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一(6 日)踏入第 18 日審訊。控方舉證完畢,辯方沒有中段陳詞,法官陳廣池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至 8 月 24 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黎智英繼續還押,黃偉強以原有條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一( 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3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候判,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則存檔法庭。案情指,3 人當時攜有索帶、扳手等物品,在逃離現場時遭截獲。
民主派初選 47 人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6 日)踏入第六次提訊的第三日,處理戴耀廷、黃之鋒、譚得志等 30 人的交付高院程序。
30 名被告中,有 27 人的交付程序完成,連同上周完成程序的 17 人,即共 44 名被告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餘下 3 人,袁嘉蔚、吳敏兒、吳政亨的程序尚未完成,周二(7 日)早上繼續處理。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本案 47 名被告之中,目前 34 人還押、13 人獲保釋。部分被告周二將繼續到庭列席旁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四(2 日)踏入第 17 日審訊。控方傳召曾為黎智英私人公司「力高」處理審計工作的會計師羅家坪作供。相關會計文件顯示,「力高」曾向蘋果印刷交租,每月由數千至萬多元不等。
另一位控方專家證人,負責為「力高」估值租金的專業測量師吳世熙,在辯方盤問下則供稱,估值時沒有特別考慮將軍澳工業邨的臭味及污染問題,又稱污染的影響,「唔係一個估價師執著嘅問題」。案件下周一( 6 日)續審。
今年 4 月,36 歲賴姓地盤工人於西九海濱長廊偷取一部電話後,交予未成年的兒子到旺角先達廣場的手機店解鎖,店員起疑報警。賴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求情稱拾到手機,欠法律知識下才會拾遺不報。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周四( 2 日 )判處被告 1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6 歲前無綫電視技術員被指 2019 年呼籲他人摧毀港鐵閉路電視、「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及「火攻發射站」,被控 3 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被告周四(2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 6 月 16 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裁判官劉淑嫻裁定涉案帖文均由被告所發布,而內容精準地提到要用火攻,所以不屬開玩笑;而帖文中使用到「裝修」一詞,根據司法認知中解作「破壞、損壞」,內容均屬煽惑他人,最終裁定被告全部罪成。
2019 年 8 月,有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事後拘控多人,其中 5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案件周四( 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的衣著裝備、以及身處案發現場的行為,能鼓勵其他示威者,壯大集結的聲勢;控方另為一名警員申請匿名令,指其「工種比較特別」,望法庭批准他使用特別通道出入,以及於屏風後作供,獲裁判官李志豪批准。
2019 年 8 月 5 日,網民在各區發起「三罷」,有示威者在屯門公路以雜物堵路,一名電單車司機涉衝路障後,遭示威者包圍及以索帶綁手。24 歲攝影師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周四( 2 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辯方透露被告打算認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聽取答辯,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9 年 7 月,43 歲司機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發出「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訊息,後遭群組會員舉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案件周四(2 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辯雙方均呈交書面陳詞。控方在庭上補充指,被告供詞不可信,非誠實證人,認為他有意圖煽動他人傷害警察。
辯方則陳詞指,被告發出相關訊息時沒有隱瞞身分,減低意圖犯法的可能性,亦沒有提出如何實際傷害警員。辯方又指,涉案對話語氣不正經,「成員之間明顯講緊笑」。法官游德康押後案件至 6 月 24 日裁決,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9 年有網民於平安夜及聖誕日發起「和你 Sing」行動,於多區商場聚集,及後爆發警民衝突。其中一名男生涉在海港城被警員追捕時,拒捕及掙扎反抗,令警員受傷。他早前被裁定 3 項抗拒警員罪成,判囚半年。他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周四(2 日)於高等法院審理。
男子爭議案發時不知道被警員追捕,追捕者可能是其他「暴徒」或不同政見人士。惟律政司認為他當時心虛,下意識知道對方是警員。法官陳仲衡押至 8 月 4 日頒下判詞,男生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