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歲無業漢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遭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他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失敗後,周三( 20 日)轉往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終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素蘭拒絕,續還押至 8 月 25 日再訊。 被告得知不獲保釋後表現平靜,步入羈留室前向旁聽親友揮手道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3 歲無業漢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遭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他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失敗後,周三( 20 日)轉往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終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素蘭拒絕,續還押至 8 月 25 日再訊。 被告得知不獲保釋後表現平靜,步入羈留室前向旁聽親友揮手道別。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三(20 日)在區域法院繼續結案陳詞。 辯方強調, 3 本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問及,言論自由是否容許人發布假消息?辯方回應指煽動罪不是「假新聞」罪行。即使有人發布假資訊,也不需以刑法處理,指假資訊自然會被淘汰。 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就另案服刑、已在囚逾一年的何俊仁,本月初首次提出保釋申請,遭律政司反對。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經考慮後,周三(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拒絕他的保釋申請,同時拒絕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的傳媒報道限制。 開庭時,何俊仁揮手向旁聽人士打招呼,精神較月初上庭時佳。當他得悉保釋被拒後,未有太大反應。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呼:「頂住呀,仁哥!」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證周一(18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控方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被告明知刊物有煽動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 控方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控方又指,國安相關罪行例如煽動罪,即使曾處於「休眠狀態」,現時仍然適用。案件周三( 20 日)續審,由控方繼續陳詞。
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涉多次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 2 人早前擬認罪、押後正式答辯,另外 5 人周六(16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5 人透過律師表示擬認罪,當中 4 人指希望等候一宗國安法上訴案有裁決,才求情及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20 日,與早前擬認罪兩被告一併正式答辯,另暫訂 9 月 9 日判刑,以候該上訴案結果。 案中 7 被告,除一名男學生准保釋,其餘 6 人自去年 9 月起還押,至今逾 9 個月。
47 人被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已還押逾 1 年 4 個月的「天水連線」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6 月初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法官杜麗冰周四(14 日)頒下判詞指,2021 年撤銷伍的保釋時,庭內叫喊聲此起彼落,伍當時亦有所回應,考慮到他現時仍擁有社交平台 Facebook 及 Patreon 帳戶,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終拒絕讓其保釋。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控辯雙方昨指有兩項爭議,望法庭於開審前先釐清,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今陳詞,批評控方的解讀漠視人權保障、引致荒謬結果。她以男性服兵役為例,指控方立場猶如賦予警方權力,向女性或小童發兵役令。即使這些兵役令不合法,他們拒絕都可被判監。 控方則重申,《國安法》沒要求警方先證明調查目標是「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的解讀純屬法律觀點,並沒有擴大警權。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雙方開審前提出兩個「初步爭論點」(preliminary issue),希望法庭開審前先釐清法律觀點,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控方認為,國安法立法原意是防範危害國家行為,只要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調查,質疑辯方要求警方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違背立法目的,並阻礙警方調查工作。 辯方反駁指,「拒交資料罪」明顯是針對「外國代理人」,若控方不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本案被告不可能干犯「拒交資料罪」。法律爭議未完,押後周四繼續。
美國國會周二(12 日)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至今,有逾一萬人因政治或示威相關案件被捕,質疑香港的檢控部門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有否受政治干預。 報告指,若律政司檢控官有效運用酌情權,作出獨立裁斷,被「政治起訴」及「任意拘留」的人數可能大減。報告又點名提到剛上任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首度提及 15 名律政司檢控官,表明若香港法治及人權狀況進一步被侵蝕,美國政府及國際社會應加強合作實施制裁。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委員會散播不符事實的詆毀,並嘗試「以所謂『制裁』恫嚇香港特區政府檢控人員」,批評屬卑劣的霸凌行為。發言人又指,委員會「嘗試把謊言重覆一百次,假做成真理,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重申,不擔心被制裁,稱「我們無所畏懼」,而他將竭盡所能確保律政司同事毫無憂慮履行職務。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辯雙方在開審前,提出兩個「初步爭論點」(preliminary issue),希望法庭先釐清法律觀點,包括辯方在審訊階段可否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以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控方陳詞指,國安法立法原意是防範危害國家行為,只要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調查,質疑辯方要求警方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違背立法目的,並阻礙警方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