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州街公園露宿者案報稱遭警員襲擊、砸家當的事主阮文山,正就另一販毒案服刑,他兩度提定罪上訴,指遭原審、警察「合謀誣陷」,均被上訴庭駁回;他上月再提逾時刑期上訴,被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即日駁回,周五(4 日)頒判詞解釋原因。
判詞披露阮文山上訴原因,指阮「一直覺得判刑太重」,指被判囚 66 個月,但有囚友向他展示判刑指引,其涉案冰毒應判監 50 個月,又質疑因為他投訴警察而被加刑。
上訴庭則認為原審的判刑沒錯,另有替阮考慮過他曾於另案任控方證人,可否構成減刑,但考慮該案法官指阮的證供「不盡不實、不合情理、不可信」而拒納,故不構成減刑,最終駁回本案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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