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 日晚,過百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爆發警民衝突。事隔逾兩年半,一名 21 歲女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周五(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求情指,案件發生將 3 年,對被告有一定影響,加上她是教師,盼成為好榜樣,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報告正面,值得給予一次機會,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9 月 2 日晚,過百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爆發警民衝突。事隔逾兩年半,一名 21 歲女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周五(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求情指,案件發生將 3 年,對被告有一定影響,加上她是教師,盼成為好榜樣,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報告正面,值得給予一次機會,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3 歲大專生被指 2020 年 5 月在旺角示威及襲警,翌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成,被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提覆核,高院上訴庭 2022 年 5 月拒絕,周四(14 日)頒下判詞。 律政司爭議本案涉及嚴重情節、答辯人沒真誠悔意,指原審判處非監禁式刑罰,社服令時數又遠低報告建議,屬原則上出錯及判刑明顯不足。答辯方指,答辯人判刑前已長期還押,原審下調社服令時數可減輕「雙重懲罰」,「做法不能詬病」。 上訴庭判詞指,原審「顯然是原則上犯錯」,偏重更生而忽略施加懲罰及阻嚇性刑罰重要性。但考慮覆核對答辯人造成困擾,亦已完成 116 小時社服令,遂行使酌情權不改判刑。
一名 7 歲女童去年於馬鞍山帝琴灣凱琴居泳池懷疑遇溺身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涉嫌向警方作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3 人先後各承認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當中 2 人周一( 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救生員的感化報告正面,接納建議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而泳池負責人同樣報告正面,適合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1 年 8 月,懲教署男職員於中環環球大廈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途人當場揭發,他被控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周四於區域法院(23 日)判刑。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對事主欠缺尊重,侵犯他人私隱,其行爲令人髮指;惟考慮到被告坦承認錯,積極改過自新,終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5 名少年被指 2020 年 8 月闖入將軍澳廣場「東海堂」,破壞收銀機屏幕等物品,當中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首被告的律師代表一度盼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李慶年聞言質疑「有冇評估埋(律政司)覆核風險?」法官閱畢兩名被告的院舍報告後,認為兩人適合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稱既符合上訴庭的量刑主張,亦能給予他們「有序、有罰、有教、有更生的判刑」。 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均為懲教署管轄。前者容許出外學習、工作;後者強調紀律及艱苦訓練。
去年 8 月,一名大專男生被指扯爛活鼠頭部、活劏兔子,作巫術祭祀儀式斂財,遭警方拘捕。男生與一名女顧客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合共 9 罪,周二( 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接受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余俊翔指,每人都有宗教自由及處事方式,但做任何事情時,都要考慮道德及法律底線,強調「底線必然係法律」。
去年一名男警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涉款逾 32.2 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他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周四( 9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評價正面,雖然被告有賭博的陋習 ,為賺快錢犯案,但見被告有反省,故給予機會,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今年 4 月,36 歲賴姓地盤工人於西九海濱長廊偷取一部電話後,交予未成年的兒子到旺角先達廣場的手機店解鎖,店員起疑報警。賴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求情稱拾到手機,欠法律知識下才會拾遺不報。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周四( 2 日 )判處被告 1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4 歲學生被指 2020 年初趁便衣警長光顧「空姐牛肉飯」,以電筒照射其臉約兩秒,警長事後報稱眼睛不適。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提上訴。
上訴方認為案中警長供詞前後矛盾,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未有充份考慮警長有誇大傷勢之嫌。不過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同意律政司所指,每個人被襲後反應都不一樣,事主「坐低休息」並無不妥,因此沒理據干預裁判官的事實裁定,終駁回定罪上訴申請。
網民前年 5 月發起反《國歌法》示威,23 歲男生被指在旺角向警員投擲鐵罐,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覆核,今(17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律政司一方認為,被告須判即時監禁,但法官彭偉昌質疑,被告已完成逾九成社會服務令,改判監會否構成雙重刑罰,「唔係好公平喎?」高院 3 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指同意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惟考慮所有因素後,拒絕覆核申請,稍後頒下書面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