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涉在 2023 年元朗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被廉署起訴「明知自己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虛假陳述等共 6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4 人沒有律師代表。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押後至 3 月 19 日,以待被告聘請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各自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家四口涉在 2023 年元朗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被廉署起訴「明知自己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虛假陳述等共 6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4 人沒有律師代表。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押後至 3 月 19 日,以待被告聘請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各自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44 歲駐西貢分區的高級督察,被指先向同級同袍訛稱遭銀行要求即時還款、詐騙 13 萬元,再向警員下屬索取一萬元貸款,被廉署起訴欺詐、接受利益兩罪,周三(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應辯方要求押後 2025 年 2 月 12 日再訊,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 2 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兩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書上他未有申報職業,案件由港島總區總部負責。
周毅剛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候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控方文件,期間周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指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控方另提及若本案審訊,會申請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警方表示,周隸屬支援科,他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一名內地黑工周二(26 日)被發現倒臥深水埗長沙灣道街頭,送院後不治。被指死者的僱主、僱主的女友及另一名黑工涉嫌非法處理屍體被捕。
3 人同被控一項「阻止埋葬屍體」罪,各自被控「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為僱員」、「違反逗留條件」等罪,案件周四(2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驗屍報告,案件押後 2025 年 2 月 6 日再訊。女被告准以現金兩萬元保釋,須遵守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另兩人須還押候訊。
20歲持雙程證學生,涉於周一(18 日)在高院 7 號法庭外拍照,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罪,案件周五(2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翻查資料,該庭當天處理反恐第二案。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被告期間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控方一度欲新增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官聽取陳詞後,終批准被告可以離境。
38 歲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涉駐守灣仔警區時收取牽涉襲擊及欺詐案商人,總值逾 110 萬元現金和禮物,何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兩人被起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四(21 日)在區院首次提訊。
法官彭中屏應何妻的律師代表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再訊,以提供法律意見。正還押的何兆東沒有律師代表,他自行陳詞指會申請法援。法官著他盡快處理手續,另指他早前因不符合保釋條件還押,問何是否不會申請保釋?何確認。
翻查資料,案件首次提堂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將何的保釋金提高至 120 萬元,案件再訊時,辯方確認何「交唔出擔保金」,須繼續還押。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判刑在即,45 位罪成被告現年 27 至 68 歲,來自不同世代,有民主派老將,亦有在反修例冒起的素人。他們過去逾 3 年半因案保釋或須還押,人身自由受限但人生沒有停下來。
《法庭線》從庭上求情和公開資料整理眾人的近況,有人經歷失去摯親和離別,有人成婚,有人望出獄後結婚,他們心中滿是對家人的思念。有人事業受挫、失去專業資格,在獄中努力進修為未知的將來打算,亦有人說要修煉身心。
保釋期間,有人仍然關顧社區、露宿者和單親家庭。有人隱退,有人反思過去的政治參與、深切道歉,亦有人覺得沒有不對,表達無悔、毋怨。消失於公眾視線的他們,在高牆內外經歷悲歡離合,還有更多。
11.19判刑三焦點:角色與刑期分級、減刑幅度與限制、剩餘刑期
38 歲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涉收取牽涉襲擊及欺詐案商人,總值逾 110 萬元現金和禮物,而何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兩人被起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四(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作轉介區院文件。
裁判官屈麗雯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1 日於區院答辯。控方指,何兆東獲准保釋,但指他未能滿足其中一項保釋條件,故需要還押。辯方確認,指何「交唔出擔保金」,繼續還押,何妻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在被告欄的何身穿白色長袖裇衫、戴上口罩,表現平靜。翻查資料,案件首次提堂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將保釋金提高至 120 萬元,另禁兩人離港,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據廉署公布,何於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
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向家長收受賄款,以助其子女獲取錄,該行政主任及共 14 名家長被廉署檢控。她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准保釋候求情及判刑。庭上透露,她將指證其他不認罪家長。
承認案情指,有家長的子女被列入輪候名單,或未獲安排面試,行政主任分別從 9 名家長收取 64 萬元賄款,金額由 2 萬至 10 萬元不等,然後為他們的子女安排學位。行政主任發出入學合約後,便會分別與家長交收賄款。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指於 2008 在公園非禮一名 11 歲女童,又於 3 年後與當時 13 歲的女童性交。施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周四(17 日)在區院再訊。
施擬不認罪,庭上透露,他已聘請資深大律師抗辯。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作審前覆核,9 月 15 至 22 日進行 6 天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