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10 人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5 至 24 個月。 法官練錦鴻指,年輕人不會對社會的既定價值觀照單全收,亦會對社會提出新的看法和拷問,「這是文明社會進步的動力」。但法官認為,他們一般無法客觀地作出批評,亦無法監管自己的衝動,做出損害社會及自己的行為。 法官又批評,盲目崇拜年輕人或青春的人,除了感情投射外,亦是近乎「戀童癖」的行為,進一步加深年輕人的衝動,所謂的「幫忙」只是幫倒忙,對社會造成更大傷害,法庭應打擊只講立場、不顧事實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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