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29 日,有示威者於深水埗警署外聚集,被指投擲磚塊及以鐳射光線照射警署。其中 8 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排期於 9 月 5 日開審,其中一名 28 歲男子的案件周二(2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爭議被告不適合答辯,擬於審訊時傳召醫生作供。法官高勁修把被告的案件押後至 9 月 5 日與其他被告一同開審,被告獲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另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准踏足案發現場等條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29 日,有示威者於深水埗警署外聚集,被指投擲磚塊及以鐳射光線照射警署。其中 8 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排期於 9 月 5 日開審,其中一名 28 歲男子的案件周二(2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爭議被告不適合答辯,擬於審訊時傳召醫生作供。法官高勁修把被告的案件押後至 9 月 5 日與其他被告一同開審,被告獲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另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准踏足案發現場等條件。
2019 年 9 月 29 日,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被控在金鐘暴動。法官姚勳智周二(23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本案全數 11 名被告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判刑。除了兩名正在檢疫的被告外,其餘 9 名被告還押候判。法官下令為眾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並為未滿 22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 法官指,眾被告均非無辜在場,他們選擇在暴動現場逗留,互相支持壯大聲勢,以協助及鼓勵方式參與暴動,裁定他們罪成。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1 人否認油麻地暴動,周五(19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23 歲被告周四供稱,與女性朋友 Charlie 失聯,擔心事件與示威有關,遂前往油麻地找她,最終被捕。被告友人周五供稱,被告當日到其健身室做運動後,「急急腳走咗」,稱要找 Charlie。他又指被告為人低調,「唔會點樣惹事」。 案件押至 11 月 19 日結案陳詞,眾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及撤銷禁足令,但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及往警署報到。
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爆發警民衝突。11 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 9 人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 40 至 52 個月監禁及教導所。 法官王詩麗判刑指,示威者先後向警方投擲催淚彈、汽油彈及照射鐳射光,除加大執法難度外,亦衝擊警方標誌的法治和秩序,挑戰警方權威。法官又指,一名警員被汽油彈擲中,皮膚呈二級燒傷, 而只有一人受傷實屬僥倖,不能忽視傷及途人及記者的風險。 辯方早前呈遞同日同地被捕的另 10 人,被分拆審理的暴動案,指區院另一法官游德康以 45 個月為量刑起點。王官拒接納,解釋指該案判刑並沒約束力,最終決定以 50 及 56 個月為起點量刑。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四(18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員供稱,他花 400 小時觀看案發影片,辨認出其中一名「白衣人」是被告。辯方爭議身份,向警員指出元朗港鐵站的閉路片段,看不清片中人的樣貌,又指警方沒將被告樣貌的相片,與元朗站範圍的截圖比對;警員均同意。 案件周五(19 日)續審,將播放當日《立場》直播等 3 小時片段。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三(17 日)在區院(聆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踏入第三日審訊。 控方傳召 4 位匿名證人作供,均提及當晚遭白衣人襲擊。當中證人 D 及 E 供稱,分別遭白衣人以木條襲擊;案發時為中六學生的證人 F 指,後腦被打中,打算報案,惟「警署閂咗閘,報唔到警」。 證人 G 則供稱,當晚拍攝時遭白衣人用木棍毆打手踭。案件周四(18 日)續審,控方將傳召 3 名市民作供。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辯方詢問證人 A,現場有人講粗口是否屬於挑釁行為,A 稱不屬於。辯方又指,白衣人當時「圍而不攻」,法官聞言稱「你咁問冇咩價值,啲白衣人入咗去(閘內),閘內外嘅人對峙,雙方都有投擲物品,睇唔到對審判有咩幫助,睇唔到用途喺邊。」 另一證人 C 則供稱,見擊一名穿着粉紅色恤衫、年約 50 至 60 歲的「叔叔」,用條狀物品揮打一名《立場新聞》女記者,他阻止時亦遭其他白衣人拳打腳踢。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於 7 月 21 日由內地來港,先在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其後在元朗站內,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翌日凌晨離港。被告其後遭通緝,2021 年 8 月入境時被捕。警方從他身上檢取一條腰帶,確認其與呈堂片段中的人士之腰帶相似。 案件周二(16 日)續審,將傳召 5 名市民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