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以及與人到美心西餅縱火,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法官謝沈智慧周三(15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年。被告案發時 17 歲,但法官引用案例指不能只著眼其年輕,而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伙同犯案、有預謀、在香港人煙稠密的商住區犯案、使用易燃劑等。官又指,明顯被告因不同政見針對美心集團報復。 現年 20 歲的被告,被帶返羈留室時向親友席高呼「我愛你呀,老婆!」
【影片】7.1立會暴動案|王宗堯:「誠實講出自己嘅部分,勇敢面對」
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網媒記者馬啟聰等。案件周一(29 日)開審,劉頴匡、孫曉嵐等 7 人承認暴動罪,同案包括王宗堯等 5 人則否認暴動。否認暴動被告當中,王宗堯與另一人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王宗堯散庭後回應傳媒提問,指按照他自己的認知,他在事件中有參與的部分,並不牽涉到控方的指控。他會以平常心、誠實地面對接下來的審訊,又指「只要自己誠實咁講說出自己嘅部分,無論係點都好,我覺得都可以勇敢面對。」 文字報道:7.1 立法會|劉頴匡、孫曉嵐等7人認暴動 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