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認為涉及性別歧視、危害健康,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要求宣告政策違法及違憲,下令撤銷或修改。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0 日)書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法律 101 文章)。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認為涉及性別歧視、危害健康,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要求宣告政策違法及違憲,下令撤銷或修改。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0 日)書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法律 101 文章)。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中,原訟庭 3 名法官裁斷「五大訴求」不可能達成,政府拒絕回應將成被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藉口」(見另稿)。而以無差別否決逼使特首對「五大訴求」讓步,雖然不涉武力、本身不構成犯罪,法官仍裁定屬於顛覆罪條文中的「非法手段」。
裁決理據引用人大的「說明」與「決定」,指出《國安法》立法目的是針對「任何」危害國安活動、須健全國安法制,並引「針對禍害原則」詮釋,指「非法手段」的定義既不限於與使用武力相關,亦不限於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
官並引本案起訴後生效的《釋義條例》條文,裁定無差別否決足以構成濫用權力,違反《基本法》規定,故屬非法手段,辯方的法律爭議全部被駁回。官亦進一步裁定,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知悉行為屬於「非法手段」,指「否則被告即可基於自己對法律無知,提出辯解理由」。
判詞分析1|初選被指違法的核心 原訟庭3法官:五大訴求不可能達成
47人案追蹤專頁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 4 月 5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 1 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質疑安排有違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原則,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周三(17 日)頒下判詞,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請各方在 14 天內,擬定不早於今年 7 月 8 日的審期。
警方近日大規模打擊行人違規過馬路,包括派出便裝人員監察、票控前不作警告等。曾被罰款的 20 歲青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3 日)頒下裁決,駁回申請。
申請人指,行人路基建差、政府規劃欠佳,亮起綠燈的時間太短等,認為市民不應因政策欠佳、政府機構無能而被罰款,要求法庭裁定《道路交通條例》中有關亂過馬路的控罪,以及政府機關未能維持令人滿意的行人設施,而無差別發出亂過馬路的傳票等,均屬違憲。
官則指,申請人理據沒有可爭辯之處、與《基本法》第 28 條保障人身自由的條文,亦沒有合理可爭辯的關連;又指胡亂過馬路的條例制定、違反法例的罰款,均屬立法機關的職權範圍,法庭不應干預,而相關法例的存在並非不合理。
警方近日大規模打擊行人違規過馬路,包括調配便裝人員監察、票控前不作警告等。曾被罰款的 20 歲青年周二(19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行人路基建差、政府規劃欠佳,亮起綠燈的時間太短等,認為市民不應因政策欠佳、政府機構無能而被罰款。
申請人要求法庭裁定《道路交通條例》中有關亂過馬路的控罪,以及政府機關未能維持令人滿意的行人設施,而無差別發出亂過馬路的傳票等,均屬違憲。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作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案件周四(1 日)開審,兩被告不認罪。 彭稱「以良知」、「以公義原則」否認控罪,而他要求傳召主審鄒幸彤案的裁判官作供,被裁判官鄭念慈拒絕。辯方就煽動罪是否合憲提爭議,控方指全國人大已審視,法庭不應干預,後在官追問下修正,指「最好」由立法及行政機關處理。 官亦指彭的控罪由 2020 年底開始,問會否超越法定 6 個月檢控期限。控方確認涉持續犯罪,案發最後日期屬期限內,獲官接納。案件下周一(5 日)續審,期間彭續須還押,趙則續保釋。
社運老將、患第四期直腸癌的古思堯,被指計劃於 2022 年 2 月 4 日北京冬奧開幕日,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抗議,未出發即被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雙方周一(11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辯方爭議「煽動罪」本身違憲;控方則強調,古的作為顯示他企圖煽動他人推翻憲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周二(12 日)早上 10 時半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