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兩人早前認罪判監,餘下一人、55 歲男子,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翻查資料,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兩人早前認罪判監,餘下一人、55 歲男子,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翻查資料,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
2 男 1 女被指於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分別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3 宗案件押後至今年 2 月至 5 月再訊,分別待考慮與控方磋商的結果,及索取醫生報告。期間 3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名網媒記者,被指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今年 10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周三(8 日)向《法庭線》確認,已向法庭申請覆核裁決,暫未有聆訊日子。
另外,姜嘉偉在 10 月 31 日,於個人 Facebook 帳戶上載機場照片,稱「各位珍重!今日一別未知幾時會再見」、「未來見」。他其後接受傳媒訪問確認已離港,並透露身在台灣。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與另外 3 人、包括 2 名報稱同一媒體的記者,否認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周三(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其中 2 名被告供稱,當日在場採訪,曾向警方傳媒聯絡組登記編號。裁判官指,因新聞工作而出現的群組聚集,獲 599 章豁免。雖然現場人流稀疏、沒人悼念,但鑑於當日非普通日子,「本席認為當天有報道價值」。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沒任何事發生,「是否就等同記者沒有在工作?」,提到警員當日同樣「高度關注案發地點」,例如在祟光百貨外觀察。他認為除了攝錄、採訪,留守亦是記者工作一部分,加上警員供稱當時沒留意眾被告的談話內容,不能排除他們當時正工作,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受審,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結案陳詞。 控方稱,沒證據證明 4 人並非記者,但質疑他們現場言行舉止「係咪做緊記者嘅工作」。裁判官反問應如何採訪突發新聞,「我有無啲咩特定嘅動作要做呢?」控方稱若按被告說法,例子包括要觀察四周,但 4 人當時圍著聊天,並非四處觀察。 辯方質疑,沒證據證明聊天內容,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另提出待首宗示威違限聚令的「郭永健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有結果後再裁決。官遂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屆時視乎是否獲批許可、有否判詞等再行裁決。
2021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個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被指於 6 月 5 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裁判官陳志輝周三(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負責攝錄被告聚集情況的警員,供稱當晚觀察到姜嘉偉等被告一行 7 人聚集及交談,沒有留意到他們有手持相機,或抄寫筆記的行為,亦不清楚他們之間關係及傾談何事。盤問下,他同意在票控前,警方並沒有作出警告。 兩名被告供稱他們案發當日為網媒「Free HK Media」進行採訪工作,當天曾向警方傳媒聯絡主任登記身份。案發前後,他們正討論採訪工作,而被票控時,亦有向警方表明記者身份。女被告另供稱自己因身體不適,未能離開現場,指曾向警員表明情況。案件 8 月 30 日結案陳詞,各被告續准保釋。
2023 年 1 月,警方國安處搜查旺角「隱世市集」,檢走包括有關 2019 年社運的刊物。控方指內有多項「警暴」指控及「光時」口號等。網媒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及租攤檔兩夫妻 3 人承認一項串謀煽動罪。3 人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當時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耿耿於懷,受刺激容易再挑起情緒,願意付費購買的人大多同情示威者或認同相關口號,向這些志同道合的人銷售刊物,更容易導致「死灰復燃」,如同埋藏「計時炸彈」。 控方案情原列出攤位的其他貨品,指屬「環境證供」。羅質疑對被告不公,控方終同意修訂。
警方國安處周二(17 日)晚上,搜查旺角銀城商場「隱世市集」,檢走大批貨物,包括「一連串暴動事件的煽動書籍」,並拘捕 6 人。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等 3 名攤檔負責人,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當中首被告李龍現正留醫缺席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姜嘉偉及另一女被告的保釋申請,二人還押至 3 月 17 日再訊,而留醫被告則押後至下周四(26 日)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