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正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押的鄒家成,以及兩名律師,指他們於去年 5 月將一份未經授權的文件攜離監獄。鄒與其中一名律師,被落案起訴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鄒家成與律師不認罪受審,控方表示將傳召 8 名證人,主要有關懲教職員與被告的對話及解釋規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 6 月 27 日開審,預留 3 天審期。鄒繼續還押,律師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正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押的鄒家成,以及兩名律師,指他們於去年 5 月將一份未經授權的文件攜離監獄。鄒與其中一名律師,被落案起訴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鄒家成與律師不認罪受審,控方表示將傳召 8 名證人,主要有關懲教職員與被告的對話及解釋規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 6 月 27 日開審,預留 3 天審期。鄒繼續還押,律師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21 日)在區院展開第 34 天審訊,控方引片段指,次被告庾家豪曾向白衣人招手、擊掌,「係專登挑釁佢,睇佢會唔會入嚟」。庾不同意。
控方又指,庾曾在林卓廷身旁,問庾有否問林,警察何時會到。庾指沒有。控方指出,當時庾「唔問林卓廷係因為唔想警察到」,有旁聽聞言發笑。官籲旁聽自重,稱「竊竊私語私笑又好,法官可以叫你哋離開」。另一主控指據她記錄,庾的代表大狀曾說「痴線」及冷笑;官著「刻意地節制唔好做」。
控方又引片段指庾曾衝前,將灰頭盔男子拉後,庾指當時有白衣人打該男子,「冇睇到有冇打得中,所以我跑咗上前」。控方續質疑有人比庾站更前,「唔一定要你救」?庾答「人有惻隱之心」,當時沒考慮其他人會否即時救。案件周五續。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次被告不同意閘內人為群體共同行動 指「我哋都係受害者」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9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六日作供,甫開庭主動補充,非全部「重光團隊」成員均支持制裁,亦不同意組織「為咗制裁而去成立」,制裁只是其中一種方法,但他在法官詢問下,同意部分廣告字眼包括要求制裁。
李另提到,同年 9 月與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 會面時,Mark Simon 亦在場,當時知道他是陳梓華一方的人,及後透過報紙或其他渠道才得悉,Mark Simon 是黎智英的「right hand man(得力助手)」。案件周四(2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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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9日審訊 李宇軒:重光團隊非為制裁而成立 制裁僅方法之一
兩名男女被指 2019 年加入一個呼籲家長捐款「助養」仔女「發夢」的 Telegram 群組,並使用銀行及 PayMe 帳戶等,處理共約 167 萬元,又商討自留款項開店、買車、旅遊等。兩人承認共 6 項「洗黑錢」罪,周三(20 日)於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本案不涉國際元素,犯案手法相對簡單,無證據顯示被告知道黑錢的源頭或所涉罪案,判男被告囚 32 個月,另頒沒收令;據悉涉及沒收近 60 萬元。
女被告則錄取口供指證男被告,令男被告改為認罪,獲額外減刑 45% 至囚 8 個月,但基於報告指她智商偏低等等,官指會考慮其他判刑選項,押後至 4 月 9 日判刑,待索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期間她須還押。
41 歲西九龍總區反黑組男警署警長,被指竊取警方反毒行動中檢獲的部分毒品,轉交另一名女子販運;至 2020 年 5 月,警方偵查女子酒店房時,警長突持卡入內,二人販毒被揭發,警方共檢回約 24 公斤冰毒、市值逾 1,600 萬元。二人承認串謀販毒罪,周三(2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警長判囚 23 年 10 月,女子判囚 16 年半。
官引辯方求情時披露,警長已婚,而女子稱與他為情侶關係,誤信警長會與她組織家庭,故不智地同意犯案。案情指,女子警誡下稱對涉案毒品不知情,警長警誡下則稱涉案毒品由女子提供。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揭發,警長涉載走反毒行動中檢獲的毒品至涉案處所。
法官指,被告案發時為警員,有違警隊予其信任,正常屬加刑因素,但量刑時已衡量其角色,訂出較高起點,故不會另加刑,以防「雙重處罰」。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33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續作供,完成主問,並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問及,庾曾供稱閘內「大家保護大家」,即「唔會自己一個對抗」?庾稱,「當時有我女朋友,有老弱婦孺…我唔可以轉身跑」;他不同意當時是「對抗」,「你話係咪有共同目的,因為我哋都係受害者,需要大家保護大家」,另亦不同意閘內人是「群體共同行動」。
控方引片段,指庾向閘外白衣人說「嚟啦,Come On」時表情「擘大眼」、眉毛似挑起,庾指其表情「一定唔係平時傾計狀態…唔會係一個好怕事嘅樣」。案件周四續。
周二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次被告解釋向白衣人招手 另指有救護員曾遭白衣人襲擊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0 男被控暴動等罪,其中 6 人開審前認罪,另 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另一人則承認管有六角匙;合共 11 人周三(20 日)一併在區院判刑。
法官姚勳智指,本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暴力程度高,幸無人受傷,但帶來財物損失,造成公眾開支,考慮被告非帶領號召者,事發至今已 4 年,判不認罪的 4 人囚 4 年,而認罪的 6 人則判囚 2 年 8 個月,承認管六角匙的被告則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被告獲大學助理教授撰求情信,指身為老師必定會持續擔當同行、指導角色,冀從輕發落讓他早日重投社會。一被告指在成婚後兩天重新被捕,對更生、工作帶來極大衝擊,亦對家人,特別是妻子帶來巨大壓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9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六日作供,提到「SWHK(重光團隊)」的組成。他形容,「SWHK」「係一個鬆散嘅港人組織」,組織沒有會章,亦沒有會員制度,「不過係有個共識,係做啲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嘅嘢」,而在每一個特定活動中,會有支持該活動的成員參與,所以每一次「SWHK」活動的論述並非一致。
他舉例指「SWHK」部分活動與制裁有關,但並非所有會員均支持制裁,他亦不同意「SWHK」為制裁而成立,「不過可以話『SWHK』共識係,當時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而頭先講嘅制裁,係其中一個 means(方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49日審訊|李宇軒:「重光團隊」共識爭取民主 非所有成員支持制裁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 11 月入稟,起訴美聯物業及旗下香港置業與 5 名高級管理層合謀定價,涉嫌協議將所有一手樓成交的佣金定於 2% 或以上,違反《競爭條例》;另指同樣涉事的中原物業,因協助調查而獲不予起訴。
美聯周一(18 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交代時序(見內文表),指美聯比中原和利嘉閣早 7 周提出助查、申請「寬待協議」,卻不獲競委會接納,質疑競委會做法不符「先到先得」原則,要求法庭推翻競委會的決定。
入稟狀又指,美聯已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永久終止司法程序,並建議法庭一併處理永久終止聆訊及今次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8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五日作供。
李繼續講述 2019 年 8 月第三次眾籌「G20 X 攬炒團隊」登報詳情,提到曾向《日經》登報,電郵記錄顯示聯絡人包括「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他稱,原由陳梓華一方支付約 147 萬元登報費,惟因時差問題趕不及匯款,遂由李墊支,後獲《日經》退款。李另指,雖然各地報紙廣告設計不同,但主題均為支持香港自由民主。案件周三(2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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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8日審訊 電郵顯示《日經》登報聯絡人為周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