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認4次猥褻侵犯表妹 藉代玩手機遊戲換碰胸 判240小時社服令

表哥認4次猥褻侵犯表妹 判240小時社服令 案情指藉代玩手機遊戲換碰胸
22 歲貨倉工人涉在 2014 至 2019 年間,4 度觸碰及舔表妹的胸部和私處。他早前承認 4 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案情指,被告起初與表妹達成協議,藉代玩手機遊戲換取觸碰其胸部。

裁判官黃國輝指,本案案情嚴重,但首兩項控罪發生於多年前,當時被告年約 15 歲,考慮他認罪及有悔意,加上他於等候報告期間已被還押約 1 個月,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官又指,曾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惟他身體狀況不適宜。

案中另一被告、事主胞兄早前亦承認猥褻侵犯等 4 罪,被判處 2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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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隸屬屯門總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 2018 年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4 人周五( 28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供稱因無油而改用另一車輛到疑犯家中搜屋,車輛進出紀錄及有警員翌日入油的證據,均支持被告說法;加上疑犯被捕後由警員看守,相信其護照是搜屋後帶返警署放入犯人財物表。

裁判官又指,被告能繪畫疑犯住所的草圖,認為他們接受廉署調查時緊張屬人之常情,收到控方文件後才憶起案中細節亦合理。雖然被告承認沒於調查報告提及換車一事,但他們搜屋時沒發現,加上已在疑犯身上搜獲毒品,裁判官認為被告一時大意,在無助案件的事情上有遺漏並非不可能,裁定 4 名被告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自招嫌疑,故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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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泰尖沙咀美麗華廣場分店被指欠租 業主入稟追討逾50萬元

阿布泰尖沙咀美麗華廣場分店被指欠租 業主入稟追討逾50萬元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告林景楠創辦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再有分店被指欠租,阿布泰尖沙咀美麗華廣場分店的業主周四(27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阿布泰追討租金、管理費、冷氣費及利息等逾 50 萬元,並要求對方清空店舖。

計及今次,由 2023 年 2 月至今,阿布泰至少 11 間店舖被入稟追討欠租,涉款逾 2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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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為立會選舉候選人提供攝影等服務、騙逾38萬元 40歲男被控串謀詐騙

涉訛稱為立會選舉候選人提供攝影等服務、騙逾38萬元 40歲男被控串謀詐騙
40 歲玩具貿易公司董事,涉訛稱曾為一名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港島區候選人鄧俊偉,提供設計及攝影服務,使選舉事務處向其發還開支逾 38 萬元。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周五( 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林子勤應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押後至 5 月 18 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另不得離港,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據悉,廉政公署暫未落案起訴涉案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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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助理涉展示前區議員帖文 被控煽惑不投票 准保釋6.9再訊

康文署助理涉展示前區議員帖文 被控煽惑不投票 准保釋6.9再訊
一名 48 歲康文署辦公室助理,被指於 2021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於 9 個 Facebook 群組,展示前葵青區議員郭子健的帖文,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9 項呼籲別人不投票罪。案件周五( 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甫開庭指,未有律師代表,申請押後至 6 月 9 日再訊,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被告准以現金 500 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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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大女嬰疑受虐亡、父母認虐兒 辯方指2人信邪靈存在致疏忽照顧 母親稱為女驅鬼

14月大女嬰疑受虐亡、父母認虐兒 辯方指2人信邪靈存在致疏忽照顧 母親稱為女驅鬼
2022 年 6 月 3 日,14 月大女童疑在八鄉水頭村受虐身亡,她的父母原被控謀殺罪,早前被改控 1 項虐兒罪。兩人周四(2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准索感化報告及背景報告,男被告則另索精神科報告,惟表示會考慮監禁式刑罰。男被告已遭還押逾 321 天。

案情指,警方到場時,發現兩人全身赤裸、躺臥地上,女嬰身處睡房角落、被藏於一堆嬰兒尿片下,當場證實死亡;驗屍報告指,其屍體已腐爛,故死因不確定。警誡下,女被告稱「我只係幫佢驅咗鬼,想令佢復活」。

辯方指,兩人同信奉基督教中的靈恩派,曾到加拿大就讀維真神學院;他們相信有邪靈存在,「令到某一刻疏忽照顧 BB」。辯方強調,被告視女嬰「如珠如寶」,已因失去愛女而遭沉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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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立克、阿華田當奶粉餵女嬰 母准自簽守行為 官斥「枉為人父母」

好立克、阿華田當奶粉餵女嬰 母准自簽守行為 官斥「枉為人父母」
23 歲女子被指於 2021 年,以好立克、阿華田等充當奶粉餵不足 1 歲女嬰,社工登門家訪見女嬰有異狀即送她入院檢查,後被診斷出營養不良、嚴重缺水、急性腎臟損傷等。女子其後於警誡下稱因經濟困難沒錢買奶粉,否認一項虐兒罪,原定周四(27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女子在庭上改承認案情,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最終她准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2 年。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枉為人父母」,又指「唔想養就唔好生」、「當人係狗仔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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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廉政公署去年落案起訴 8 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指他們涉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令其遴選面試分數獲上調。8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其中 7 人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12 天作中文審訊。控方透露,有被告將爭議其警誡供詞招認,審訊時須播放逾 200 分鐘錄影會面片段。控方亦會傳召 25 名廉署人員,及 5 名市民證人作供。餘下一名被告表示,需時再考慮答辯意向,法官高勁修將其案件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8 名被告均續准保釋候訊。 8 人涉優待應徵者、調高面試分數 8 名被告依次為羅世華(60 歲)、李達釗(61 歲)、戴焯輝(59 歲)、易錦添(61 歲)、麥偉忠(59 歲)、鄧永平(64 歲)、黃偉雄(59 歲)及陳江松(64 歲)。羅世華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另 7 人則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除黃偉雄外,其餘 7 人案發後已相繼退休。 控罪指,8 名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11 日至 8 月 20 … Read more

8人涉傷人案、7人不認「有意圖傷人」判無罪 1男原已認罪突申改答辯 官押後處理

8人涉傷人案、7人不認「有意圖傷人」判無罪 1男原已認罪突申改答辯 官押後處理
2020 年 7 月,屯門發生傷人案,3 男凌晨時分在街上欲邀 2 陌生女子喝酒被拒,纏擾間其中一女的男友到場,其後 3 男遭多人施襲。事後 3 名事主的友人前來助拳,追截時被私家車撞倒捲入車底,最終不治。8 人被指有份參與襲擊,被控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 1 人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審訊後「傷人 17」無罪,但當中 6 人被裁定罪責較輕的傷人罪罪成。

開審時認罪的被告,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更改答辯。辯方指,法官裁決時推斷,各不認罪被告均無意圖令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認為被告亦應得出一致推斷,望法庭可行使酌情權接納相關申請。

法官林偉權指,相關申請不常見,同一批施襲者亦可各懷有不同意圖。辯方表示將草擬誓章,解釋被告當初為何選擇認罪;法官指若有人於過程中出錯,不應介意說出,「唔好所謂隱惡揚善咁,要法庭履行公義…到而家我都唔知點解個情況搞成咁」,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5 日作進一步陳詞,又透露相關申請或須以「聽證」方式處理,被告及代表律師或要作供,期間被告續須還押。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傷人 17」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傷人 19」最高則可判處 3  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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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2023 年 3 月 29 日,一名七旬男子於元朗康樂路遭人持刀斬死。4 名男子分別被控謀殺罪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2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指,按指示欲為首被告申請保釋;另一名涉謀殺的被告則無保釋申請,亦放棄 8 天的覆核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後下令 2 人均須還押候訊。辯方稱,將到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

其餘 2 名被告均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每日須分別到元朗警署和八鄉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接觸控方證人。控罪指,他們涉處理於謀殺案中使用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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