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被開漏藥致急性肝病,兩度換肝後終不治的鄧桂思,兩名主診醫生早前被控誤殺罪,最終獲撤控,兩人之後申請訟費。庭上早前披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證人不願作供。暫委裁判官陳姵妏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拒絕兩人的訟費申請。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於 2017 年 1 月 20 日及 2 月 17 日,在診治鄧時,知悉她為帶乙肝病毒者,明知正處方類固醇藥,明知需要而沒有處方抗病毒藥,行為自招嫌疑,拒絕訟費申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疑因被開漏藥致急性肝病,兩度換肝後終不治的鄧桂思,兩名主診醫生早前被控誤殺罪,最終獲撤控,兩人之後申請訟費。庭上早前披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證人不願作供。暫委裁判官陳姵妏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拒絕兩人的訟費申請。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於 2017 年 1 月 20 日及 2 月 17 日,在診治鄧時,知悉她為帶乙肝病毒者,明知正處方類固醇藥,明知需要而沒有處方抗病毒藥,行為自招嫌疑,拒絕訟費申請。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兩名主診醫生疑開漏抗病毒藥,召開死因研訊前各被控誤殺罪,最終獲撤控。兩醫生有訟費申請,周四(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庭處理。
被告方認為,難以證明醫生開漏藥,與鄧死亡原因的因果關係,認為控方不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控方則稱,兩醫生有自招嫌疑、其行為是值得譴責,「呢單案係人命攸關,死者死亡正正好不幸係因為呢件事」,認為法庭可行使酌情權,拒批訟費。
控方又透露,警方調查時,有查問來自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證人,但想再了解更多時,「佢哋就唔合作」,拒絕作供,令控方案情「稍微打咗折扣」。控方亦指,當時是因死因裁判官轉介才進行刑事調查。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 7 月 18 日就申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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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43 歲的鄧桂思因不適求診聯合醫院,被確診腎病,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鄧其後出現急性肝病須換肝,其長女曾提出捐肝,但因未成年被拒;之後有好心人願捐肝,但鄧的肝功能仍轉差,須再接受屍肝捐贈。經歷兩度換肝,鄧延至同年 8 月不治,遺下丈夫及兩名女兒。
醫管局事後調查事件,解釋兩名涉事醫生在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致鄧乙肝復發,而開漏藥因「警覺度不足」;兩醫生除就此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外,警方亦曾進行刑事調查,兩人於 2023 年一度被控誤殺,之後獲撤控。鄧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但因需要等待刑事程序完結,死因庭最後在 2024 年 4 月,即事發近 8 年後正式召開研訊。
經過 13 日研訊,陪審團終裁定鄧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不獲處方抗病毒藥物,致乙肝發作,屬「死於不幸」。由醫療事故發生,至死因庭得出裁決,《法庭線》整理事發經過、後續、以至研訊的過程和結果。於本文,我們先重溫由 2016 年鄧桂思求診聯合醫院,至 2024 年死因研訊召開,這 8 年來發生過的事件。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一),另兩篇: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
鄧桂思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惟兩名涉案醫生一度被控誤殺罪,故延期開庭。兩醫生去年 8 月獲撤控,死因研訊則於事發近 8 年後、2024 年 4 月正式召開。原預料審期 15 日的研訊,最終歷時 13 日,共傳召 15 名證人、涉 38 份文件證據。陪審團終裁定鄧桂思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同時獲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型肝炎發作致死,以 4:1 裁定屬「死於不幸」,並向醫管局提出 5 項建議。
15 名證人中,除死者長女外,全部均為醫生,包括兩名涉事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兩名醫生作供時承認「開漏藥」,沒處方抗病毒藥,亦提出解釋,分別稱工作時受影響而分心,及相信上一手醫生已解釋及討論是否處方藥物。
死因研訊主任及涉事醫生一方,亦分別就鄧的肝病傳召專家作供,當中醫生一方傳召的病理學專家,稱鄧更大機會是「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而非乙肝。死因庭因此曾重召已完成作供的專家再作供。最後各專家,包括醫生一方的肝科專家,均認為鄧是乙肝復發的機會更大。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二),另兩篇:
(一)|從「開漏藥」到「死於不幸」 8年來發生過的事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
本案死因研訊共歷時 13 日,至第 10 日已傳畢全部 15 位證人。惟聽取所有證供後,家屬一方仍表示「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死者長女曾明言,希望得悉當時院方為何沒主動向家屬通報情況,「冇人同我哋講呢樣嘢,我哋問佢哋,先公開呢件事囉」。
長女在陳詞時,提及「(醫生)每一個粗心大意所做成嘅傷害,都係關乎寶貴生命」、「時間唔會丟淡一切」,寄語每位醫生「對待每一個病人嘅時候都係認真謹慎」、「唔想再有其他人受呢種痛苦。」醫管局一方則表示,雖然已提出多項改善措施,但必須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
另死因裁判官曾在陪審團避席下,就是否應提供「不合法被殺」的選項供陪審團考,邀請三方陳詞。最後官認為,需要將不穩妥的議題抽起,終裁定不會開放「不合法被殺」。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三),另兩篇:
(一)|從「開漏藥」到「死於不幸」 8年來發生過的事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二(7 日)踏入第 13 日研訊。
陪審團經約 7 小時商議後,裁定鄧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同時獲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型肝炎復發致死,以大比數 4:1 裁定「死於不幸」;另向醫管局提出 5 項建議。死因裁判官早上引導時,曾提及陪審團可考慮向院方建議,主動通報家屬病況;醫管局一方則呈文件,供考慮現有機制「係咪 address 到鄧女士呢件事」。陪審團最終的建議,沒觸及通報制度。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感謝死者長女連日出席研訊,並指長女由當年提出捐肝,到出席研訊向專家提問,稱讚她堅強,「相信你嘅堅強可以幫到你有一日,可以用正面方法填補返媽媽留下嘅空虛」。官又向她表示,「全世界做媽媽嘅都可以話畀你聽,有你一個咁勇敢、咁無私、咁有愛心嘅女,感到安慰驕傲。」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一(6 日)踏入第 12 日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
死因裁判官表示,根據庭上證據,鄧桂思出現肝衰竭的原因,有 4 個可能性,包括乙肝病毒再激活、自身免疫性肝炎、藥物引致自身免疫性肝炎,以及乙型肝炎自發性發作。
官提出,陪審團可從「死於不幸」、「死於自然」、「死因存疑」3 個死亡結論中選擇(詳細可參考《法律101》文章),但表明法庭一般不希望達致存疑裁決,並指相信本案有足夠證據,可使用相對可能性準則,決定鄧出現肝衰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