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六旬的士司機被指在尖沙咀諾士佛臺接載女遊客回酒店時,要求對方坐在前座,並觸摸其大腿。被告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純粹一時衝動」,希望通過法庭向事主賠償 3,000 元。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聞言斥,「當人係咩嘢呀?呢啲係侮辱嚟」,辯方遂撤回申請。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至 10 月 2 日判刑,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強調案情嚴重,仍有機會判監。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於 9 月 6 日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一名顧客指在舒適堡購買的兩個被動式矯治脊柱療程貨不對辦,去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逾 10 萬元。案件周四(1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舒適堡一方沒有代表出席,審裁官指從新聞報道得知舒適堡「似乎已經停止咗運作」,估計不會再有代表出席,遂排期今年 10 月 7 日開審。審裁官另提醒申索人,一旦舒適堡清盤,審裁處便無法處理案件,申索人須向清盤人追討損失。
葵涌街市的營運商入稟高等法院,指街市自 2017 年起出現水管堵塞、滲水、冷氣失靈等問題,因而無法出租空置攤檔,令公司蒙受不便及損失。
入稟狀提到,營運商去年與房委會簽訂新租約時,房委會承諾復修街市,但問題持續,更曾有混雜排泄物的污水湧入街市,傳出惡臭。營運商質疑房委會違反合約,作出失實陳述,要求法庭頒令房委會解決冷氣、水管等問題,另賠償損失。
關押 14 至 20 歲男性定罪或還押犯人的西貢壁屋懲教所,有一名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須用人工造口、接受手術。1 名時任懲教助理、4 名羈留人士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另 1 名退休懲教助理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周四(12 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2 月 3 日再訊,待索取控方未被使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及提供法律意見。其中一名還押被告申請保釋,遭法官高勁修拒絕。
2024 年 7 月,一輛私家車涉在油麻地被警方截查時拒絕合作,撞向警車後逃去。事隔一個多月,警方在一間酒店內拘捕涉案 40 歲司機,並搜獲彈弓刀等物品,被控危險駕駛、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被國安處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鄒家成被判囚 3 天,律師罰款 1,800 元。鄒及律師不服定罪及刑罰,周一(9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62 歲「工頭」年初被指在機場三跑工程項目中,向 10 名輸入勞工收取約 5.4 萬元款項,協助他們繼續受聘。他被控 10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 10 月 9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給予法律意見,批准被告以 1,500 元保釋。
北角一個私人住宅屋苑的 59 歲保安主管,涉從 4 名下屬收受賄款逾 1 萬元,為該 4 名下屬編配可獲額外津貼的更份,他被廉政公署控以 5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三(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現金 1,000 元擔保,待案件於 11 月 6 日再訊,期間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早前有港人被「高薪打工」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被逼從事非法工作。兩名男子被指誘使他人前往外地,被控串謀詐騙罪,原定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答辯。法官林偉權關注案情有不足之處,押後案件至 10 月 23 日再處理,候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兩被告繼續還押。
其中一名被告另涉洗黑錢案,則在庭上認罪。案情提到,其銀行戶口在約半年間,錄得逾 2 萬次存款紀錄,共涉約 698 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