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前荃灣區議員林婉濱,被「荃威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控告誹謗,指她散播言論,誹謗法團「內定」下任物業管理公司。區院法官梁國安周四(7 日)頒下判詞,裁定法團勝訴,下令林須賠償 8 萬元,另須付法團一方的訟費。
法官亦在判詞中批評,林婉濱的行為明顯具惡意,例如曾用大聲公擾亂居民大會等,又指林為了贏得議席,所做的行為卻完全違背了區議員應有的角色,如解決紛爭、作為社區的橋樑等,形容現象可悲。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建制派前荃灣區議員林婉濱,被「荃威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控告誹謗,指她散播言論,誹謗法團「內定」下任物業管理公司。區院法官梁國安周四(7 日)頒下判詞,裁定法團勝訴,下令林須賠償 8 萬元,另須付法團一方的訟費。
法官亦在判詞中批評,林婉濱的行為明顯具惡意,例如曾用大聲公擾亂居民大會等,又指林為了贏得議席,所做的行為卻完全違背了區議員應有的角色,如解決紛爭、作為社區的橋樑等,形容現象可悲。
32 歲男維修工人被指在「連登討論區」呼籲新冠肺炎確診者「全港藍店一日遊」,以及曾發布涉及鼓吹傷害法官、警員的言論,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煽惑他人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等共 5 罪。周四(7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還押近 5 個月後,今天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啟安批准,條件包括宵禁、不得以社交媒體發布任何言論,以及不得接受或主持任何訪問等。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在教育中心任職的 33 歲鋼琴教師,被指上課時撫摸 7 歲女學生的胸部,以及觸摸 9 歲女學生的腋下及臀部。他否認 3 項非禮罪,周四(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 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的解釋牽強及不合理,認為糾正事主的姿勢時,不需要觸碰其身體,又指被告身為老師,卻碰觸年僅 7 歲事主非常私密的部位,案情嚴重,即時監禁在所難免,押後 7 月 22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童軍高層去年被《蘋果日報》揭發,疫情期間在尖沙咀童軍中心一酒家設 34 席榮休晚宴,過百人赴會。香港童軍總會、涉案酒家及其 2 名負責人,以及 3 名組織宴會者,共 7 名被告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等法例規定。 控方周三(6 日)撤回對 2 名童軍高層的傳票,並以簽保守行為處理餘下一高層的傳票,暫委裁判官關注甚少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惟最後批准。其餘 4 名被告則不認罪,排期於 2023 年 1 月進行 6 天審訊。
《香港01》母企、香港上市公司「南海控股」,以及創辦人于品海,周二(5 日)被招商銀行入稟高等法院追討逾 5,340 萬美元(折合約 4.17 億港元)欠款。 入稟狀指,兩者作為南海旗下「美視角有限公司」的借貸擔保人,在其未按期還款時,沒履行義務代繳款,招銀就此入稟追討。 招銀又要求法庭聲明,有權執行抵押資產協議,取得南海旗下一間公司的全部股權。據「南海控股」2020 年年報,該公司與南海旗下內地影院業務有關。
28 歲男技術員被指今年 2 月下旬,經快速抗原測試確診新型冠狀病毒後,連續多日乘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光顧富臨皇宮、元氣壽司等「藍店」後,圖文並茂上載至 Facebook。他早前承認 11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周二(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一年。 裁判官梁雅忻直斥,被告行為卑劣,除針對性地乘車和前往某些餐廳,亦在網上公開行蹤,令閱覽者感到恐慌,案情「非常非常嚴重」。梁又強調,被告接連犯案,「唔係肚餓落街食飯」如此簡單,非但沒有盡公民責任,更於艱難時期火上加油。
2021 年 11 月,38 歲售貨員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煽惑他人參與「反疫苗集會」及慢駛,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兩罪,還押至周二(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表示,被告所為打擊港府抗疫政策,同時增加傳染疾病的風險,又指他呼籲司機慢駛及「響咹」等,以避開警方追蹤,反映其犯案有計劃和預謀,需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最終判囚 6 個月。被告妻子聞判後失聲痛哭,親友從旁安慰。
57 歲男教師涉於 2016 至 2019 年間,在校內先後 8 次非禮兩名女童,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 6 項非禮罪罪成,判囚 3 年。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周一( 4 日)頒下判詞,拒絕接納被告稱「意外觸碰」的辯解,且其中一名女童稱男教師是「無啦啦就過咗嚟」,反映他是刻意輕薄年幼學童,指控並非無中生有。 法官又指,男教師嚴重違反誠信,在超過 2 年時間內多次在校侵犯,其中一次更以下體壓向女童私處,情節尤其嚴重,直言假若侵犯情況進一步惡化,案件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最終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
2021 年 6 月 4 日,一輛校巴於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落城門河邊單車徑,車上學生及保姆等 25 人受輕傷。57 歲校巴司機周一( 4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肝癌、過往交通紀錄良好,案發時只是一時貪快爬頭而釀成意外。 法官彭中屏聽取求情後,下令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 7 月 19 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3 歲瑜伽導師周慧賢(Aqua)上週三(6 月 29 日)失蹤,警方翌日發現周伏屍尖沙嘴麗思卡爾頓酒店房內的浴缸,身中逾 30 刀,其後控告死者前男友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一( 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仍需時調查,要求押後案件。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10 月 17 日,被告未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