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立會|時任學生記者稱攤平《基本法》以便拍攝 若沒記者入立會則不會進入

7.1立會|時任學生記者稱攤平《基本法》以便拍攝 若沒記者入立會則不會進入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續審,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周三(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5 天審訊,首被告、時任學生記者黃家豪繼續作供。

黃供稱,當晚進入立法會為拍攝具新聞價值的相片,會議廳內有逾 100 名記者在場採訪。他拍攝示威者離開立法會,及後折返大樓內拍攝大樓被破壞的情況,在主席檯前將一本被撕毀的《基本法》揭開,用手將其攤平以便拍攝,警方及後套取其指紋並將他拘捕。

控方盤問指,記者進入立法會大樓須申請證件。被告認為持有其機構所發的記者證,即可入內採訪,不知進入立會須另行申請記者證;亦認為紅色警示的對象不包括大樓內的記者和警員。他又指沒太多傳媒經驗,若沒記者進入立會,他亦不會入內。黃完成作供,案件周四(13 日)續審,另一被告、網媒記者馬啟聰料將作供。

Read more

7.1立會|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稱在場採訪 辯方呈新聞片、相片佐證

7.1立會|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稱在場採訪 辯方呈新聞片、相片佐證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續審,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4 天審訊,首被告、時任學生記者黃家豪選擇出庭作供。

黃供稱於 2018 年加入城大編委,反修例運動時在現場採訪,期間會穿戴記者證和反光衣。辯方呈上多張由被告案發當日拍攝的相片,被告亦在不同新聞片段中認出自己,指當日在場拍攝示威者與警方的衝突,過往未曾被截查或懷疑其身分。

黃指,當時拍攝到示威者打破玻璃,並進入立法會,此前他均在立法會外拍攝,身旁亦有不少記者一同採訪。案件周三(12 日)續審,黃續作供。

Read more

8.29深水埗|6 人暴動罪成 其中4人案發時未成年 28歲男獲裁不宜受審當庭釋放

8.29深水埗|6 人暴動罪成 其中4人案發時未成年 28歲男獲裁不宜受審當庭釋放
2019 年 8 月 29 日,深水埗警署外聚集發生警民衝突,8 人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一名 25 歲廚師在開審前認罪。另 7 人否認控罪受審,其中 4 人案發時均未成年,最小年僅 13 歲。法官王詩麗周二(11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當中 28 歲男子不適宜受審,當庭釋放,並希望他接受精神治療。另外 6 人均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 7 月 27 日求情,8 月 2 日判刑,期間所有罪成被告還押,並為 4 名未滿 21 歲被告索取院所報告。

針對 28 歲男,辯方爭議他不宜受審,控方則指控他以協助形式參與暴動,故必知道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法官在判詞指,基於法庭早前已裁定被告無行為能力,控方在現有證據下未能證明被告有此「知悉」,另他攜有鐳射筆目的可能不是傷人,故兩罪罪名不成立。

至於 13 歲少女,法官認為她用鐳射筆照警署時,必然聽到警方警告,絕不可能會認為警方行動僅「兵捉賊」玩意,顯示她並非頑皮搗蛋、搞惡作劇,而是有犯罪能力,自知行為嚴重不當。

Read more

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7.28判刑 官引報道指:身世坎坷唔等於會犯法

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7.28判刑 官引報道指:身世坎坷唔等於會犯法
警方在 2019 年 11 月圍封理大校園,多人被控暴動等罪。涉及油麻地暴動的 8 人,其中 6 人在開審前認罪,還押至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並押後至本月 28 日判刑。

辯方為其中一名被告求情時提到,他自幼被父親拋棄,其母染上毒癮,及後離世。被告中六畢業後曾迷失,隨後信教並參與義工活動,明白不應自怨自艾。法官謝沈智慧表示,近日從報道中得知,一名獲青協獎項的中學生靠著每月 2000 元獨自生活,有時會吃同學的剩餘飯餸充飢,雖然他和被告一樣身世坎坷,「但係有啲人會自強,唔等於個個都會犯法嘅。」

Read more

27歲男被控非法集結 兩度缺席聆訊 精神報告指適合答辯 還押8.8審訊

27歲男被控非法集結 兩度缺席聆訊 精神報告指適合答辯 還押8.8審訊
2019 年 9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7 歲男子事隔逾 2 年,於 2022 年中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不認罪,案件原定上月開審,惟被告情緒不穩、缺席兩日,裁判官遂發出拘捕令。案件周五(7 日)再提堂,庭上被告神情冷靜,亦有向親友揮手點頭。

辯方指,兩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希望盡快審理案件,排期 8 月 8 日再開審,預計審期兩日,被告續還押候審。

Read more

7.1立會|警指示威者將冒煙物品擲入立會 若表證成立料下周二展辯方案情

7.1立會|警指示威者將冒煙物品擲入立會 若表證成立料下周二展辯方案情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2 天審訊。案發時在立法會內設防線的警員指,當日行動屬防禦性質,以保護立法會大樓,又指示威者向立法會投擲冒煙易燃物品、圍欄鐵枝等。警員警告不果,最終在晚上 9 時撤離。

控方指,下周一(10 日)傳畢兩名指紋專家後,將完成控方案情。若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預料下周二(11 日)起開展辯方案情,首被告、學生記者黃家豪或會作供。

Read more

7.1立會|患思覺失調男生庭上情緒激動 官指願給予空間 若情況持續或撤銷擔保

7.1立會|患思覺失調男生庭上情緒激動 官指願給予空間 若情況持續或撤銷擔保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1 天審訊。因應辯方早前指,難以向案發時 21 歲、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索取指示,控方周四傳召多名警員作供,就男生的案情採取「嚴格舉證」(strict proof)。

警員作供時,男生一度情緒激動,稱「講完未?講完就快啲走」,須由父親和代表大狀安撫。暫委法官李志豪指會採納醫生建議,給予一定空間和時間予男生,但若情況持續,有理由相信他有心拖延,屆時或考慮撤銷其擔保。休庭後辯方確認被告已平伏情緒,可繼續審訊。案件周五(7 日)續審,控方續傳召警員作供。

Read more

圖搶警槍罪成囚7年 男子提判刑上訴即日被拒 上訴庭6個月內頒理由

圖搶警槍罪成囚7年 男子提判刑上訴即日被拒 上訴庭6個月內頒理由
2019 年 10 月 13 日「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及「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劫、襲警等罪成,判囚 7 年,為區域法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被告不服判刑提上訴,周三(5 日)在高院審理。

上訴方指,上訴人是「赤手空拳」襲警,質疑原審錯誤引用案例,指他與另一名涉案男子共同犯罪,故是「持械」,認為 7 年監禁屬過重。律政司則指,從檢控基礎至定罪,都提及共同犯罪。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聽畢陳詞後,即日拒絕上訴申請,表示將於 6 個月內宣判理由。

Read more

7.1立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不適休庭 押周三續審料傳指紋專家

7.1立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不適休庭 押周三續審料傳指紋專家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原定周一(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惟暫委法官李志豪身體不適需看醫生,故押後至本周三(5 日)再續,預料會傳召指紋專家作供。

Read more

7.1立會|陳維安供稱梁君彥同意下首發「紅色警示」、曾指示在場人離開 

7.1立會|陳維安供稱梁君彥同意下首發「紅色警示」、曾指示在場人離開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19 天審訊。控方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作供,陳供稱案發當日在主席梁君彥同意下,首度發出「紅色警示」,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人士」都應撤離,而保安員亦曾指示在場人士離開。

立會助理秘書長韓律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紅色警示」屬勸喻,無法阻止議員留在立法會內,而保安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容許使用者進出大樓。

立會保安主任則供稱,當日示威者以「坦克」狀鐵馬撞擊,最終警方須撤退。案件下周一(7 月 3 日)續審,將傳召指紋專家作供。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