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戴學良被指於 2020 至 2021 年期間,在未有為長者診症或親身提供醫療服務下,安排他們進行驗血等檢查,並扣減醫療券,衞生署就事件向醫委會投訴。戴學良上月接受紀律聆訊,被裁定違紀控罪成立。
醫委會周五(17 日)刊憲公布,其中一個投訴個案,原已到政府診所「半年一檢」,因此戴學良所安排的驗血「實屬多餘」。研訊小組又指,即使他所要求檢查的疾病,在老年人口中屬常見及重要,亦不代表可以此為藉口,在沒有事先診症下,胡亂為長者安排醫療服務,終頒令戴學良除牌 1 個月、緩刑 6 個月。
醫生戴學良被指於 2020 至 2021 年期間,在未有為長者診症或親身提供醫療服務下,安排他們進行驗血等檢查,並扣減醫療券,衞生署就事件向醫委會投訴。戴學良上月接受紀律聆訊,被裁定違紀控罪成立。
醫委會周五(17 日)刊憲公布,其中一個投訴個案,原已到政府診所「半年一檢」,因此戴學良所安排的驗血「實屬多餘」。研訊小組又指,即使他所要求檢查的疾病,在老年人口中屬常見及重要,亦不代表可以此為藉口,在沒有事先診症下,胡亂為長者安排醫療服務,終頒令戴學良除牌 1 個月、緩刑 6 個月。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死因研訊周五(17 日)踏入第 3 日。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指,可考慮死者是「死於自殺」或「死因存疑」。
5 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 小時後,一致裁定黎「死於自殺」,並接納法醫判斷的死因,即依次為頸部受壓、自我勒斃,及冠狀動脈粥樣硬化。而致其受傷情況,則為黎於 2020 年 10 月 8 日早上,在 26 分鐘內「間斷地自己用長褲勒頸」。
陪審團並對懲教署提出 3 項建議,包括增設人手、須親身而非以閉路電視取代觀察還押者等。《法庭線》亦整合研訊中各人證供所提及的事件時序(見內文表)。懲教署回覆,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
曾跟進黎民十等無通州街公園家者,家當被砸爛一事,以及關注阿十還押期間死亡的前議員邵家臻、社區幹事吳衞東及牧師林國璋指,對裁決失望,認為懲教署監控下,理應及早發現事件。林又透露,去年已將阿十的骨灰帶返越南,交由家屬安葬(見另稿)。
2023 年初,警方在香港多處包括中學牆身、貨車上,發現由「自由」及金錢符號組成的塗鴉,事後拘捕一名 40 歲藝術家。他警誡下承認因香港經濟下滑、收入減少,感到家庭經濟壓力,以塗鴉表達財務自由的重要性及抒發感受。
案件周五(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藝術家承認 20 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不僅塗鴉公共財產,還有私人財產,「唔能夠樣樣事情,都以藝術之名做」。他批准被告保釋至 12 月 7 日判刑,候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強調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監禁仍然開放。
2021 年,一名曾「通波仔」的 57 歲課外活動導師,因抽筋、心口痛而送往屯門醫院,翌日離世。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首日死因研訊。
負責死者病房的實習醫生指,當日凌晨為死者問診一次,死者僅稱有點頭暈,雖然當時死者的心電圖有變,但心臟酵素正常,故沒判斷為「心肌梗塞」;然而,她事後才獲告知,指該次心電圖並非與心臟酵素檢測同時進行,因而影響診斷,「好遺憾當時冇 check 到(檢測)心酵素嘅時間」,又指「未試過見到一個情況,唔係一齊做」,故假定兩項檢測是同時進行。
死者妻子則指,事後與醫管局會面時,心臟科醫生指,當值醫生沒作出「急性心肌梗塞」的臨床判斷,承認屬醫療事故。
前油尖旺佐敦南區議員陳梓維,被律政司入稟追討逾 1.5 萬元,指他在擔任區議員時申請費用購置電子用品後獲批,離職後卻未歸還物品或就此付費。案件周四(16 日)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案,陳梓維續缺席聆訊。暫委審裁官紀順治裁定律政司勝訴,陳須支付所有欠款,兼 40 元訟費。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2 日死因研訊。
為死者解剖的法醫供稱,他判斷死者首要死因是頸部受壓,該壓力來自「絕對係十分罕見」的自殺性勒斃,其中像他以衣物自勒,「喺香港,就算我自己本人,都係第一次處理」。另其自身的心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亦有可能加速死亡,也不排除兩者同時出現。至於死者頸部瘀痕淺,亦與涉案勒斃物長褲特性吻合。
案中利害關係方懲教署,其代表稱署方「作為確保羈留人士環境穩妥、安全、人道嘅政府部門」,在事發前已採取多項預防措施,包括發現死者有自殘行為時,已即時轉介他見醫生及由荔枝角收押所移送小欖等。案件周五續。
本地老牌足球會愉園於 2021 年被指拖欠球員薪金,前班主陳志實,以及由陳出任董事的「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沒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罪,涉逾百萬元欠薪。陳及愉園周四(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情指陳負責出資和營運,事主向勞資審裁處追薪,愉園承認責任但無力還款,最終於今年 9 月還清款項。
辯方求情指,陳志實出任班主時令愉園由谷底回升,即使疫情期間只剩下陳續任董事,但他仍對球員不離不棄,變賣房產及以積蓄清還欠薪。足總會長貝鈞奇的求情信提到,陳深受球員愛戴和支持,愉園於陳任內由丙組重返頂級聯賽,公平公正作賽,沒涉打假波事件。
暫委裁判官張浚軒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兩名中六畢業生早前分別向平機會投訴校方髮禁校規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平機會及後指現有資料未能顯示學校違例,終止調查。他們分別指自己有性別不安及特殊學習需要,但校方完全沒有處理,更因他們拒絕剪髮,被要求在校內示眾,又不准他們正常上課,令他們承受沉重精神壓力,帶來情緒困擾及焦慮。兩人周三(15 日)分兩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宣告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賠償及道歉。
申索人林澤駿於庭外表示,曾收到不少學生私訊,指他們對於校規髮禁感到無能為力,甚至有老師當場剪學生頭髮,非常不尊重學生。另一名申索人黃永熙則指,香港為多元社會,質疑校方為何基於性別訂下不同的髮禁規定,「點解女仔天生適合留長頭髮?」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LE Van Muoi),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案件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首日死因研訊。
綜合庭上證人口供,死者於小欖的「保護囚室」內,被發現躺於地上,「睡覺姿勢」下以褲纏頸。有懲教處職員供稱,雖從閉路電視發現死者曾脫褲,但以為是精神病患常見的行為等,未有懷疑。
庭上播放事發時閉路電視片段,見懲教人員巡房後,離開死者房間,之後獨在房內的死者不斷試以衣物纏頸,約 26 分鐘後便再沒郁動。證人之一,總懲教主任供稱,他服務懲教署 30 年,過去沒見過在囚者以勒頸方法死亡,同意死法不尋常。亦多名證人供稱,不見死者有明顯傷痕。