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2022 年 8 月起接獲多宗針對長者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經調查後鎖定一個跨國詐騙集團,懷疑與 68 宗、涉款 690 萬的騙案有關。 3 名相信是集團主腦的男女,周一(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 6 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他們暫毋須答辯,須還押至 12 月 12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 68 宗同類性質案件的事主錄取口供、檢驗 3 名被告的手提電話,以及追查在逃人士。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 2022 年 8 月起接獲多宗針對長者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經調查後鎖定一個跨國詐騙集團,懷疑與 68 宗、涉款 690 萬的騙案有關。 3 名相信是集團主腦的男女,周一(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 6 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他們暫毋須答辯,須還押至 12 月 12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 68 宗同類性質案件的事主錄取口供、檢驗 3 名被告的手提電話,以及追查在逃人士。
20 歲學生被指 2020 年在大圍一幢大廈後樓梯,與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性交,他否認強姦及交替控罪「與13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受審。法官黎婉姫周一( 19 日)在高等法院完成引導 4 女 3 男陪審團,他們在早上約 11 時 15 分退庭商議。
經約 4 小時商議後,陪審團以大比數,即 5 比 2 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押後 12 月 1 日判刑,期間索取女童創傷報告。考慮到被告犯案時年紀尚輕,官另為他索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被告須還押候判。
55 歲正在退休前休假的女警被指於 2022 年 5 月,在淘大商場的 DONKI 驚安之殿堂內,偷竊約 580 元的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1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陳慧敏應被告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7 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控方準備好答辯,但被告指尚未收齊控方文件,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被告早前由當值律師代表,惟今向裁判官表示由於被指不合資格,她將考慮聘請私人律師。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24 名被告的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其中 3 人早前完成轉介程序,餘下 21 人分成 8 案,周五(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當中 15 人被加控。 21 人暫時合共被控 222 項虐兒罪;其中一名 44 歲被告,被控 54 罪,涉及逾 26 名受害兒童。各案均押後至 10 月 6 日在區院提訊。 另有 5 名被告在裁判法院答辯,當中 1 人認罪,還押至 9 月 30 日判刑;其餘 4 人不認罪,分別排期 10 至 12 月審前覆核或審訊。
51 歲張姓男子懷因欠債,上周一(5 日)被綁架後「撕票」,10 日後被發現埋在打鼓嶺坪洋村關帝廟後山。警方調查後起訴兩名男子謀殺罪,周五(16 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暫毋須答辯。
一名臥底警員 2018 年揭發 4 名反黑組警員涉與黑幫設局造假,策劃賭場「假掃蕩」行動,安排「假賭客」供拘捕,其中 3 人 2022 年 8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4 至 16 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指,被告的操控行為「對法治造成衝擊」,幸計劃沒成功,而 3 人均為正執行職務警員,事件會削弱市民對警員信心、影響警隊聲譽,較一般人犯案嚴重。 官續指,考慮各方對 3 人評核、嘉許信及求信情,相信他們曾長期服務警隊,「犯案只是一念之差、一時魯莽」,而超逾法定界線,「不符他們性格」,遂為 3 人減刑 2 個月。至於當中二人的上司,因失去長俸,按案例亦為有效減刑因素,再獲減 2 個月。
競委會周四(15 日)公布,入稟起訴「香港天厨有限公司」,指天厨於 2015 至 2017 年期間,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佛手牌味粉」時,從事操控轉售價格的行為。 競委會表示,天厨違反《競爭條例》,構成「反競爭行為」,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向天厨施加罰款、收取訟費,及禁止公司日後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是競委會根據《競爭條例》,入稟的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件。
2016 年 10 月,懷有 37 周身孕的 26 歲女警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產檢時,發現患有妊娠毒血症,獲安排催生,但在誕嬰後大量出血,3 天後宣告不治,死因研訊周四(15 日)踏入第 3 日。 法醫指,死者死因為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障礙症,因子宮收縮乏力而引致產後出血。死者沒有羊水栓塞的表徵,但亦不能排除相關可能性。至於死者子宮殘留胎盤碎片,可引致子宮收縮乏力,妊娠毒血症則可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法醫同意死者生前排出的胎盤有明顯缺失,子宮亦有明顯殘餘胎盤。
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 5 死 2 傷。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原於 2022 年 5 月裁決,惟律政司稱需時審視證人供詞、調查是否涉嚴重罪行,研訊一再押後。 事隔逾 3 年,現年 66 歲的司機被落案起訴 5 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 2 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周四(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王證瑜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11 月 10 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 1 萬元保釋。 被告出庭時撐拐杖、步伐緩慢,由親友攙扶。辯方透露被告現時情況,由涉案意外引致。
現年 48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向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控 10 項猥褻、虐兒罪,陪審團周三(14 日)大比數裁定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 2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立。 案件周四(15 日)再訊,控方透露被告另涉虐兒及詐騙案,其中詐騙案的案發時間,與本案部分重疊。法官李運騰明言,被告擬承認不誠實罪行,「判刑時未必適合使用良好品格指引」。 控方另確認男童願意錄取創傷報告,被告還押至 10 月 6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