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接連受訪批評香港法治及 47 人案裁決。《星島日報》及香港電台周四(20 日)刊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訪問,他首開腔回應岑耀信,質疑對方不應以法官身分評論,稱對其言論感失望,但認為不應因此抹殺他過去對本港法庭的貢獻。
林定國又指,沒有海外法官不會「死人冧樓」,香港維持高水平法治的功勞,大部分歸功於本地法官。不過,他強調不代表沒有海外法官也沒所謂,指他們參與審訊,有助本港發展國際化法律環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早前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接連受訪批評香港法治及 47 人案裁決。《星島日報》及香港電台周四(20 日)刊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訪問,他首開腔回應岑耀信,質疑對方不應以法官身分評論,稱對其言論感失望,但認為不應因此抹殺他過去對本港法庭的貢獻。
林定國又指,沒有海外法官不會「死人冧樓」,香港維持高水平法治的功勞,大部分歸功於本地法官。不過,他強調不代表沒有海外法官也沒所謂,指他們參與審訊,有助本港發展國際化法律環境。
2024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下午(22 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指,在過去數年間,司法機構工作常被人透過《國安法》「棱鏡」來審視,但他認為,這種眼光必然會對司法工作、乃至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現狀「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
張舉能指,司法機構十分重視維護國安的責任,但這並非等同法庭會盲目將所有被告定罪,或判處最高刑罰,強調無論別人對司法制度提出怎樣的說法或評論,法官均會繼續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精神,公正有效地主持正義。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強調,國安案件聆訊全部均公開進行,法庭判決亦會在網站公開;他認為,任何有意求真、理性客觀的旁觀者都會發現「沒有絲毫證據顯示司法機構獨立的司法權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受到損害。」林又指,本港的獨立司法權過去曾經、及將來也可能遭受其他國家威脅,例如建議對司法人員實施制裁,香港政府定必盡力確保法官和司法人員能夠無懼威嚇,履行司法職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提出反對,最後被終審庭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人大常委解釋《國安法》條文,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若要參與國安案件,須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 黎智英上月 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排期於 4 月 28 日早上 10 時審理,預計審期一天。
2023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16 日)於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等法律界人士均有出席典禮。 林定國致辭時,提及人大最近一次,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能否聘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釋法一事。對於有人批評,指釋法令特首及國安委凌駕法律,損害司法機構獨立,林定國反駁「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強調釋法只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 杜淦堃則指,特首和國安委行使國安法下的權力,對司法制度基石有深遠影響,促請雙方行使相關權力時務必謹慎和克制;又關注接受刑事審訊的被告,要獲憲法保障的權利。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兩宗國安案件,據悉律政司司長首次以「涉外因素」為由,發指示不設陪審團,由 3 名法官審理。律政司近日發稿指不評論案件,又指條例安排是為公平審訊,無損被告合法權益。 47 人案被告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接受《法庭線》訪問時指,案件涉及本地初選﹐不明白何以「涉外」,而律師亦暫未能詳細解釋。 法律界人士對「涉外因素」理解不一,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或與案情敏感及政治有關;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則指,是指案件牽涉境外的證供。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大律師丁煌則認為,可能顯示案情與外國勢力有關。
47 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根據《港區國安法》發出證書,指示相關審訊不設陪審團審理。 多間傳媒周二(16 日)晚引述消息報道,律政司周三(17 日)午後發新聞稿,指不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律政司發言人指,律政司司長考慮是否發出證書,指示訴訟不設陪審團下審理,目的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強調「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周三(17 日)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回應傳媒查詢,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又指相信有關安排「已是最好和最恰當」。
47 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根據《港區國安法》發出證書,指示相關審訊不設陪審團審理,部分被告已收到通知。 消息指,林定國在信中提到,是基於 3 項理由發出證書,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又指若審訊設有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法庭線》周二 (16 日) 上午向律政司查詢,至截稿前暫未獲回覆。
美國國會周二(12 日)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至今,有逾一萬人因政治或示威相關案件被捕,質疑香港的檢控部門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有否受政治干預。 報告指,若律政司檢控官有效運用酌情權,作出獨立裁斷,被「政治起訴」及「任意拘留」的人數可能大減。報告又點名提到剛上任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首度提及 15 名律政司檢控官,表明若香港法治及人權狀況進一步被侵蝕,美國政府及國際社會應加強合作實施制裁。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委員會散播不符事實的詆毀,並嘗試「以所謂『制裁』恫嚇香港特區政府檢控人員」,批評屬卑劣的霸凌行為。發言人又指,委員會「嘗試把謊言重覆一百次,假做成真理,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重申,不擔心被制裁,稱「我們無所畏懼」,而他將竭盡所能確保律政司同事毫無憂慮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