強調是次批准申請屬例外。聆訊周五續。
21 歲港大機械工程系男碩士生,被指攜菜刀返校圖威嚇教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案件周四(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案件押後 6 星期,辯方指,需要時間與控方進一步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控方不反對。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繳付 4 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一星期到警署報到 3 次、及不得進入香港大學。案件押後至 7 月 24 日答辯。
紀錄片《公開試當真》主角滕毅康,涉嫌今年初於康怡廣場的超級市場盜竊。案件周四(1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滕毅康認罪,其父親到庭支持。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年輕,坦白認罪,涉案金額不大,亦明白家庭對被告更生的重要性,但他於相近時間連犯相類案件,不可以罰款了事,會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案件至 6 月 26 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一名青年被指在 2020 年 3 月,策劃製作俗稱「火魔」的汽油彈,意圖在同月 8 日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悼念活動後針對警方使用。他否認串謀縱火罪,案件周三 (1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同夥制定周詳行動細節,包括討論汽油彈配方、所需物資以及襲擊目標等。被告更分享製作汽油彈的影片,與同夥探討如何以「打邊爐Gas」製作更具破壞力的汽油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下周二 (17 日)續審,期間被告須還押。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因車資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 6 日死因研訊。
時任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警長羅偉民,在其代表大律師吳美華提問下,一度供稱事主沒有傷害自己的行為。吳美華其後展示羅的警員記事冊,指羅在事發翌日補寫紀錄,稱事主被帶上警車後極力反抗,以面向地下的姿勢,不斷扭動身體及踢腳。羅確認填寫相關紀錄,又同意事主的新傷勢,是由該些動作造成。
研訊另傳召時任西九龍衝鋒第二隊的警員林偉榮。林供稱,帶事主上警車時,因他「頑強抗拒」,曾嘗試控制他,但事主反抗越趨激烈,「不斷轉動身體,抗拒我哋控制」,故改用「右手環繞佢嘅雙肩」,而因事主的掙扎和轉動,導致其右手前臂「掂到佢條頸」。林稱,當時已立即鬆手,並檢查事主傷勢,確認沒有損傷。
第五日研訊|片段顯示警長兩度拍打陳 家屬方質疑拘捕欠基礎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1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4 天審訊。
第四被告張家俊出庭作供,指他被捕時曾遭警員破門入屋、拳打胸口等,警員其後強迫他簽署記事冊,確認在警誡下稱自己「無份整炸彈」、有人在宏創坊單位「試緊啲炸藥」等。張否認曾說過這些內容,並指當時警員「有意無意」地展示腰間配槍,威嚇說「你試吓唔簽?」
張又指,被捕時有警員曾踩他左膝,其後他被帶離住所,往警署及辦公室調查,期間左腳感痛楚「唔可以掂地」,需警員攙扶。他在還押期間仍需接受物理治療,現時膝蓋偶爾會感到痛楚,步姿及盤骨亦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